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蓋提灰棗

一.產品介紹

麥蓋提灰棗多呈長圓形或橢圓形,色澤深紅、有光澤,皮薄肉厚核小,肉質細膩緊實,按壓回彈好,味甜爽口。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土壤地貌情況
麥蓋提縣屬於葉爾羌河和提孜那甫河沖積扇形綠洲平原,典型的沙漠邊緣狹長綠洲地帶,總的地形是自西南向東北傾斜,荒地,沙丘交錯。土層深厚,以沙壤土為主,土壤次生鹽漬化較重,呈弱鹼性,有機質少,氮少,磷少,鉀多,透氣性好,地質均一,適合種植棗樹。
2.2 水文情況
麥蓋提縣年平均降水量為56mm,年降水量少,使得灰棗裂果率低、爛果率低。葉爾羌河流經縣境長180km,提孜那甫河流經縣境全長56km,全境引水乾渠21條,總流量202m3/s,灌溉面積77.79萬畝,滿足灰棗日常生長灌溉需要。
2.3 氣候情況
麥蓋提縣位於喀什地區東部,塔克拉瑪干沙漠西南邊緣,三面環沙,日照充足、氣候乾燥,屬於典型的乾旱沙漠性氣候,年均大風天3d,坐果期大風酷熱天氣少,提高坐果率。年均日照時數達2857.4h,無霜期在210d左右,霜降日在10月24日左右,灰棗生長期較其他地區長15d左右,品質高。晝夜溫差大,最大日溫差達20℃以上,利於灰棗糖分積累。這些獨特的氣候為麥蓋提灰棗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地域範圍

「麥蓋提灰棗」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喀什地區麥蓋提縣,轄巴扎結米鎮、希依提敦鄉、央塔克鄉、吐曼塔勒鄉、尕孜庫勒鄉、克孜勒阿瓦提鄉、庫木庫薩爾鄉、昂格特勒克鄉、庫爾瑪鄉,共計9個鄉鎮128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77°28′30″~79°05′41″,北緯38°25′39″~39°22′42″。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
麥蓋提灰棗多呈長圓形或橢圓形,色澤深紅、有光澤,皮薄肉厚核小,肉質細膩緊實,按壓回彈好,味甜爽口。
4.2 內在的品質特徵
麥蓋提灰棗轉化糖(以葡萄糖計)含量≥70.0g/100g,鐵含量≥9.0mg/100g,氨基酸總和含量≥2.4g/100g,L(+)-抗壞血酸≥42.0mg/100g。
4.3 安全要求
食品污染物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標準;
農藥殘留量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標準;
產品質量嚴格執行《干制紅棗》(GB/T5835)標準。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
生產地域內無工礦企業,無環境污染源,大氣土壤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棗樹對土壤要求不苛刻,耐鹽鹼。麥蓋提灰棗種植區選擇沙土、壤土地塊,排水良好,滲透性強,通氣性好。
3.2 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
以本地傳統種植品種為主(新鄭灰棗本地嫁接改良)。以長身、圓身為主。
3.3 生產過程管理
繁殖:採用分株和嫁接兩種方式繁殖。嫁接繁殖有劈接、切接、插皮接等方法。
定植時間:在3月下旬~4月中旬土壤解凍至萌芽前定植。
定植方法:挖深、寬均為60cm左右定植穴,施50kg農家肥與表土混合後回填待植。行距3m~4m,株距1m左右。
中耕:在生長季節要及時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鬆,也可結合追肥進行,中耕深度5cm~10cm。
基肥:秋天採收後施基肥,以農家肥、土雜肥為主,可混合少量磷肥。一般每株施基肥50kg-100kg,再加上1kg-2kg的鈣、鎂、磷肥。
追肥:果實膨大期適當追肥,提高坐果率及樹體抗病、抗蟲能力。生長期噴施2-3次葉面肥。
水分:棗樹是比較耐旱的果樹,主要在萌芽期、開花期和果實膨大期精選灌水。根據土質區別灌溉。
整形修剪:通過修剪調節樹體的枝量,控制枝條生長的部位,培育牢固的骨架和良好的樹體結構,保證果實有良好的光照條件。
病蟲害防治:以物理防治為基礎,生物防治為核心,按照病蟲害的發生規律,科學使用化學防治技術,有效控制病蟲害危害。

3.4 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規定
10月中旬~10月末,果實充分成熟、色澤濃艷、果形飽滿、果麵灰色時採收。
3.5 生產記錄要求
要建立完善的檔案記錄製度,對農業投入品來源、田間管理、銷售等情況及時準確記錄。記錄檔案保存兩年以上以供備查。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麥蓋提灰棗」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麥蓋提灰棗」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⑤使用「麥蓋提灰棗」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和相關責任義務。
(2)「麥蓋提灰棗」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使用「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麥蓋提灰棗」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進行產品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農產品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
④「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麥蓋提灰棗」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偽造、冒用「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麥蓋提灰棗」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