天柱山瓜蔞籽

一.產品介紹

天柱山瓜蔞籽外形扁平橢圓,籽粒飽滿,顏色淺棕略灰,籽仁鮮香微甜。其典型特徵是粒大飽滿,鮮香微甜,回味久,具有獨特風味。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氣候情況
天柱山瓜蔞籽生產區域正位於北緯30°,這裡不僅有天柱山瓜蔞籽最適宜生長的大氣候環境,四季分明,氣候溫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無霜期較長,而且具有典型的小氣候環境,天柱山海拔1489.8米,晴天形成局地環流,雨天增加降水,晝夜溫差大,小氣候獨特,溫暖濕潤、夏無酷暑、冬無嚴寒,氣侯環境和瓜蔞籽生長習性高度吻合,適宜瓜蔞籽生長。
2.2土壤情況
天柱山瓜蔞籽產地土壤類型主要為潮土、水稻土、棕壤等,土層深厚,土質疏鬆,肥力充足。
2.3水源、水質情況
潛山市境內水源豐富,溪澗網布,水流清澈無污染,水質均達2級以上標準,排灌方便,適合瓜蔞喜濕怕澇的習性要求。

三.地域範圍

安慶市潛山市所轄梅城鎮、王河鎮、源潭鎮、余井鎮、黃泥鎮、槎水鎮、官莊鎮、水吼鎮、黃柏鎮、黃鋪鎮、天柱山鎮、油壩鄉、痘姆鄉、塔畈鄉、五廟鄉、龍潭鄉共計16個鄉鎮183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6°14′08″~116°46′03″,北緯30°27′0″~31°04′12″。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外在感官特徵
天柱山瓜蔞籽外形扁平橢圓,籽粒飽滿,顏色淺棕略灰,籽仁鮮香微甜。其典型特徵是粒大飽滿,鮮香微甜,回味久,具有獨特風味。
4.2內在品質指標
天柱山瓜蔞籽千粒重≥290g,水分≤12g/100g,酸價≤0.68mg/g。
4.3安全要求
產品的質量安全要求執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產地要求
天柱山瓜蔞籽種植選擇土層深厚、土質輕鬆、肥力充足、水源豐富、地下水位在1米以下的沙壤土或水稻土種植為佳,PH值在5.2左右,有效土層深度≥50cm。
3.2 品種選擇
以「皖蔞9號」為主導品種,品質優勢明顯,為生產品質獨特的天柱山瓜蔞籽提供了種質資源保證。
3.3 生產控制
3.3.1高壟栽培整地搭設柱架:前茬收穫後,及時滅茬施肥深翻,做到根茬翻埋良好,耕深18-25㎝。在翻耕前畝施腐熟的有機肥1000-2000kg、生石灰25-40kg打板。待土壤經冬凍後及時整地,按瓜蔞栽培壟2m、耕作溝1-1.5m、壟高0.3-0.5m,壟面耙平待移栽。搭棚架:搭棚應本著棚架要牢固,方便人工架下作業,提高架面覆蓋率。大田種植的瓜蔞多採用平面棚架。
3.3.2育苗移栽定植:定植方法有兩種:一是塊根直接移栽法。二是育苗移栽,包括營養缽育苗和組培脫毒育苗。塊根直接移栽應在3月上中旬,帶苗移栽在4月上旬,合理的密度為3.0×0.9米,當年栽瓜蔞每畝不少於240株。科學搭配雄株,按照100:2-3的雌雄株比例在田間均勻分布定植。
3.4田間管理
瓜蔞定植活棵後,可7-10天灌施一次水溶肥提苗扶壯,及時中耕除草及清溝排水防漬。合理整枝:一年生植株主莖留1~2根,第二年後,每株只留1個健壯主莖。及時抹去在架面下主莖上的新生芽。扶苗上架:當瓜蔞主莖長到0.3~0.5米時,插好攀援物,用軟質帶繩將苗固定在攀援物上,促其向上生長,使之儘早到達架面。花蕾期生產管理:時間一般在5月中下旬到7月底,歷時60天左右,可追肥2次,複合肥40-50Kg或有機肥150-200Kg。此階段必須做好肥水管理、整枝、人工輔助授粉、巧施微肥、病蟲防治,力爭多座果,座好果。
3.5收穫分級
瓜蔞成熟期為10月下旬到12月上中旬,成熟瓜蔞果呈金黃色,採摘時先除去死瓜壞瓜,適時採收瓜果,採摘堅持按標準、及時、分批采,採摘後及時進行殼瓤籽分離、漂洗、瓜籽晾曬、篩選分級入庫。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標識管理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天柱山瓜蔞籽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
5.1.1生產經營的瓜蔞籽符合確定的地域範圍;
5.1.2已取得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5.1.3產品嚴格按照天柱山瓜蔞籽生產加工技術規範進行的;
5.1.4具有天柱山瓜蔞籽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5.2標識使用
5.2.1使用天柱山瓜蔞籽農產品地理標誌的單位和個人,應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2.2地域範圍內的天柱山瓜蔞籽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天柱山瓜蔞籽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簽訂相關合同,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5.2.3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允許天柱山瓜蔞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範圍內的且符合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條件的各類天柱山瓜蔞籽生產經營主體,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不得向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收取使用費。
5.2.4農產品標誌許可使用人不準將證書轉給他人使用。未經登記證持有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
5.3標識標註方法
天柱山瓜蔞籽地理標誌使用實行品牌、標準、標識、監管、宣傳的統一制度。
5.3.1可以在銷售產品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3.2可以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展示、展銷等廣告宣傳;
5.3.3標誌使用人自覺接受登記持有人相關監督檢查;
5.3.4標誌使用人保證地理標誌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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