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鎮巴毛尖外形條索緊秀、鋒苗顯露,綠潤顯毫,茶湯嫩綠明亮、香氣嫩香持久,滋味鮮醇回甘,葉底嫩綠勻整 。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緯度高,海拔高。鎮巴毛尖保護區地處大巴山西部,米倉山東段,是我國北緣茶區。保護區生態環境良好,森林覆蓋率67.4%,平均海拔1231米。區域內峰巒疊翠,竹木交蔭,溪澗飛流,全年優良天氣達340天以上,茶園多分布在中高山緩坡地帶。高緯度、高海拔有利於增加茶葉內含物累積,促進有效成分比例協調。
(2)降雨多,雲霧多。保護區屬北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年平均降水量1250mm以上、降雨天數多達141.8天,且主要分布在4—10月,與茶樹生長季同步;年平均氣溫13.8℃,年平均日照時數1349.8小時,較同緯度地區偏少1/4—1/3。空氣濕度大,雲霧幾率高,漫射光充足,有利於茶樹生長。且茶葉的氨基酸等有效成分增加,提高了茶葉的鮮爽度。
(3)土質好。保護區土壤以黃棕壤、石渣土為主,呈微酸性,透水性好,富含硒、鋅等微量元素,利於茶樹生長,茶芽肥壯、持嫩性強。
三.地域範圍
鎮巴毛尖保護區位於漢中市鎮巴縣,涉及碾子、巴廟、觀音、興隆、平安、永樂、大池、簡池、三元、黎壩、長嶺、鹽場、赤南、巴山、漁度、小洋、涇洋、楊家河等20個鎮(辦) 137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7°25′~108°16′,北緯32°8′~32°50′。東到碾子鎮碾子村,南到鹽場鎮南溝村,西到永樂鎮白陽村,北到楊家河鎮三灣村,總保護面積20萬畝,年產量1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鎮巴毛尖外形條索緊秀、鋒苗顯露,綠潤顯毫,茶湯嫩綠明亮、香氣嫩香持久,滋味鮮醇回甘,葉底嫩綠勻整 。
(2)獨特內在品質指標:水浸出物≥40.0%,氨基酸≥3%,茶多酚≥16%,Zn含量40-80mg/kg。
(3)安全要求: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鎮巴毛尖品種以紫陽櫧葉群體種、陝茶1號等適生適制、高優高效良種為主。生產過程中採用中高山緩坡地建園、重施基肥、人工鋤草、合理修剪、分級採摘、精細加工等特定生產方式。
(1)中高山緩坡地建園。選擇海拔600m以上緩坡地帶建園,沿等高線單行或雙行密植,單行植為:行距140—150cm、株距25—35cm;雙行植為大行距140—160cm,小行距30—40cm,叢距30cm,茶叢呈「丁」字形排列。一般在茶園周圍、路旁、溝邊、陡坡、山頂、人行道兩旁植樹,茶林相間,形成林中有園,園在林中的小生態,達到改善小氣候,保持水土,冬季防風抗凍,夏季增加空氣濕度,減少茶地水分蒸發,有利於促進茶樹生長,提高茶葉產量和質量。
(2)重施基肥,科學追肥。茶園採用「一基兩追」施肥方式,每年結合秋冬深耕開溝深施基肥,以有機肥為主,施肥深度20cm以上。追肥分春追肥和夏秋追肥,以速效性氮肥為主,一般結合茶園中耕淺鋤施入。
(3)人工除草,鋤耕結合。鎮巴毛尖產區水肥條件好,雜草茂盛,需人工拔除,鋤耕結合。一般春茶前中耕、春茶後淺鋤、夏季淺鋤、秋冬深耕。幼齡茶園應增加耕鋤次數,老茶園可相對較少耕鋤次數。通過耕鋤,疏鬆土壤,改善優化三相比,促進根系生長,促進芽葉早發。
(4)合理修剪,枝葉還田。茶園應合理修剪,控制茶樹高度維持在60—70cm,高幅比1:1.5—2,形成豐產樹形。一般春茶採摘結束後進行春剪,多深修剪或重修剪,促進新梢發生,為來年豐產奠定基礎。秋茶採摘結束後進行輕秋剪,剪去抽發新梢嫩芽葉,促進新梢木質化,避免冬季凍害。修剪後的枝葉均勻鋪在茶行間,抑制雜草生長,增加土壤肥力。
(5)手工分級採摘。鮮葉全部手工採摘,需芽葉飽滿勻整,不帶露水、無機械損傷、無病蟲為害、分級分等,其中,特級單芽佔80%,一芽一葉初展佔20%;一級單芽佔20%,一芽一葉初展佔80%;二級一芽一葉佔60%,一芽二葉初展佔40%。
(6)獨特加工工藝。鎮巴毛尖加工流程為攤放-殺青-清風割末-揉捻-初烘-攤晾-復炒-攤晾-烘足干-精選包裝。揉捻時要用小型揉捻機,堅持「輕-重-輕、慢-快-慢」原則。快速初烘後用小型滾筒炒干機再行復干,達到理條、緊條和增香目的。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鎮巴毛尖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鎮巴毛尖品質檢測報告、生產經營計劃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鎮巴毛尖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鎮巴毛尖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鎮巴毛尖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鎮巴毛尖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