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湟源縣氂牛以黑褐色居多,大都有角,體型緊實,前軀發達,四肢較短,蹄小而硬,體側下部密生粗長毛。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湟源縣位於西寧市西部,青海湖東岸,日月山東麓,湟水河上游,深居內陸,是青海東部農業區與西部牧業區、黃土高原與青藏高原的結合部。大陸性氣候,光照時間長,太陽輻射強,氣溫日差大,春季多風,夏季涼爽,冬季乾燥,無霜期短,冰雹、乾旱頻繁。最熱時平均氣溫為13.9℃,最冷時平均氣溫為-10.5℃,年均氣溫為3℃。年平均降水量為408.9毫米。境內湟水支流貫穿,水質清澈,礦化度低。以黑鈣土、栗鈣土、潮土、新積土為主,具有保肥性、供肥性、濕潤性,供給草坪草生命活動所需的水分、養分,適宜湟源縣氂牛的生長發育。種植的飼草以燕麥、青稞為主,保障了湟源縣氂牛肉的特有品質。
三.地域範圍
湟源縣氂牛肉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包括湟源縣境內城關鎮、大華鎮、日月藏族鄉、和平鄉、東峽鄉、波航鄉、申中鄉、寺寨鄉、巴燕鄉,共9個鄉鎮,146個行政村。地理坐標位於:100°54′~101°25′,北緯36°20′~36°53′之間。現年出欄量12.161萬頭。年產量0.7589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
湟源縣氂牛以黑褐色居多,大都有角,體型緊實,前軀發達,四肢較短,蹄小而硬,體側下部密生粗長毛。
新鮮胴體肌肉有光澤,深紅色均勻,脂肪呈黃色。切口稍潮濕而無粘性,外表微干或有風乾膜,不粘手。肉質緊密富有彈性,指壓後的凹陷立即復原,無酸、臭等異味,具有鮮牛肉的自然香味。腱緊密而有彈性,關節表面平坦而光滑,滲出液透明。煮沸後肉湯透明澄清,脂肪聚於表面,具有特殊香味。
4.2 內在品質指標
蛋白質含量≥22.0g/100g,氨基酸總量≥15.8g/100g,不飽和脂肪酸≥37.4%(以脂肪計),硒含量≥1.8μg/100g。
4.3 安全要求:參照GB2762和GB2763規定執行。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產地選擇
高寒草甸和高寒沼澤草場,草原上無工礦企業,環境無工業污染。基地環境空氣質量符合GB3095的相關規定;飲用水符合NY2057無公害牲畜飲用水水質標準;土壤環境質量符合HJ 568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範。
3.2 品種
湟源縣氂牛屬於環湖型氂牛。在品種選擇上,公氂牛和母氂牛應具有本品種的顯著特徵。
3.3 選育繁育
自繁自育。
在選配中盡量避免近交,不斷提高湟源縣氂牛肉的品質。
3.4 飼草來源
全年自由採食天然放牧,基地飼草料以燕麥、青稞等為主。採購牧草均在飼草基地採購。採購飼料後及時入庫,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質;飼草料入庫和出倉時嚴格登記,有專人負責管理倉庫和清掃衛生。
3.5 飼養方式與管理
3.5.1 飼養方式
秋、冬季草場的輪休期,每天分三次定時定量補飼,補飼草料以燕麥、青稞等為主。成年牛每天16斤左右飼草,小牛每天10斤左右。
3.5.2 飼養管理
冷季飼養管理:冷季飼養的主要任務是保鏢、保胎,防止乏弱。選留和保護好距冬春圈地近的草場作為機動草場,以備急用。在草場利用先遠後近,先山後灘,風雪天放山窪,利用未被風吹走的牧草,以節約定居點附近的草場。一般應晚出牧,早收牧,充分利用中午暖和時間放牧,午後飲水,除放牧外,對瘦弱牛特別是幼齡牛和妊娠母牛,應做好補飼工作,以確保安全越冬過春。
3.6 疫病預防
3.6.1 按照青海省每年動物防疫免疫工作方案進行免疫防疫。重大動物疫病及常見疫病按要求進行防疫免疫。
3.6.2 常見疾病治療
凡發病氂牛,原則上採用大黃、當歸、黃芪等中藥材進行治療,如病情特殊,必須採用西藥治療方可治癒,應將該牛進行隔離治療。期間氂牛不出欄、牛奶不入桶出售。
3.7 衛生消毒
3.7.1 選擇對人、氂牛和環境安全、沒有殘留毒性的消毒劑,對氂牛聚集區域進行消毒。一般採用次氯酸鈉或高錳酸鉀消毒。
3.7.2 氂牛聚集周圍環境每2-3周撒生石灰1次。
3.8 屠宰
在依法設立的定點屠宰場進行屠宰;屠宰後出場的氂牛肉必須經過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的檢疫檢驗併合格。
3.9 廢棄物處理
牲畜屍體處理按GB16548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執行。糞便處理按照GB/T 36195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執行。
3.10 檔案資料記錄
做好生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產仔、打耳標、疫苗接種、飼草來源、飼餵情況、免疫、用藥、發病和治療情況的記錄;每批出欄的氂牛的編號、防疫衛生措施等。
3.11 包裝、儲藏、運輸
包裝符合NY/T 658的規定。儲藏運輸符合NY/T 1056的規定。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包裝主要採用袋式或箱式包裝,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產品有明確標籤,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品執行標準、生產者及詳細地址、凈含量及包裝日期,要求字跡清晰、完整、準確。
5.2 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湟源氂牛肉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5.3 湟源氂牛肉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5.4 湟源氂牛肉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裁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5 湟源氂牛肉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6 湟源氂牛肉在避光、低溫、乾燥和有防潮設施的地方貯藏。貯藏設施應清潔、乾燥、通風,無蟲害和鼠害。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霉、發潮、有異味的物品混存。若進行倉庫消毒、熏蒸處理所用藥劑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的規定。
5.7 運輸工具應清潔、乾燥、衛生、無異味、無污染,運輸過程中應防止日晒、雨淋,通風散熱工作,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