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縣馬鈴薯

一.產品介紹

嵐縣馬鈴薯的人文歷史主要體現到獨特的餐飲文化上,按照馬鈴薯的特點,分為以馬鈴薯作為主食或副食食用的「獨立型」和與其他食品搭配製作飯菜的「混合型」兩大類型約100餘種餐品,粉麵餃子、搗拿糕、磨擦擦、摻馬鈴薯圪僵僵、黑河撈等是嵐縣的傳統吃法,深受前來嵐縣考察調研的各界人士的讚美,大家對嵐縣馬鈴薯風味小吃讚不絕口,稱其是地地道道的「綠色食品」。上世紀70年代,山藥蛋派著名作家馬烽來嵐採風吃過嵐縣粉麵餃子後稱讚道「只此一家、別無分店」。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嵐縣地形較為複雜,境內有山地、丘陵、平川、溝谷四種地貌類型。山地、丘陵佔總面積的85%,位於中心的嵐河盆地,地勢平坦,是呂梁山上的「小平原」。全縣平均海拔1415米,最高點為大蛇頭鄉水溝子村於家賢,海拔2275米,最低點在社科鄉曲立村鴉兒池,海拔1131米。土壤多為沙壤土,富含腐殖質,含鉀高,微量元素全面而豐富,種植馬鈴薯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2.水文情況:嵐縣屬黃河流域,境內的河流主要有嵐河、蔚汾河、嵐漪河、榆灣河、舍安河。最大的河流是嵐河,是汾河的一級支流,發源於河口鄉馬頭山,主要支流有嵐城河、普明河、上明河、順會河和南川河,全長51公里,流域面積1061平方公里,年徑流量5628萬立方米。 3.氣候情況:嵐縣平均海拔1415米,為溫暖帶季風型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光熱降水比較豐富,雨熱同季,農業氣候條件比較優越,年平均氣溫6.9℃,年均降水457毫米,年有效積溫2948℃。夏日氣候涼爽,是理想的避暑勝地。空氣質量標準達二級以上的天氣在200天以上,是國家生態環境建設重點縣、山西省生態建設紅旗縣、雁門關生態畜牧經濟區項目縣。

三.地域範圍

嵐縣位於山西省呂梁市北部,汾河上游,北靠岢嵐,西接興縣,東鄰靜樂,南連婁煩、方山。最高海拔2275米,最低海拔1131米。 轄4鎮8鄉,1個城區居民管理委員會,167個行政村,334個自然村,總人口17.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5.4萬,全縣總面積1512平方公里,耕地75.9萬畝,地理坐標:北緯38°05′00″~38°36′11″,東經111°21′43″~111°50′02″之間。歷史來馬鈴薯種植面積達到1.7萬公頃,總產值達到38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嵐縣馬鈴薯在長期的栽培和自然選擇下,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產品特徵,主要品種有克新1號、冀張薯8號、晉薯16號、青薯9號為主,其中克新1號、冀張薯8號、晉薯16號為長橢圓形,薯塊芽眼較淺,表皮光滑,淡黃皮、乳白肉,適宜鮮食菜用、蒸食品質優。青薯9號,薯塊橢圓形,表皮紅色,有網紋,薯肉黃色,芽眼較淺,適宜蒸食。2.內在品質指標:內在營養豐富,以100g鮮馬鈴薯為例,澱粉含量≥11%,蛋白質≥2.5g,粗纖維≥0.3g,總糖≥5.0g,維生素B1≥0.5mg, 維生素B2≥0.4 mg, 維生素C≥21mg,鐵≥0.3mg,鉀≥200mg,鋅≥0.1mg,鎂≥20mg,磷≥24mg,銅≥0.05mg,鈣≥5.0mg。(3)安全要求:嚴格按照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相關規定進行生產和管理,大氣、灌溉水、地面水、葯防、肥料執行標準GB3095—1996大氣質量標準GB5084—19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3838—1988國家地面水質量標準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NY—T496肥料合理使用準則、通則。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生產基地環境條件:產地環境質量應符合NY/T391的規定。生產基地應選擇在無污染和自然生態環境良好的地區,方圓5公里範圍內和上風向20公里不得有污染源的企業。應選擇排灌方便、耕層深厚、富含有機質的輕質壤土或砂壤土,不宜選擇鹽鹼地和土壤粘重的地塊。選擇三年以上無馬鈴薯、蕃茄、辣椒、茄子等茄科作物種植的地塊,宜選玉米、穀子等禾穀類和豆類為前茬。2.品種與種薯禁止使用轉基因品種。應選用優質高產、適應性廣、抗病性強、商品性好,適合當地栽培的品種。選用質量符合國標要求的脫毒種薯種薯,質量應符合GB18133的相應規定。播種前應淘汰薯形不規則、表皮粗糙老化、芽眼凸出,皮色暗淡及病薯,應選用壯齡薯進行播種。3. 播前準備要求土壤耕作層深厚肥沃、疏鬆透氣。秋深耕或春季解凍後深耕,深耕30㎝以上,耙耱整平。4.施肥施肥應符合NY/T 394的規定,以有機肥和充分腐熟的農家肥為基礎,有機肥與無機肥相結合,允許限量使用少量化肥,如尿素、碳酸氫銨、磷酸二銨、過磷酸鈣、硫酸鉀等肥料,禁止使用硝態氮肥、氮磷鉀複合肥和氯化胺、氯化鉀等含氯化肥。5.種薯處理 播前15d ~20d天出窖,在室內溫度保持在10℃~20℃的條件下,催出0.5cm-1cm紫色壯芽,隨時剔除劣質種薯。提倡使用小種薯播種,對50g以上的種薯進行切塊,以30g~40g為宜,每個薯塊至少帶1個壯芽,應用75%的乙醇(酒精)或0.3%-0.5%的高錳酸鉀進行切刀反覆消毒。6.播種依品種、氣候、耕作制度適期播種,避免早霜及晚霜的危害。春季10㎝地溫穩定在7℃~8℃時開始播種,平川一般在4月20日以後,山區在5月上旬。根據品種、土地肥力、栽培季節、種植方式和生產目的而定。一般切塊播種每667㎡用種量100㎏~150㎏。7.田間管理 中耕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在苗高5㎝~6㎝時,結合除草培土3㎝~4㎝,;第二次中耕在現蕾後進行,同時培土6㎝以上。水澆地第一水在第一次中耕培土後進行,在團棵期、現蕾期出現脫肥現象時,畝追尿素10㎏。如果幹旱應及時灌水。8.病蟲害防治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和「科學植保、綠色植保」的理念,使用農藥以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為主,輔之以化學防治。禁用高毒、劇毒、高殘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變)的農藥,每種有機合成農藥在一種作物的生長期內只允許使用一次,嚴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種及製劑,不能使用有機合成的植物生長調節劑。使用農藥應符合按NY/T393的規定。 9.收穫貯藏收穫時間 當地上部枯黃時,可開始收穫。採用人工收穫或機械收穫,應及時包裝、運輸、貯藏。採收所用器具應清潔、衛生、無污染。臨時貯存時,應在陰涼、通風、清潔、衛生的條件下,嚴防烈日暴晒、雨淋、凍害及有毒物質和病蟲害的危害,存放時應堆放整齊,防止擠壓等造成損傷。中長期貯藏時,應按品種、規格分別堆放,要保證有足夠的散熱間距。貯藏還應防止發芽和污染。10.生產檔案管理對產品生產地點,土壤耕作茬口,所使用農機具,所施用肥料名稱、施肥方式、施肥時間、施肥量,施用農藥名稱、施藥方式、施藥時間及施藥對象,產品收穫、銷售等項目的日期、方式、數量等進行詳細的記錄。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地域範圍內的嵐縣馬鈴薯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嵐縣馬鈴薯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規定生產和使用標誌,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嵐縣馬鈴薯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結合標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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