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臨沂養豬歷史悠久,費縣孔家汪墓群、沂南北寨漢墓出土文物中的「陶豬」 「滑石豬」,都佐證了臨沂養豬的傳統。
民國時期,沂蒙黑豬就已遠銷濟南、青島等地,產區還形成了春買仔豬,夏、秋放牧,入冬催肥出售的養殖方式。尤其在秋季,地瓜、花生收穫後,隨處可見野外放牧的黑豬群,俗稱「放茬子」,還有著「趕不盡的蒙山豬」的美名。經過數十年的自然與人工選育,先後建立了三個品系,完成了品系繁育工作,沂蒙黑豬先後被列入《中國豬品種志》《山東省畜禽品種志》《中國家畜地方品種資源圖譜》。近幾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轉變,肉香味美、安全健康的沂蒙黑豬肉備受消費者歡迎,眾多企業開發的一系列沂蒙黑豬肉產品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好評。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性狀。臨沂山區面積廣大,以中山和低山丘嶺為主體,屬東南亞暖溫帶季風性氣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形成了天地和諧、生態良性循環的自然環境。臨沂物種非常豐富,植被覆蓋率高,空氣中負氧離子含量高,水源充足,水質清洌甘爽。物種豐富,植物達100餘科1000餘種,農作物以小麥、玉米、花生、地瓜等為主,為臨沂沂蒙黑豬飼養提供了豐富的飼料資源。
2、水文情況。臨沂氣候四季分明,山地丘陵地帶,涵養了水源,在兩山之間樹平緩地帶形成了長年流水不斷的小河。由於為片麻岩形成的山體,山下地下水源也較為豐富,而且臨沂山區養殖區內沒有大、中、小型污染工廠,不含任何污染,是飼養沂蒙黑豬的又一保障。
3、氣候狀況。臨沂屬東南亞暖溫帶季風性氣候,年平均氣溫12~14℃,歷年最高氣溫40.5℃,最低氣溫-26.5℃。平均濕度在63%~72%之間。年平均無霜期180 d,初霜凍一般始於10月,最早為9月下旬,終霜凍於4月上旬,最晚為5月上旬。日照時數一般在2400~2600 h之間。年平均降雨量在650~820 mm,年降水量的60%~65%集中在夏季,年平均風速為3 m/s左右,為山東省風速最小的地區之一,這裡特殊的環境地貌,有利於臨沂沂蒙黑豬生長。
三.地域範圍
本規範所稱沂蒙為沂蒙山腹地,全部在山東省臨沂市所轄境內,其他境外所稱沂蒙不在本規範範圍內。臨沂沂蒙黑豬的地域保護範圍為,地理坐標為:東經117°24′~119°38′,北緯34°22′~36°22′。東至莒南,西至平邑,南至郯城,北至沂水,南北最大長距228公里,東西最大寬距161公里,總產面積約為17184平方公里,所轄160個鄉鎮(街道),7154個行政村。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被毛全身被毛黑色、稀少,背部有鬃毛,皮膚灰色。體型中等,體質健壯,結構勻稱緊湊。典型的體型外貌為:「金錢頂,罩耳朵,灰皮稀毛,雙脊背」。肉質,肉色紅色有光澤,肌肉有彈性,肉質細嫩,味美多汁,食用時香而不膩。
2、內在品質特徵:臨沂沂蒙黑豬肉質營養豐富且柔軟易於消化,蛋白質、氨基酸、不飽和脂肪酸等含量較高,其中與風味有關的蘇氨酸、丙氨酸、谷氨酸、賴氨酸等含量比普通商品豬肉高30%以上,不飽和脂肪酸比普通商品豬肉高5%以上,是食品中的佳品。
3、安全要求:臨沂沂蒙黑豬生產環境優越,無任何污染,且營養價值高,對人體安全。產品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工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9959.1-2001《鮮凍片豬肉》、GB9959.2-2001《鮮凍分割豬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NY5029-2008《無公害食品 豬肉》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臨沂市境內氣候溫和,雨量充沛,林木茂盛,產區內山多、林多、荒坡多,飼料飼草資源豐富。沂蒙黑豬以散養放牧為主,臨沂市獨特的地質地貌、氣候條件和飼料飼草資源為沂蒙黑豬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前景。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臨沂市重視沂蒙黑豬的品種選育,在保持原6大公豬血統的同時,進一步擴大公豬數量,多留支系,豐富血統結構。對體型和外貌進一步規範,淘汰體型小的個體,保留了中大體型個體。定期進行種豬性能測定,堅持自繁自養,不近親雜交,確保了本品種特有遺傳性能的穩定。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3.1、飼料牧草:育肥豬以放牧為主,根據豬的營養需要和對牧草的利用能力,在不影響豬正常生長的情況下。3.2、牧草飼餵的方式:夏秋季節,以鮮草直接飼餵為主要的飼養方式;冬春季節,以優質草粉或打漿青貯的牧草作為混合飼料成分喂飼。其次冬季每天補充1-2公斤的精料(玉米、豆粕、麩皮)。活畜的飼料、飼草和添加劑的使用分別符合GB13078、NY5032、NY5127的要求.
3.3、飲水:地下深井水,水質符合NY5027畜禽飲用水水質的規定。3.4、疫苗使用:按免疫程序嚴格進行規定動物疫病免疫,免疫符合NY5031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的規定,免疫器械和用具在免疫前後應徹底消毒。3.5、獸葯使用:治療使用藥劑師,符合NY5030 豬飼養獸葯使用準則的規定,後期使用藥物治療時,應根據使用藥物執行休葯期。發生疾病的豬只在使用藥物治療時,在治療期或達不到休葯期的不能出售。3.6、豬群驅蟲:選擇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蟲葯,定期對豬群進行驅蟲。活豬驅蟲藥物的使用符合NY5030的規定。3.7、滅鼠、滅蚊蠅:定期定點投放滅鼠藥,及時收集死鼠及殘餘鼠藥,並做深埋處理。消除水埪等蚊蠅孳生地,定期噴洒消毒藥。3.8、衛生消毒:選用的消毒劑應符合NY5030 豬飼養獸葯使用準則,豬舍周圍環境每周定期用2%的火鹼,或撒生石灰消毒。每批豬只出欄後,要徹底沖刷欄舍,採用熏蒸、噴霧、火焰消毒。定期對分娩欄、補料槽等用具進行消毒。每周定期進行帶豬消毒,減少環境中的病源微生物。3.9、疫病監測:畜牧獸醫部門依照《動物防疫法》制定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3.10、病死豬處理:對可疑病豬進行隔離觀察、確診。有治療價值的豬應進行隔離、治療,徹底治癒後,才能歸群。因傳染病和其他需要處死的病豬,應在指定地點撲殺,屍體進行無害化處理。
4、產品收貨、屠宰、捕撈及產後處理的規定: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剝皮、去頭、蹄、內臟、大血管、乳房、生殖器;去三腺;修割整齊,沖洗乾淨,無病變組織、無傷班、無殘留小片皮、無浮行、無糞污、無膽污、污泥和血凝塊。
5、生產記錄要求:生產記錄包括引種記錄、發情、配種、分娩、產活仔、哺乳、斷奶、日增重、用料記錄、疫病防治、免疫記錄、消毒記錄、物品採購記錄、領用記錄、出售等,上述資料最少保留三年。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地域範圍內的沂蒙黑豬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臨沂沂蒙黑豬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包裝上統一使用臨沂沂蒙黑豬農產品地理標誌(「臨沂沂蒙黑豬」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標誌使用人在產品或包裝上,標明農產品名稱、數量、產地、包裝日期、生產單位、保質期、產品質量、執行標準代號等級等內容。不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其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含有「臨沂沂蒙黑豬」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