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察隅大米米粒長4~6mm,寬2~3mm,長寬比為1.7,呈橢圓形,橫斷面呈扁圓形,晶瑩透明,色澤潔白。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
察隅大米保護區位於青藏高原的東南邊緣,西藏東南部,屬橫斷山脈西段地帶的藏東南高山峽谷區。察隅大米保護區地勢總的趨勢是由西北向東南傾斜,西北高東南低,最高海拔6740米,最低海拔僅600米,平均海拔2800米,垂直高差懸珠,是典型的高山峽谷和山地河谷地貌。察隅大米的保護區土壤以黃壤為主,多呈微酸性,有機質、全氮、鹼解氮、有效磷以及速效鉀含量的平均值分別是39.24g/kg、1.55g/kg、146.08mg/kg、28.55mg/kg、115.49mg/kg,土壤肥沃,為察隅大米生長提供了養分。
(2)氣候情況
察隅縣氣候屬亞熱帶氣候,獨特且複雜多樣,由於南受印度洋暖濕氣流的影響,北有德姆拉雪山天然屏障保護,氣候既有青藏高原的特色,又有自己的獨特之處,造就了察隅「一山有四季,四季不同天」。察隅大米保護區,冬暖夏涼,四季溫和,日照時間長,年均氣溫12℃,年日照時數為1615.6小時,年平均無霜期達200天,適宜水稻生長,有利於察隅大米灌漿物質的運輸和轉移,使得察隅大米干物質積累多,直鏈澱粉含量適中,支鏈澱粉含量較高;加之晝夜溫差大(溫度日較差≥18℃),察隅大米中可速溶的雙鏈糖積累較多,促使水稻稻穗增長,穗粒增多,增加千粒重,提高產量。
(3)水源情況
察隅大米保護區年平均降水量為801.1毫米,3~9月為雨季,全年降水集中在4~6月,稻田以自流灌溉為主,灌溉水為境內以雅魯藏布江支流察隅河和怒江為主體的幾十條大中小河流,水資源豐富,保障了察隅大米的豐產豐收。
三.地域範圍
察隅大米保護區位於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察隅縣的上察隅鎮、下察隅鎮、竹瓦根鎮,共3個鄉鎮,33個行政村(居委會),北至上察隅鎮榮玉村,南至下察隅鎮沙瑪村,西至上察隅鎮榮玉村、東至竹瓦根鎮雄久村,地理坐標為東經96°41′38″~97°18′56″,北緯28°20′05″~28°51′18″之間。保護面積408公頃,年產量0.245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品質:察隅大米米粒長4~6mm,寬2~3mm,長寬比為1.7,呈橢圓形,橫斷面呈扁圓形,晶瑩透明,色澤潔白。
(2)內在品質指標:蛋白質含量≥5g/100g,直鏈澱粉含量14%~20%,碳水化合物≥76g/100g。
(3)安全要求:察隅大米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要求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1)選種:選用適宜當地種植本地自留的品種。
(2)秧田選擇:選背風向陽、地勢平坦、地力肥沃、灌排水方便的旱田,也可選通透性好的水田育苗。
(3)整地:3月初,秧田淺翻旋耕,除凈殘茬、找平,深耕20~25cm,將土壤整平耙細。
(4)浸種:3月中旬至下旬浸種,選用籽粒飽滿的稻種,浸種48~72小時,浸種後進行催芽。
(5)催芽:用布或麻布包裹種子,在適溫、濕潤條件下進行催芽。
(6)施肥:耙前施肥,每畝施尿素13~17kg,過磷酸鈣50~60kg,氯化鉀10~12.5kg;或有機肥、無機肥結合,氮、磷、鉀配合施用,施用時,每畝施有機肥≥500kg。
(7)曬水:4~8月,將水抽至水田上方的水池中曬水,使水溫提升,再將水回放至水田灌溉。
(8)插秧:插秧時間為5月中旬。
(9)追肥:分櫱肥,返青後立即施用,施尿素6~9kg/畝,氯化鉀10~12.5kg/畝。穗肥,齊穗期、灌漿期,施尿素3~6kg/畝。
(10)病蟲害防治:
—— 稻瘟病:當稻瘟病的中心病團出現時,每畝可用稻瘟靈或克瘟散80g兌水45kg噴霧,或每畝噴洒6%春雷黴素可濕性粉劑60~90g兌水15~25kg,或用2%農抗120水劑200倍液噴霧,或每畝用三環唑20~25g噴霧。
—— 稻飛虱:每畝用10%毗蟲咻可濕性粉劑10g兌水45kg,針對稻株中下部噴霧。
(11)收穫:9月下旬~10月上旬收穫,自然取曬。
(12)加工:風選→清理→去雜→礱谷→谷糙分離→碾米→精選→分級→檢驗→包裝→入庫。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察隅大米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書面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劃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察隅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察隅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察隅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察隅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