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盤江烏雞

一.產品介紹

普安盤江烏雞體型結構勻稱,平頭單冠;羽毛以黑色為主,有少量黃麻色,公雞尾羽發達,毛衣緊密。成年公雞體重3.0~3.5公斤,母雞2.0~2.5公斤。烏皮烏骨,肉質緊實。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普安盤江烏雞生長區處於雲貴高原向黔中過渡的梯級狀斜坡地帶,海拔落差大,最高海拔2083米,最低海拔745米,平均海拔1400米,四周高山聳立,地勢起伏,地形破碎,立體氣候明顯,容易形成一個封閉的小生態系統,烏雞長期在環境下飼養選育,形成了穩定的普安盤江烏雞地方雞群。普安縣森林及飼草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52%,是珠江防護林的重要生態建設區域,縣內植被類型複雜多樣,呈垂直帶發育,廣闊的林下資源特別適合飼養普安盤江烏雞,在此地貌養殖的普安盤江烏雞雜食鏈豐富、適應能力強、抗病能力強、覓食能力強、耐粗飼、肉質緊實。
境內氣候溫和濕潤,屬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四季分明,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多年平均氣溫13.7℃,生長期年平均280天,無霜期年平均290天。年平均日照時數1528.3小時,年總輻射103.25千卡/平方厘米。年均降水量1438.9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數為227天。適宜的溫度、光照,充沛的雨量使各種各類植被、昆蟲動物迅速繁衍生息並且富含營養物質,為普安盤江烏雞優良的品質提供物質基礎,為其豐富的氨基酸來源提供條件。

三.地域範圍

普安縣所轄盤水街道辦、南湖街道辦、九峰街道辦、茶源街道辦、龍吟鎮、興中鎮、白沙鄉、地瓜鎮、江西坡鎮、高棉鄉、羅漢鎮、樓下鎮、新店鎮、青山鎮共14個鄉鎮(街道)90個行政村(居、社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04°51′10″~105°9′24″,北緯25°18′31″~26°10′35″。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
體型結構勻稱,平頭單冠;羽毛以黑色為主,有少量黃麻色,公雞尾羽發達,毛衣緊密。成年公雞體重3.0~3.5公斤,母雞2.0~2.5公斤。烏皮烏骨,肉質緊實。
4.2 內在品質指標
鮮雞肉可食部分含蛋白質≥23.5g/100g,脂肪≤3.0g/100g,16種氨基酸總量≥17.0g/100g,水分≤74.0g/100g。
4.3 質量安全規定
普安盤江烏雞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品種選擇
本地烏雞。
3.2 養殖場地選擇
養殖場地選擇林冠稀疏、地勢高燥、草地豐茂的地方,同時還應保障水源充足、養分良好。選擇遠離村莊、未被傳染病和寄生蟲感染的林地,同時養殖地的坡地要緩,最好為沙壤土,交通便利。周圍環境應符合NY/T 388的要求、水質應符合NY 5027的要求。
3.3 生產控制
普安盤江烏雞生產過程嚴格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596)、《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 388)、《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NY 5027)、《無公害農產品 獸葯使用準則》(NY/T 5030)、《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NY 5032)等國家標準及農業行業標準。尤其注意以下環節:
(1)雞舍、圍欄搭建:雞舍的建設應緊靠放牧場地、地勢較高、不潮、不陰冷、坐北朝南、光照良好、通風流暢、排水通暢和清掃及消毒方便的場所,選擇防鼠害和野生動物傷害的地方,在雞舍外留有雞隻運動和飼餵的場所。單個雞舍應保持500羽左右,避免因為雞群密度過大導致放牧場地的植被遭到破壞,造成疫病的產生和傳播。
(2)雞場布局:分設生活管理區、生產區和無害化處理區,生活管理區應與生產區、無害化處理區有明顯的界限分離且有明確標識。
(3)育雛階段的飼養管理:雛雞出殼後宜在24小時內初飲,初飲應配置溫度為18~20℃的5%葡萄糖水,水量控制在2小時飲完為宜,並確保所有雛雞都飲到水。一般在初飲2~3小時後或待80%以上雛雞有強烈食慾時開食。開食可用消過毒的油紙、塑料布或淺料盤放料,開食點要多,少量多次,以保證所有雛雞能同時吃到雛雞料。
(4)放養階段的飼養管理:雛雞育成後轉入放養區,根據放養區規模和植被狀況,實行分區輪流放養。每區放養雞的數量不宜超過1000隻,公、母雞應分開放養,每畝不超過80隻。雛雞育成後在放養前應佩戴追溯用腳環。雛雞進入放養區後喂雛雞料過渡7天,同時讓其在放養區內自由採食蟲、草等自然食料,不足部分用玉米、穀物、小麥、米糠、南瓜、豆類等直接飼餵或用幾種混合飼餵。在放養區內推薦採用人工種植黑麥草、三葉草、鴨茅草等優質牧草作為補充。肉用雞的放養日齡應不低於80天。
(5)防疫:實施全進全出的飼養制度,雞群出欄後對雞舍徹底清理、消毒,並空舍1個月以上。嚴禁已出場的放養雞返回飼養。在飼養期間,雞場應配合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做好馬立克、新城疫、新傳支、禽流感、白痢、傷寒等動物疫病的日常監測工作。發生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情時,應及時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發生人畜共患病時,應服從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6)消毒:選擇高效低毒,對人和家禽危害小,不污染環境,不易在肉、蛋等產品中殘留的消毒劑交替使用,並嚴格按說明書配製,禁止濫用。適時清除放養區內的雞糞和墊料等雜物,應定期對雞場消毒,並更換消毒池內的消毒液;雞群出欄及雞群發病時應及時消毒;人員進入生產區應洗手,腳踏消毒池進行消毒;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鞋靴應定期消毒。
3.4 產後商品處理
將適齡的普安盤江烏雞進行屠宰、冷凍,然後品牌包裝上市。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普安盤江烏雞生產地域範圍內的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普安盤江烏雞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普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