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尖扎山羊體質結實,善攀登,結構勻稱、緊湊,側視體形呈長方形,後軀稍高,四肢端正而有力,面部清秀,鼻樑微凹。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土壤地貌情況
尖扎山羊保護區域地貌分為山脈有折戈里山、戈尕山、色尖山、申寶山、扎馬山等五部分,海拔都在3000米以上。有綠洲、戈壁、山地、荒地、川地等多種地形分布。地勢南、北高,中部低,平均海拔2300米。土壤類型有草甸土、草原土、山地黑鈣土、灰鈣土等,養分含量高,草場類型多,地域遼闊。此特點可牧、可林、可圍欄、可建人工草地,而且更適宜山羊的放牧養殖,為尖扎山羊提供了自由活動場所,山羊活動量大,因此其肉質細嫩,口感佳。
2.2 水文情況
尖扎山羊保護區域有昂拉河、加讓河、安中河、尕布河、隆務河等河流分別從南北兩側匯入黃河,水源豐富,水量充沛。而且因發源於黃河,富含鈣、磷、鐵等多種礦物質和微量元素,甘甜爽口,柔而不硬。礦物富集的黃河是尖扎山羊的主要飲用水,因此尖扎山羊肉營養價值高,富含鈣、鎂、鋅等營養性元素。
2.3 氣候情況
尖扎山羊保護區域屬高原涼溫半乾旱大陸性氣候,氣候乾燥涼爽,年降水量少(年均降水量66.5mm),蒸發量大(2653.2mm),日照長(34432小時),溫差大(極端最低氣溫-26.℃,極端最高達31℃)。年均氣溫7.8℃。平均無霜期為186天。該氣候使得產區牧草豐盛多樣,為山羊的飼養提供了物質保障。而且冬冷夏熱的氣候條件下尖扎山羊活潑好動,疾病發生率小,為生產優質尖扎山羊提供了條件。
2.4 草場條件
尖扎山羊保護區域有耕地40.4萬畝,盛產小麥、大麥、玉米、豌豆、蠶豆等農作物。有天然草場207萬畝,可利用的天然草場189萬畝。種植牧草面積達到13萬畝(主要為苜蓿)。天然草場資源豐美,產草量高,其中大部分牧草為耐旱耐鹽鹼植物,粗蛋白質、磷、鈣和粗纖維等含量較高,草場中還生長有甘草、蒲公英、麻黃、枸杞莖葉等葯飼兩用植物,作為尖扎山羊的飼料利用價值高,山羊食後生長發育快,吸收營養成分多,所產山羊肉膻味小,風味獨特,營養豐富。
三.地域範圍
尖扎山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範圍包括:馬克堂鎮、康揚鎮、坎布拉鎮、賈加鄉、措周鄉、昂拉鄉、能科鄉、當順鄉、尖扎灘鄉3個鎮6個鄉86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北緯35°39′20″~36°10′00″,東經101°37′43″~102°08′40″,尖扎山羊現有1.2萬隻,年產量24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貌特徵
尖扎山羊體質結實,善攀登,結構勻稱、緊湊,側視體形呈長方形,後軀稍高,四肢端正而有力,面部清秀,鼻樑微凹。公母羊均有角,公羊角粗大,向兩側呈螺旋狀伸展,母羊角細小,向上方呈紐曲伸展。母羊角細小,向上方呈紐曲伸展。屠宰後肌肉顏色鮮紅、有光澤、脂肪乳白色、纖維細嫩,無膻味,外表濕潤,不粘手,具有鮮羊肉的特有氣味,肉質良好。山羊的出欄羊3-4歲、出欄平均毛體重約75斤、山羊胴體重約35斤。
4.2 獨特的內在品質
蛋白質含量≥19.6g/100g,脂肪含量≥2.9g/100g,氨基酸種類齊全。
4.3 安全要求尖扎山羊飼養產地環境空氣質量符合GB3095的相關規定;飲用水符合NY5027無公害牲畜飲用水水質標準;土壤環境質量符合HJ568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範。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品種:尖扎山羊(Capra aegagrus hircus)
3.2投入品
3.2.1飼草
飼草料來源於尖扎山羊生活區無污染的天然草場,飼草產品質量符合NY/1904的規定。
3.2.2飼料及飼料添加劑
對冷季補飼的羊只,其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使用符合NY/T471的規定。
3.2.3獸葯使用符合NY/472的規定。
3.3飼養條件和飼養方式
尖扎山羊生長在保護區域範圍內的純天然草原,以放牧為主,除在冬春季產羔季節,對病弱及缺奶羔羊進行補飼外,一般不補飼。
山羊實行季節性放牧,根據草場類型、時間、草地載畜量和寄生蟲的侵襲等,將天然草場分成冬春、夏秋二個輪牧區,每個輪牧區又按照地形、地勢、水源、交通、草質和羊群情況,劃定出適合不同羊群的放牧草場。
3.4尖扎山羊飼養管理
3.4.1羊群組織
3.4.1.1放牧羊群的組成:放牧羊群組群根據性別、年齡、草場面積、草質及所處環境條件等情況確定,分為種公羊群、後備公羊群、試情公羊群、成年母羊群(育成公羊和育成母羊群)、羯羊群和羔羊群。
3.4.1.2年齡結構:母羊群中,幼年、成年、老齡羊基本保持30%、60%和10%的比例。
3.4.1.3 性別比例:自然交配,每25—50隻母羊配備1隻種公羊。
3.4.1.4選留淘汰:在產羔期、斷奶期、周歲選留高產母羊及其後代,淘汰低產、老齡、體型不良及不孕母羊;將準備出欄的羊只與老弱殘羊單獨組群,枯草期前放牧育肥後銷售。
3.4.1.5 去勢和留種:公羔出生後1—2月內去勢。羊群中每年生產公羔除留做種用的外,其餘去勢的公羔、失去試情能力公羊,且產絨量較好的都應納入羯羊飼養管理範圍內。
3.4.2飼養管理
3.4.2.1 種公羊的飼養管理:種公羊要常年保持體質健壯,精力充沛,不肥不瘦。
配種期:以放牧為主、補飼為輔助的原則。種用公羊常年維持中上等膘情,草料應力求多種多樣,互相搭配,放牧同時補給首蓿草或青乾草、胡蘿蔔和精料,保持日糧中鈣磷比不低於2.25:1。
配種預備期:配種前1~1.5個月。精料喂量先按配種期的60%~70%供給,然後逐步增加到配種期的飼養標準。定期抽檢每隻公羊的精液品質。
3.4.2.2 母羊的飼養管理:以放牧為主,常年保持良好的營養水平。
空懷期:在配種前一個月,將母羊放到最好的牧地上,飽食茂盛的牧草,對母羊加強飼養管理,採食牧草不能滿足正常營養需求,早晚提供優質青乾草,對體膘差的額外添加營養,以提高受胎率和產羔率。
妊娠前期:應保養良好的膘情。母羊懷孕前三個月除放牧外,根據場牧草情況而少量補飼青乾草,不吃霜草或霉爛飼料,不使羊受驚嚇;不飲冰渣水。
妊娠後期:在妊娠的第4~5個月間,保證母羊在哺乳期儲備體能和體膘,為胎兒生長提供營養,增加胎兒初生重,提高羔羊成活率,適當補飼精料。出牧、歸牧要慢而穩;在較平坦的牧場上放牧;作好產前準備工作,如圈舍、飼料、飼草、藥品用具,清理產房並進行徹底消毒。
哺乳期:母羊產羔後圈舍內飼餵3~5天左右,可組成母仔群,母羊放牧時,羔羊留在舍內,訓練開食,令其採食草料,母羊當牧後,合群哺乳。母羊在產後4—6周放牧時間由短到長,距離由近到遠,保持圈舍清潔、乾燥。哺乳母羊每天出牧、歸牧和中午哺乳各一次。
3.4.2.3 羔羊的飼養管理:初生羔羊生後半小時內吃到初乳,及時排出胎糞,保證吃奶時間均勻;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產羔房勤換墊草,保持乾燥。發育正常的羔羊,2-3月齡斷奶後要加強放牧和補飼草料,促進快速生長發育;羔羊去勢後可與其他羔羊合群飼養,斷奶後再單獨組群放牧。
3.4.2.4育成羊的飼養管理:合理補詞,注意各個階段的環境變化,要逐漸過度,使羊只能較好適應,達到18月齡體成熟時配種。
3.4.2.5成年羊的飼養管理:選擇牧地和飼草條件好的地方放牧,產絨量逐年降低時應及時淘汰。
3.5 免疫和防疫
3.5.1檢疫制度:羊只引種、出欄時嚴格按照GB16567要求進行群體、個體檢疫,保證羊只健康,出售產品質量安全。
3.5.2預防接種:根據本地區歷年發生傳染病情況和地方病流行情況,進行疫苗接種,以防羊只感染傳染病;不同的疫(菌)苗其接種方法和劑量不同,嚴格按照生物製品使用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免疫效果。
3.5.3定期驅蟲:根據當地寄生蟲的流行情況,在春、秋兩季或寄生蟲發生季節針對性的選用驅蟲葯進行驅蟲,按照DB63/T463的規定執行。
3.5.4葯浴:葯浴時間在剪毛抓絨後6~8天為宜,第一次葯浴後8~10天可重複葯浴1次。
3.5.5疫病防治:建立嚴格的防疫制度,定期進行消毒、葯浴和預防注射,根據當地疫病發生情況,針對性的選用藥物進行防治;加強飼養管理,控制和杜絕傳染病的發生、傳播,建立「養重於防,防重於治」生產理念,不用或少用獸葯。
3.5.6藥物使用制度:獸葯安全使用規定並建立用藥記錄,嚴格使用具有《獸葯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准文號生產企業的合格產品,不得使用假、劣獸葯以及農業部規定的禁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不得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其他禁用藥品。
3.6糞便及病害畜屍體無害化處理:保持羊舍內外乾淨衛生、羊舍定期消毒;羊糞定點堆放,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病死畜屍體及產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3.7檔案記錄:做好生產、飼料添加劑和獸葯使用、消毒、免疫防疫檢測記錄,診療和病死畜無害化處理記錄,保障產品可追溯。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在尖扎山羊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尖扎山羊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尖扎縣農牧業綜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明確表述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