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狼山雞

一.產品介紹

如東狼山雞為肉蛋兼用型地方優質雞種,體型較大,頭昂尾翹,體似馬鞍,呈「U」形;單冠直立,有5~6個冠齒;耳垂和肉垂均為鮮紅色;喙黑褐色,尖端顏色較淡;黑色被毛緊密、有光澤;皮膚為白色。
1984年版《如東縣誌》有如下記載:本縣是馳名中外的「狼山雞」的故鄉。1872年,外國商人來長江中下游購雞,因黑雞從南通狼山出口,由此而得名「狼山雞」。狼山雞1883年被列為國際標準雞種,參與育成奧品頓、澳洲黑等國際知名雞種,入選世界優良雞種標準圖譜;2000年國家農業部130號公告將其列入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品種名錄;2009年國家質檢總局將其列入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2011年國家工商總局將其認定為國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2015年國家農業部將其登記為農產品地理標誌。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如東地處長江下游北岸,瀕臨南黃海,受北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的影響,一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沿海防護林茂盛,是一個天然氧倉;如東海產豐富,貝殼俯拾皆是,礦物質飼料比較豐富,植被青翠、水草豐盛,擁有較好的青料及昆蟲等動物性飼料,而且如東農作物產量較高,農家習慣使用玉米、大麥等穀物餵雞;如東民俗中漁民在出海前往往舉行祭祀,通常選用純黑的雞作為祭品,一般認為含紅羽的公雞為火災徵兆,而視純黑為吉祥,特別是體格碩大的黑羽紅冠雞最為大吉大利等,這些獨特的自然生態壞境和地域風情促使了如東狼山雞獨特的優良品質和體型外貌的形成和傳承。

三.地域範圍

如東狼山雞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範圍為江蘇省如東縣現轄行政區域,位於江蘇省東部,長江三角洲北翼,東面和北面瀕臨南黃海,包括栟茶鎮、洋口鎮、豐利鎮、苴鎮、長沙鎮、大豫鎮、掘港鎮、馬塘鎮、曹埠鎮、岔河鎮、新店鎮、雙甸鎮、河口鎮、袁庄鎮等14個鎮區,地處東經120°42′~121°22′,北緯32°12′~32°36′,總面積1872.7平方公里,產量1000噸,產值2000萬元。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感官特徵
採用符合如東縣當地狼山雞特徵和上市日齡的如東狼山雞肉用商品雞。其體格健壯、頭昂尾翹、具有典型的U字形特徵;單冠直立,有5~6個冠齒;耳垂和肉髯均為鮮紅色;喙黑褐色,尖端顏色較淡;全身被毛烏黑緊密,成年公雞背部、尾部羽毛有墨綠色金屬光澤;脛、趾部均呈黑色,屠體潔白;母雞用以清燉,湯汁清澈、鮮味濃郁;公雞用以紅燒,肉質細膩、清香可口。
2、理化指標
蛋白質含量≥22%;脂肪含量≤2%。
3、規範要求
產地環境、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
4、執行標準
1、DB32/T 874-2005 《狼山雞》
2、DB32/T 805-2005 《狼山雞(蛋用)飼養技術規程》
3、DB32/T 1801-2011 《狼山雞(肉用)飼養技術規程》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要求
地勢高燥、避風向陽、水源充足,環境安靜,遠離村莊、主幹道和其他養殖區。
2、品種範圍
江蘇省如東縣現轄行政區域內繁殖的純黑地方品種雞。
3、雛雞來源
江蘇省如東縣現轄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動物防疫合格證》的種雞場。
4、飼養管理
4.1、飼養方式:0周齡~6周齡,網上育雛;7周齡到上市,地面平養。
4.2、飼養密度:0周齡~3周齡,25羽/m2~35羽/m2;4周齡~6周齡,20羽/m2~25羽/m2;7周齡~10周齡,15羽/m2~20羽/m2;10周齡以上10羽/m2~15羽/m2。
4.3、溫度、濕度及光照要求:
溫度:0周齡~1周齡,32℃~34℃;2周齡,30℃~31℃,以後每周下降2℃,到20℃時逐漸脫溫。
濕度:室內相對濕度0周齡~3周齡內為65%~70%;4周齡以後為55%~65%。
光照:2日齡內每天保持24小時,3日齡~7日齡每天23小時,以後每天遞減2小時直至自然光照。
5、飲水:雛雞進舍1周內供給涼開水,在前2天的飲水中加入5%葡萄糖等營養液,保持充足、清潔飲水,保證每40羽~60羽有一隻水壺。
6、飼料要求:飼料原料、加工和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NY 5037-2001中第4章的規定。營養需要建議量見下表。
營養需要建議量
周 齡 代謝能
MJ/kg 粗蛋白
% 鈣
% 磷
% 食鹽
% 賴氨酸
% 蛋氨酸
%
0~6 12~12.5 19 1.0 0.65 0.3 1.0 0.9
7~10 12~12.5 17~18 0.9 0.6 0.3 0.9 0.8
11~17 12.5~13 16 0.9 0.6 0.3 0.8 0.7
6、上市時間:16周齡~17周齡。肉用狼山雞不同階段公、母體重:初生重≥30g;14日齡≥108g;42日齡公雞≥520g、母雞≥470g;119日齡公雞≥1950g、母雞≥1500g。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標誌使用申請
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條件的標誌使用申請人可以向如東縣狼山雞協會提出如東狼山雞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1、使用申請書;
1.2、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
1.3、生產經營計劃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
1.4、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
1.5、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和材料(應包括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報告或「三品」證書)
註:以上材料一式兩份,一份報送如東縣狼山雞協會,一份報送如東縣農業委員會。
2、標誌使用許可
2.1、如東縣狼山雞協會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經現場查驗後給予審核意見。
2.2、經審核符合如東狼山雞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條件的,與其簽訂使用協議,一般如東狼山雞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期限為三年。協議期滿後,標誌使用人需重新申請。
2.3、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如東狼山雞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3、標誌使用規範
標誌使用人必須嚴格按照《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的要求合理、正確使用如東狼山雞農產品地理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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