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類別:茶葉
產品:廬山雲霧茶
登記證書編號:AG10686
農業部公告號/時間:第2277號(2015.07.22)
人文歷史簡介
廬山雲霧茶,系我國十大名茶之一,始產於漢代,已有一千多年的栽種歷史,宋代列為「貢茶」,是有著悠久歷史具有獨特內在品質和內在濃郁文化氛圍的地方特色產品,以原產地終年雲霧瀰漫而得碧綠明亮、葉底嫩綠勻齊的品質特點,在歷屆茶葉評比中獲得多次殊榮,1959年被評為「中國十大名茶」,1971年被列為中國綠茶之「特種名茶」,廬山雲霧茶以10.99億元的品牌評估價值位居2010年發布的全國83個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價值第13位。廬山種茶,歷史悠久,遠在漢代,這裡已有茶樹種植。據《廬山志》記載,東漢時,佛教傳入我國,當時廬山梵宮寺多至300餘座,僧侶雲集。他們攀危崖,冒飛泉,競采野茶;在白雲深處,劈崖填峪,栽種茶樹,採制茶葉。東晉時廬山已成為佛教中心之一,據載,當時名僧慧遠,在山上居住三十餘年,聚集僧徒,講授佛學,在山中發展種茶。唐朝時廬山茶已很著名。唐代詩人白居易也曾在廬山香爐峰結廬而居,挖葯種茶,並寫下了詩篇:「長松樹下小溪頭,斑鹿胎巾白布裘,葯圃茶園為產業,野麋林鸛是交遊」。廬山到宋代已有洪州鶴嶺茶、洪州雙井茶、白露、鷹爪等名茶。到了明代,廬山雲霧茶名稱已出現在明《廬山志》中,距今已有300餘年。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九江市屬中亞熱帶季風性氣候區,四季分明,氣候溫暖,雨量充沛,日照充足,無霜期長。年平均氣溫16-17℃,年平均降雨量1300-1600毫米,相對濕度80%左右,年無霜期239-266天,年日照時數1680小時。為典型的山地丘陵,土壤為粘壤土,pH值4.8-5.0,土層覆蓋厚度達45厘米,土壤普遍呈酸性,其有機質含量極為豐富。境內有廬山、幕阜山、長江、鄱陽湖和廬山西海,其間水庫、山塘星羅棋布,水資源豐富,形成了適合廬山雲霧茶生長的獨特自然生態環境。
三.地域範圍
九江,位於長江中下游結合部的南岸。東枕鄱陽,與安徽東至縣毗鄰;南界南昌、宜春,與本省新建、安義、靖安、奉新、銅鼓諸縣相連;西連幕阜,與湖南平江縣和湖北崇陽、通城、通山、陽新多縣接壤;北瀕長江,與湖北武穴、黃梅及安徽宿松、望江縣隔江相望;居鄂、湘、皖、贛四省交界處,為江西的北大門。廬山雲霧茶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廬山及鄱陽湖(九江管轄範圍)、廬山西海及周邊區域,涉及海會鎮、岷山鄉、賽陽鎮等185個鄉鎮(辦事處)。保護範圍位於東經113°56′30″-116°54′01″,北緯28°41′12″-30°04′29″,保護面積60000公頃,年產量1.6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外形,顯鋒苗,色澤翠綠潤,顯毫,勻整潔凈;湯色嫩綠明亮,香氣清香持久,滋味鮮醇回甘,葉底嫩綠鮮活、勻整。
2、內在品質指標:水分含量在4.5%—7.0%,粗纖維含量在6.5%—9%,茶多酚在11%—26%,氨基酸在2.8%—5.2%,咖啡鹼在2.8%—4.8%,兒茶素總量在13.7%—18.8%。
3、安全要求:
① 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茶葉產地環境條件》(NY/T391-2013)的要求。
② 產品生產嚴格按照《綠色食品茶葉生產技術規程》(NY/T288-2002)的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要求:廬山雲霧茶種植基地應選擇生態環境優良,向陽背風,坡度在25度以下,pH值4.8-5.0,土質為有機質含量豐富,周圍植被保護較好。
2、品種要求:廬山本地群體種為主,搭配白毫早、茗豐、碧香早、烏牛早等品種。
3、生產管理:為了保證廬山雲霧茶的品質特色,尤其要加強以下環節的生產技術控制:
①茶園培肥管理:1至3年生幼齡茶園,在行間合理間作綠肥;熟齡茶園冬季增施有機肥,有機肥主要以經過腐熟的土雜肥、餅肥、欄肥等為主,施肥和中耕鬆土相結合。
②病蟲害防治: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為原則。採用農業、物理、生物防治方法:一是可採用每50畝面積掛一盞太陽能殺蟲燈殺滅蛾類,降低害蟲危害指數;二是新建茶園應做好苗木檢疫工作;三是及時採摘和修剪茶樹並將病蟲枝葉帶出茶園焚燒;四是利用天敵和生物農藥防治病蟲害。
③ 鮮葉採摘要求:
A鮮葉採摘用單手或雙手提采法;
B根據制茶等級按標準採茶:特級采清明前後的單芽或一芽一葉初展;一級采穀雨前後的一芽一葉開展或展開;二級采五月初的一芽二葉;三級采五月中旬的一芽三、四葉、對夾葉。
C採摘要選擇在天氣晴朗的早上,鮮葉用竹製器具盛裝,使用專用車輛及時運輸。
④ 茶葉加工要求:
A攤青 鮮葉採摘後放在竹墊上攤4-8小時;
B殺青 採用自動滾動式殺青,溫度控制在180-220oc;
C揉捻 用揉捻機揉10分鐘左右;
D理條 採用理條機理8分鐘左右;
E烘乾 溫度控制在100 oc左右烘至足干。
⑤產後處理:
A分級:廬山雲霧茶主要產品有特級、一級、二級、三級等四個等級。
B 包裝:廬山雲霧茶包裝符合《茶葉銷售包裝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包裝上應有廬山雲霧茶標誌。
C 運輸: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衛生、乾燥無異味,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裝運前必須進行質量檢查,標籤、批號和貨物三者相符才能運輸。運輸中必須穩固,應防雨、防潮、防暴晒,裝卸時輕裝輕卸,防止擠壓、碰撞。
D貯藏:貯藏室應清潔、乾燥、防潮、避光、無異味,禁止吸煙和吐痰,成品按批號集中存放茶葉保鮮庫。
4、生產記錄要求:廬山雲霧茶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完善的生產、加工、銷售記錄檔案,檔案必須準確、清晰、工整、完全,能追溯實際生產的全過程,並妥善保存3年以上,以備查閱。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廬山雲霧茶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廬山雲霧茶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廬山雲霧茶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廬山雲霧茶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廬山雲霧茶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和相關責任義務。
2、廬山雲霧茶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使用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廬山雲霧茶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進行產品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
4、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廬山雲霧茶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偽造、冒用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廬山雲霧茶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