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延壽大米生產地域位於黑龍江省東南部,張廣才嶺西麓,松花江南岸的螞蜒河中游。東經127°54′20″-129°04′30″,北緯45°10』10″-45°45』25″,西部、南部與尚志市為鄰,東北與方正縣接壤,西北與賓縣毗連。東西長90公里,南北寬65公里,幅員面積3149.55平方公里。全縣有5鎮4鄉106個行政村,耕地面積161萬畝。地理標誌區域包括延壽鎮(部分)、六團鎮、中和鎮、加信鎮、安山鄉、壽山鄉(部分)、玉河鄉、延河鎮8個鄉鎮,70個行政村的水稻田,生產面積33333公頃,年產大米18萬噸左右。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延壽大米生產地域地勢平坦,遠離市中心,無工業「三廢」污染,地凈田潔,土質肥沃,為黑粘土、沙壤土質,地勢低洼,土壤有機質含量3%-6%,自然肥力較高,特別適合水稻生長。
(2)水文情況: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延壽縣境內螞蜒河、亮珠河、部分地下水澆灌的水田,該基地位於灌溉區上游,無任何污染。氣候溫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生態環境良好,森林覆蓋率在46.9%。現有中型水庫2座,小型水庫25座,萬畝以上灌區10處,提水灌溉站點617處,塘壩1600座。
(3)延壽縣地處中緯度亞洲大陸東側,屬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全縣年平均氣溫為2.6℃。歷年最低氣溫為-42.6℃,歷年最高氣溫為35℃,多年平均積溫螞蜒河兩岸為2493.5℃,山區與平原過渡地帶丘陵漫崗區為2300℃左右。多年平均無霜期為122-129天。縣境內年平均降水量為570.9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490.1小時,延壽縣的氣候特點是典型的水旱兼作農業氣候區。
(4)人文歷史情況:延壽縣種植水稻至今已有80多年的歷史。據《延壽縣誌》記載,民國12年(1923年)入境的朝鮮族農民開始在窪地種植水稻,到民國16年(1927年),水稻面積已達8345畝。到1934年,全縣水稻面積達到148380畝,出現了水稻發展的第一次高峰。到1989年,全縣水田面積發展到29.7萬畝。並從1989年開始試驗示範並推廣水稻旱育稀植高產栽培技術,逐步結束水稻滿撒種的傳統種植技術。實行扣塑料棚旱育稀植插秧栽培技術。水稻產量有原來的畝產100-150公斤,一躍提升到300-350公斤,實現翻番增產。在肥料使用上,結合有機肥逐步增施化肥用量,在除草方面結合人工中耕除草逐步推行化學除草,減輕農民勞動量。到1995年,由於高效經濟作物的迅速發展,部分農民實行水改旱,水田面積下降到21.4萬畝。水稻產量11.4萬噸。畝產達到532公斤。到1999年,水稻面積發展到23.7萬畝,水稻產量14.7萬噸。從2002年開始水稻面積逐年增加,到2007年水稻面積發展到66.3萬畝,產量33萬噸。全面整合水稻品種,按區域布局和積溫區劃,全縣主推五優稻3號、松粳10號、龍粳14、綏粳7號和墾稻12號等5個核心品種,良種化率達到98%以上。全面推廣水稻旱育稀植技術、大中棚育苗技術、機械插秧技術。自2005年開始試驗示範研究推廣水稻新基質無土旱育苗高產栽培技術並在全省示範推廣。延壽縣水稻栽培技術在全省佔有領先地位,已成為全省優質水稻重點產區之一。2008年,延壽縣被黑龍江省綠辦批准為「創建全國綠色食品標準化原料水稻生產基地縣」。自2006年開始實施品牌戰略,重點打造「亮珠」品牌,使延壽大米走出省門打入南方市場,其品牌越來越亮,越來越響。
三.地域範圍
延壽大米生產地域位於黑龍江省東南部,張廣才嶺西麓,松花江南岸的螞蜒河中游。東經127°54′20″-129°04′30″,北緯45°10′10″-45°45′25″,西部、南部與尚志市為鄰,東北與方正縣接壤,西北與賓縣毗連。東西長90公里,南北寬65公里,幅員面積3149.55平方公里。全縣有5鎮4鄉106個行政村,耕地面積161萬畝。地理標誌區域包括延壽鎮(部分)、六團鎮、中和鎮、加信鎮、安山鄉、壽山鄉(部分)、玉河鄉、延河鎮8個鄉鎮,70個行政村的水稻田。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延壽大米米粒粗長飽滿,晶瑩剔透,蒸飯口感醇香,千粒重50克。
(2)內在品質指標:營養豐富富含鋅和硒營養元素,經檢測含粗蛋白大於5%,直鏈澱粉大於18%,膠稠度大於76mm,食味品質85分。
(3)安全要求:延壽大米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嚴格執行NY5116-2002無公害食品水稻產地環境條件,NY5115-200無公害食品大米,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標準,GB4285農藥安全使用規定標準等國家強制性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產地環境符合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土壤選擇草甸土、衝擊土和水稻土。灌溉用水符合GB5084-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規定。環境空氣質量應符合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所規定的二級標準。
2、品種選擇:選用通過審定的、抗逆性強的中晚熟的優質品種。目前全縣大面積推廣優質水稻品種有五優稻3號、松粳10號、龍粳14、綏粳7號和墾稻12號等5個核心品種等。這些品種整精米率高、惡白率低、膠稠度高、米質口感好,符合GB4404.1-1996《農作物種子質量標準》。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水稻生產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化肥必須與有機肥配合使用,有機肥料與無機氮的比例不超過1∶1,禁止施用硝態氮肥。生產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延壽縣《綠色食品水稻種植技術規程》操作。生產過程中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T/T393-2000)和《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NY/T394-2000)。具體栽培技術如下:
施肥:秧床做好後,床內進行平整、翻曬,於播前3天打碎土塊、平整床面。施用化肥,每平方米秧田施磷酸二銨75克,硫酸銨50克,硫酸鉀50克,硫酸鋅5-10克;大田畝施肥總量在施用農家肥的基礎上,純氮12-14公斤,五氧化二磷6-8公斤,氧化鉀3-4公斤,土壤肥力高或農家肥使用多的以下限為宜,肥力低或農家肥使用少的以上限為宜。
施藥:將選好的稻種用「使百克」1:4000倍液消毒3-5天,防治水稻惡苗病。苗床以人工防除草為主。本田雜草採用化學除草和人工除草相結合的方式。採用生物技術防治稻瘟病,每畝用「枯草芽孢桿菌」6-12克,對水40-60公斤,均勻噴霧,減少化學污染。
4、產品收穫:稻穀含水量在19-22%收割為宜。9月25日前後手工收割或機械收割後,適當晾曬,及時脫粒。
5、生產記錄要求:延壽縣生產水稻的全過程建立生產記錄檔案。設立專門的記錄員負責農時操作記錄;農藥使用記錄。檔案應完整、真實,並按作物分別記錄使用的農藥名稱,包括通用名和商品名、登記證號、劑型、防治對象、時間、施用量、次數、安全間隔期;肥料使用記錄檔案應完整、真實,內容包括肥料名稱、登記證號、類型、施用量、施用方法、次數等;及時做好各類農時操作記錄、產量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記錄需妥善保存1年,以利可追溯性檢查。
6、投入品監管:在農業投入品方面採取了「四監管」:一是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大對投入品的監管力度,搞好源頭控制。在投入品的管理上,堅持經營許可證制度和禁限用投入品定期公開制度(電視公告、信息發布投入品禁限用清單)。綠辦與農業執法大隊監督下經營生資業戶把禁限用投入品清單張貼上牆,讓生產者明明白白的使用。二是執法監管。由農業執法大隊對生資市場、龍頭企業、基地農戶進行全面檢查監管。三是技術監管。由技術部門對生產者進行培訓,對生產的投入品進行具體指導。四是網路監管。由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對生產過程、基地、企業、生資業戶、投入品清單等建立電子檔案,實行數字化管理。
6.1嚴格控制種子來源。種子生產單位必需具備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經營單位必需具備營業執照、種子經營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從國外或外省市進口的種子必需有檢疫證明;設有專門的種子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種子的數量、品種和相關證件後,方可入庫;種子應有詳細的進庫、出庫記錄;過期的種子應及時清理。
6.2嚴格執行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農藥使用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行。農藥經營業主不得購進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和國家明文規定不得使用的農藥,設有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核對後,方可入庫。農民在生產中不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和國家明文規定不得使用的農藥,盡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情報,在農技部門指導下科學用藥。
6.3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根據植物生長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經過無害化處理的無公害肥及配合施用配比合理的無機複合肥。施肥原則:以無公害肥為主,輔以其它肥料;以多元複合肥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施基肥為主,追肥為輔;盡量限制化肥施用;最後一次追施化肥在收穫前30天進行;及時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肥料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於乾燥、陰涼的倉庫等場所;避免因環境因素造成肥力損失和環境污染;外來肥料必須是「三證」(產品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質量標準檢驗合格證)俱全的產品。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延壽大米的分級:延壽大米分為三個等級,為無公害農產品大米,A級綠色食品大米、有機食品大米。
(2)標識: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包裝上標有「延壽大米」字樣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
(3)包裝:編織袋包裝,規格25公斤/袋和10公斤/袋。紙袋包裝,每袋2kg,每箱4袋。8公斤/每箱。包裝材料符合國家食品包裝衛生要求,並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包裝材料堅固、清潔、乾燥、無任何昆蟲傳播、真菌污染及不良氣味。
(4)貯存:在避光、常溫、乾燥和有防潮設施處貯存。原料按指定原料庫貯存,貯存數量,執行管理規定。貯存庫房清潔、乾燥、通風良好,無蟲害及鼠害。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霉、發潮、有異味的物品混存,成品貯存按品種、標號、編號、生產日期分別存放,以免混雜和受潮。
(5)運輸:運輸工具清潔、乾燥、有防雨防雪設施。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有異味的物品混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