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象鼻螺

一.產品介紹

北海象鼻螺殼呈橢圓形,殼頂小,偏向一側,雙殼不完全閉合,個體較大,成品殼長一般8~12cm;殼薄,殼表生長紋細密,呈淡黃色,有玉質光澤;內韌帶較發達;雙水管粗壯,外表有紅褐色斑紋,前端有深褐色皺褶,伸縮可達20cm,形似象鼻;螺肉質飽滿、肥嫩,味道鮮美、脆甜。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海洋環境
北海市地處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端,瀕臨北部灣,三面環海,沿岸灘涂和淺海面積約210000hm2,水深10m等深線以內的淺海面積約151000hm2,潮間淺灘以沙質、泥沙質海灘為主,海灘平坦開闊,海灘條件、氣溫條件和日照符合北海象鼻螺的生長需要,且沿岸海域水質肥沃,營養鹽及各種浮游生物豐富,海水環境污染較小,是北海象鼻螺良好的生長、繁育之地。
2.2 氣候環境
北海地處亞熱帶,氣候溫暖濕潤,空氣清新,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冬暖夏涼,溫、光、雨源充沛,氣候宜人。年平均氣溫23.4~23.8℃,年平均降雨量1725.8~1823.5mm,年平均日照時數1865~2087.5h,年平均海水鹽度為26.35~29.80‰。
該區域具備獨特的生態自然環境:沿岸海域環境優良,浮游植物104種,其中硅藻98種;浮遊動物143種,是北海象鼻螺良好的生長、繁育之地。

三.地域範圍

登記保護範圍為:廣西北海市所轄海城區的潿洲鎮、高德街道;銀海區的福成鎮、僑港鎮、銀灘鎮;鐵山港區的南康鎮、營盤鎮、興港鎮;合浦縣的廉州鎮、黨江鎮、沙崗鎮、西場鎮、閘口鎮、公館鎮、白沙鎮、山口鎮、沙田鎮,共17個鎮(街道)所轄淺海海域。 地理坐標:東經108°50′45″~109°47′28″,北緯20°26′00″~21°55′34″。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品質特徵
北海象鼻螺殼呈橢圓形,殼頂小,偏向一側,雙殼不完全閉合,個體較大,成品殼長一般8~12cm;殼薄,殼表生長紋細密,呈淡黃色,有玉質光澤;內韌帶較發達;雙水管粗壯,外表有紅褐色斑紋,前端有深褐色皺褶,伸縮可達20cm,形似象鼻;螺肉質飽滿、肥嫩,味道鮮美、脆甜。
4.2 內在品質指標
每100g鮮象鼻螺肉含蛋白質≥13g,氨基酸總量≥11g,維生素E≥1.5mg,鈣≥11mg,鋅≥0.59mg,硒≥0.067mg。
4.3 質量安全要求
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無公害食品 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NY 5073)等有關標準要求。成品收穫後在砂濾海水內進行2~3天的暫養凈化後方能上市。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環境要求
3.1.1 水質
海水水質良好且符合《漁業水質標準》(GB 11607)、《農產品質量安全質量無公害水產品產地環境要求》(GB/T18407.4)、《無公害食品 海水養殖用水水質》(NY 5052)等有關標準要求。
3.1.2 環境
海域屬熱帶、亞熱帶海區,風浪穩定,潮流暢通,潮下帶至水深10m海底以沙泥質為主,海灘平坦,含沙量80%以上。營養鹽豐富,水質穩定,海水鹽度19~33‰,pH8.0~8.6,水溫在10~30℃之間。
3.2 海上中培
3.2.1 中培苗種規格
中培苗種分小規格苗種(2~5mm)和較大規格苗種(1.0~1.5cm)兩種規格。
3.2.2 中培場選址
低潮線附近至潮下帶水深1~3m,含沙量80%以上沙泥質海底,全年海水鹽度19~33‰,海水水溫10~30℃之間。海區風浪平靜,海底平坦,潮流暢通,不靠近河口。
3.2.3 場地建設
場地選定後,打樁或者圍網作為標誌。
3.2.4 中培筐的準備
選購40cm×50cm×30cm的定製筐,在放苗前一天,潮水退去以後,把筐運到中培場附近的中潮區。選擇顆粒大小適中、乾淨、無黑色沉積物的細沙裝滿沉筐,再加入少量海水,撫平沙面,沙面高度比筐口低1cm左右。清除筐內敵害生物,如海星、蟹類等,待第二天裝苗中培。
3.2.5 中培季節
海上中培的放苗時間一般在10月中旬至次年的3月份,10~11月投放小規格苗種,12月~次年2月投放較大規格苗種。
3.2.6 苗種運輸
用苗袋裝水、充氧運輸。

3.2.7 苗種播放
在裝好細沙的定製筐內按規定數量均勻播放苗種,小規格苗種每筐為300~400粒,較大規格苗種每筐150~200粒,苗種全部潛沙後,用鐵線或尼龍線紮緊筐蓋,運至中培場中培。根據中培場水質、灘質等因素設置定製筐密度,一般為2250筐/hm2。
3.2.8 日常管理
專人看管,每天下海巡查,定期清掃筐面,以防雜物堵塞水體交換。定期檢查苗種的生產情況,發現敵害及時清理。
3.2.9 苗種收穫
小規格苗種經海上中培3~4個月,較大規格苗種經海上中培1~2個月,殼長達到3cm以上、每400隻/kg左右時可以收穫。將筐內苗種連同泥沙倒入10~20目的篩網內,淘洗乾淨。
3.3 海上養殖
3.3.1 苗種選擇
選擇殼長3cm以上的本地苗種,可天然捕撈或人工繁育,苗種殼厚,苗體肥碩、結實,殼緣完整,大小整齊,噴射水柱有力,斧足伸縮活潑,潛鑽迅速,色澤呈玉白色或淺黃色。
3.3.2 場地選擇
潮下帶水深3~10m,含沙量80%以上沙泥質海底,全年海水鹽度19~33‰,海水水溫10~30℃之間。海區風浪平靜,海底平坦,潮流暢通,不靠近河口,有天然象鼻螺分布為佳。
3.3.3 場地建設
場地選定後,打樁或者圍網作為標誌。
3.3.4 播苗的季節
一般在2月至3月播苗。
3.3.5 苗種運輸
苗種裝水、充氧運輸。
3.3.6 養殖方式
3.3.6.1 底播混養
輕取苗種在場內依次順風播撒,密度為7.5~12萬粒/hm2。一般與沙包螺(鈍綴錦蛤)、花甲王(織錦巴非蛤)混養。

3.3.6.2 筐式養殖
選擇40cm×50cm×30cm的定製筐,每筐放苗30~50粒,苗種完全潛沙後用鐵線或尼龍線扎進筐蓋,放至養殖場,2250筐/hm2。
3.3.7 日常管理及成貝收穫
專人看管,大潮時期灘面露出水面時人工捕捉清楚敵害。監測海區自然環境及氣候變化,及時做好防護工作。一般養殖7~12個月,殼長8cm以上,12~16隻/kg即可收穫。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和產品名稱組合型式字樣,產品名稱為申請名稱(北海象鼻螺);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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