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河大米

一.產品介紹

梧桐河農場是三面環水的沼澤地,耕地絕大部分的草碳土是理想的水稻種植土壤。農場水稻種植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上世紀20年代初,朝鮮族移民因發現本地土質肥沃,地勢平坦,適於種植水稻,便開始小規模種植水稻。抗戰前期日本開拓團又在此種植水稻,在朝鮮人開荒的基礎上,興修水利,擴大種植面積,並成立水稻公司。第二階段:上世紀50年代農場建場後開始大規模的種植水稻,並且培育出了自己的品種梧農七一,合江19,水稻種植逐步形成規模化、規範化。由於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梧桐河生產的大米以口味芳香名貫三江,梧桐河被譽為三江平原的「魚米之鄉」。第三階段:上世紀90年代中期農場實行水稻大開發,擴大水稻種植面積,大力推廣水稻寒地栽培技術,使水稻產量由建場初期的100斤/畝達到1280斤/畝,經濟效益顯著提高。進入21世紀,梧桐河農場與時俱進,結合自身優勢,率先提出「引自然水、施農家肥、種有機稻、產優質米」的發展思路,力爭把梧桐河水稻產業做大、做強、做實。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梧桐河農場土壤可分五大類:草甸土1.6公萬頃,沼澤土1000多公頃,棕壤土5000多公頃,水稻土3000多公頃,白漿土近10000公頃。土壤PH值在6.0-6.5之間。土壤肥力狀1況中等。有機質含量3.5-4.0%之間。
2、水文情況:梧桐河農場境內主要有梧桐河、松花江、嘟嚕河、鶴立河。還有小型水庫1座。梧桐河水發源於小興安嶺南麓,流經梧桐河農場13.5公里,全年流量8.3億立方米,沿途無污染,水質清澈、純凈、水溫高,是理想的農業生產用水。
3、氣候情況:梧桐河農場四季分明,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春季乾旱多雨,日照充足,晝夜溫差大;冬季寒冷多雪,氣候乾燥。氣候平均積溫在2520℃,無霜期111天至142天,80%保證率在120天至130天,最高氣溫35.6℃,最低氣溫-41.2℃。年平均降雨量554毫米左右,集中降雨量一般在夏季6-8月,約佔全年降雨量的60%,從降雨量來看,有明顯的乾季與濕季之分,是明顯的大陸性氣候的主要特徵之一。年平均日照時數2500小時,太陽輻射年總量136.7kcal/平方厘米.全年盛行西北風和南風,年平均風速為4.3m/s.初霜平均在10月中旬,終霜平均在4月上旬,平均無霜期132天。梧桐河農場作物生長季節日照充沛,雨量適中,熱量條件可滿足水稻生長。

三.地域範圍

梧桐河大米產於黑龍江省梧桐河農場。梧桐河農場位於黑龍江省東部,地理坐標130°31′~131°59′,北緯47°12′~47°20′,東西長32公里,南北長12公里。農場地形的總趨勢是自西向東傾斜,崗坡地佔10%,漫崗地佔15%。農場為沉降的三江平原,海拔70~75m,地面坡角1/5000,地勢低平。低洼處常年積水形成濕地、沼澤地。場址東至嘟嚕河,與普陽農場接壤,南至松花江北岸,西與新華農場毗鄰,土地面積32067公頃,其中耕地12327公頃,林地1122公頃,牧地草原1978公頃,水面3928公頃。水稻生產面積10400公頃,年產量8萬餘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梧桐河大米顆粒飽滿,晶瑩透亮,表皮黃色,脫皮後呈白色,質地鬆軟,口感適宜。
2、內在品質指標:梧桐河大米含蛋白質、糖類、鈣、磷、鐵、葡萄糖、果糖、維生素B1、維生素B2等,其中:直鏈澱粉大於15%,膠稠度大於66mm,蛋白質≥6,食味品質大於80。
3、安全要求:梧桐河大米嚴格執行《無公害食品大米》(NY5115-2008)標準。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梧桐河大米產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NY 5116-2002的要求。
2、品種選擇:梧桐河大米選用經審訂推廣的,生育期適宜的,抗逆性強的高產品種,主要選用空育131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梧桐河大米生產過程必須嚴格按照《梧桐河大米生產操作規則》操作。生產過程中農藥使用要符合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標準,GB 4285農藥安全使用規定標準。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梧桐河大米人工和機械收穫在穗黃、葉落時,成熟度達到85%-90%時進行;要求不同品種單獨收割、單獨運輸、單獨脫粒、單獨貯藏、單獨加工、單獨包裝,防止與普通大米混雜。收割時,割茬要低,一般距地面5cm-5cm,損失率小於1%.割後曬5-7d,要及時打場脫粒。脫粒後,進行揚場或機械清選。要求統一分級過篩,清除雜質和癟稻,達到粒度均一,破碎率小於2%,雜質小於1%,蟲蝕率小於1%。清選後籽粒晾曬數日,以隆低含水量,含水量小於12.5%。
5、生產記錄要求,梧桐河大米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田間生產檔,全面記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梧桐河大米生產加工企業,在產品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的梧桐河大米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同時,生產經營的梧桐河大米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並且經營者具有梧桐河大米市場開發經營能力。使用梧桐河大米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加貼標誌要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建立包裝標誌印刷審核備案制度和標誌使用管理制度,加強標誌使用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仿造、冒用、超範圍使用標誌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標誌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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