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保山豬是保山市當地民族傳統養殖的品種,飼養歷史悠久,張興志同志在《雲南新石器時代的家畜》一文中談到保山市(今隆陽區)蒲縹鎮唐子溝遺址時,認為遺址中出土的豬和牛化石具有兩重性,既可能是野生種,也可能是馴養中。距今4000-3000年的新石器時代,人類已飼養家豬品種,養豬業已得到一定發展。據《中國豬種介紹》(科學出版社1960)記載:「保山豬經過當地人民多年的繁育,從而形成地方品種。」1979年9月至1980年9月保山地區、縣畜牧獸醫站聯合調查了保山地區畜禽品種,調查了保山大耳朵豬的優良性狀和缺點,並改名為保山豬,編入《保山地區畜禽品種志》。據保山地區畜禽品種志記載:「保山農村產品豐富,山區荒地輪歇地較多,野生飼料豐富,是發展養豬的有利條件,我區各族人民經過長期辛勤勞動精心選育,隨著經濟文化交流和交通運輸發達,溝通了山區壩區間、內地邊疆的豬源頻凡流動,加之自然條件及飼養管理特點,因而形成大骨豬、細骨豬和二浪子豬之分。」保山豬體質粗糙疏鬆,頭較大,額寬,額面多皺紋形如「八卦」;嘴筒粗長,少數微凹且向上翹,俗稱「瓢把嘴」;耳大下垂,豬體窄長,背腰平直,少數稍凹;背腰直間有微凹,胸窄肋扁略下垂,十字部寬,腹部緊湊不下垂,臀部欠豐滿;四肢高且粗壯有力,腿及膁部多皺褶,又叫「穿套褲」,飛節較彎曲。於1987年載入《雲南省家畜家禽品種志》一書中。2004年收入《中國畜禽遺傳資源狀況》中的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並錄入由中國農業部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中國家畜地方品種資源圖譜》。
1969年成立保山種豬場,廠址建設在保山市施甸縣水長鄉。1970年至1996年,只注重保山豬的利用,未能得到有效的選育提高,加之盲目進行引種雜交,導致許多性能多年停滯不前甚至有所退化。1997年至2000年,為了充分發揮和挖掘地方特色遺傳資源的潛力,依照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的要求,原省計委立項,建設和完善了保山市種豬場。到2000年保山市各縣區建立了縣級豬人工授精站及部分鄉建立並鞏固了豬人工授精網點,初步形成了以保山豬為母本「三群一網」良種繁育體系。在進行體系建設的同時,根據繁育體系的建設要求,保山市種豬場組建了以保山豬為主的保山豬核心群,開始了一定的繁育工作,邊繁育、邊生產、邊推廣應用,取得了初步進展。2000年以來,在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領導專家的關心和大力支持下,以保山市種豬場為載體對保山豬開展了系列的組群保護、科研選育及合理開發利用推廣工作,先後與省改良站、省農大等科研單位和部門合作實施了「保山豬優良母系選育及雜交優勢利用」、「保山豬新品系優化選育及可持續利用關鍵技術研究」等科研項目,擴大了保山豬的優良豬群,提高了質量,穩定了群體。經省州多次組織專家組親臨保山作詳細調查,認定為雲南省特有的珍稀種畜資源。2009年列入雲南省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品種。2011年雲南省農業廳開展「雲南六大名豬、六大名牛、六大名羊、六大名雞、六大名魚」評選認定活動,通過層層評選,保山豬入圍雲南六大名豬。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 土壤地貌情況
養殖區土壤類型以紅壤土、黃壤土、赤紅壤、燥紅土、水稻土、沖積土、草甸土和石灰土、火山灰土為主。地處雲南橫斷山脈南段,高黎貢山和怒山南延於境內,地勢總趨勢北高南低。本市屬橫斷山系切割山地峽谷區,地貌以山地為主,盆地與山原也分布較廣,山川相間,高差較大,群山迭起,山清水秀。山區面積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92%。境內最高海拔3780.9 m,最低海拔535 m,平均海拔1800 m。保山豬適宜海拔750-2600 m的山區、半山區養殖。
2、 水文情況
養殖區內河流分屬瀾滄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水系。怒江自北向南縱貫隆陽區、施甸縣、龍陵縣,較大支流有施甸河、蘇帕河、枯柯河。三大水系年產水150.66億立方米。境內有青海湖和北海兩個天然湖泊,面積0.63平方公里。還有檳榔江、明光河、瑞滇河、香柏河、姚關河、勐統河、瓦窯河、右甸河等9條較大河流。至2007年全市建成水庫257座,總庫容達到41028萬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庫3座、小(一)型水庫19座、小(二)型水庫35座。自流引水工程達10054處,1立方米每秒以上引水渠11條、0.3~1立方米每秒引水渠17條。有170多個地熱泉田。水資源豐富,水質清潔無污染。
3、 氣候壯況
養殖區屬低緯山地亞熱帶季風氣候,具有「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年溫差小,日溫差大」的氣候特點。全市空氣清凈、光質好、日照時間長,太陽年均輻射量為5553.7—5959.8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氣溫15.5℃;年無霜期293至333天;降雨主要集中在5~10月份,年最高降雨量2100 ㎜,年最低降雨量700 ㎜。光、熱、水條件優越,有利於牧草的生長,有利於保山豬養殖。
三.地域範圍
保山豬養殖區域為雲南省保山市行政區劃內的隆陽區、施甸縣、騰衝縣、龍陵縣、昌寧縣5縣(區)。地理坐標為:東經98°25′-100°02′、北緯24°08′-25°51′,東西縱距198 km,南北橫距193 km。養殖區域範圍19637 平方千米,年存欄6.5萬頭。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 外在感官特徵
體形:根據體型大小把保山豬分為大骨型、細骨型及二浪子型,品種外貌特徵明顯,體質結實,結構勻稱。
毛色:被毛稀疏全黑。
頭部:頭較大,額寬,額面皺紋形如「八卦」;嘴筒粗長,少數微凹且向上翹,俗稱「瓢把嘴」,耳大而下垂。
體軀:豬體窄長,背腰平直,少數稍凹,前胸寬,肋扁略下垂,十字部寬,腹部緊湊不下垂,臀部欠豐滿。
四肢:四肢高且粗壯、堅實有力,腿及肷部多皺褶,又叫「穿套褲」,飛節較彎曲,蹄質堅硬結實,為黑色。
乳頭6對以上,乳頭小形似蓮蓬。
2、 內在品質指標保山豬肉質細膩,味香可口,營養豐富。其中,氨基酸總量≥17%、粗脂肪含量≥24.5%、解凍失水率≤4%。
3、 質量安全要求
保山豬養殖和銷售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產品質量嚴格按NY 5030-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葯使用準則》,NY5031-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 5032-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 5033-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管理準則》的規定執行。
五.特定生產方式
1、 產地選擇
產地選擇在海拔750-2500 m,年平均氣溫15.5℃,年無霜期293至333天,年降雨量700-2100 ㎜的山區半山區。豬舍應選擇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水源充足,距離交通要到、城鎮街道、工廠、學校1 km以上的地方建蓋。圈舍要求清潔衛生、通風良好、明亮乾燥。
2、 品種選擇
品種選擇2004年列入《中國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和2009年列入《雲南省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品種》(雲南省農業廳2009年第15號)的保山豬。
3、 品種選育
採用群體繼代選育法,注重外貌、體長、四肢堅實、毛色全黑、被毛稀疏、嘴筒長直長短適中、額部皺紋似「八卦」、耳大下垂、乳頭6對以上、乳頭小而形似蓮蓬,注重初生、70日齡、6月齡和配種前3個階段的選擇;注重初產經產成績進行選擇;結合個體的性能成績和親緣關係進行選留個體的選配,同質選配與異質選配並舉,嚴防群體混雜的保種方法,選留合格的保山豬做母本,擴大保山豬的養殖規模和發展速度。
4、 養殖規程
4.1、 飼養方式
母豬的飼養管理。可群養或單欄飼養,保持圈舍乾淨、涼爽。一般初配年齡在6月齡,讓過第一、二個發情期,至第三個發情期配種。配種期母豬每天飼餵2次,時間為上午8:00,下午4:30,日喂混合精料2公斤;妊娠母豬餵給全價飼料,做到少喂勤喂,喂至八成飽,給足飲水,在產仔前30天增加飼料量,日喂精料3—4公斤,產前3天和產後3天減料,臨產當天不喂料,產3天後逐漸增加飼料量達到任其採食,斷奶前一周減少飼料用量,斷奶前3天減到一半。
公豬的飼養管理。公豬需要單圏飼養,圈舍清潔、涼爽,營養合理,保持公豬體況適中,不宜過肥或過瘦,保持適當運動,6月齡或60公斤體重可開始配種。
仔豬的飼養管理。仔豬出生當天要進行斷臍、剪大牙、注射鐵劑,在7日齡進行誘食或強制性開食,在35天減少餵食,42天斷奶,斷奶後限食1—2天,保證清潔、充足的飲水,採用趕母留仔,在原圏飼養一周後轉入保育室。
保育豬的飼養管理。維持原有飼料喂1—2周,第三周起每天飼餵3次,第四周開始每天飼餵2次,在保育舍飼養至70日齡轉入生長舍或育肥舍。
生長舍、育成舍的飼養管理。供給全價飼料,控制採食量,保持體況不要過肥或過瘦,6月齡適時配種。
育肥豬的飼養管理。按來源、體重、體質相似的豬合群飼養,每頭豬佔地面積控制在0.8至1平方米,選擇濃縮飼料加上玉米和糠麩自行配製,並做到精青粗合理搭配,用一定數量的青飼料、青貯料代替部分混合飼料,育肥至90公斤以上出售。飼養過程中所使用飼料符合NY 5032 的規定。
4.2、 飲水
飲水水質必須使用符合NY5027-2008《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規定的山泉水、河水、井水或自來水。
4.3、疫病防治保山豬在飼養過程中,所用投入品(獸葯、生物製品等)符合NY5030-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葯使用準則》的規定。整個保山豬養殖過程中按照「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原則,結合保山市豬疫病情況制定免疫程序,適時開展預防免疫,春秋兩季進行常規驅蟲,提高保山豬的成活率和育成率。
4.4、 疫苗和使用
按免疫程序嚴格進行規定動物疫病免疫,符合NY5031-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的規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後徹底消毒。
4.5、 獸葯和使用
獸葯使用應符合《獸葯管理條例》的要求。應建立嚴格獸葯使用管理制度,在專業獸醫人員指導下進行用藥,禁止使用違禁藥物及嚴格執行限量用藥。治療使用藥劑時,應符合NY5030-2006《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葯使用準則》的規定。後期使用藥物治療時,應根據所用藥物執行休葯期。發生疾病的種豬在使用藥物治療時,在治療期或達不到休葯期的不作為食用淘汰豬出售。
4.6、 豬只驅蟲
選擇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蟲葯,定期對豬只進行驅蟲、葯浴。
4.7、 滅鼠、滅蚊蠅
定期定點投入滅鼠藥,及時收集死鼠及殘餘鼠藥,並做深埋處理。消除圈舍等蚊蠅孽生地,定期噴洒消毒藥。
4.8、 環境衛生消毒
選用的消毒劑應符合NY5030-2006《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葯使用準則》的規定。在豬舍入口處設消毒池並定期更換消毒液。豬舍周圍環境定期用大鹼或氯製劑交替消毒。每批豬只出欄後,要徹底清掃、沖洗豬舍,採用噴霧、火焰消毒。定期對分娩欄、補料槽等用具進行清洗消毒。定期進行帶豬消毒,減少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9、 病死豬處理
對可疑病豬採取隔離觀察和確診,確診為非傳染病者,進行治療,徹底治癒後,才能歸群。對感染傳染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撲殺的病豬,應在指定地點撲殺,屍體按照GB16548-2006《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 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出售或食用病豬、死豬。
4.10、 污染物、廢棄物處理
養殖場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8596-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規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
5、 出欄
保山豬養殖到8月齡以上,體重90㎏以上出欄。
6、 屠宰處理
按《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進行屠宰,宰前檢疫,健康無病;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去頭去頭、蹄、內臟(腎臟除外)、大血管、乳房、生殖器,去三腺;肉品檢驗合格;修割整齊,沖洗乾淨,無病變組織、無傷斑、無殘留小片皮、無浮行、無糞污、無膽污、泥污和血凝塊。豬肉產品安全、衛生指標必須符合國家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屠宰廠符合GB/T17237-2008《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屠宰檢疫按NY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規定執行。
7、 建立生豬養殖檔案
養殖檔案記錄包括種豬來源、配種、產仔、哺乳、斷奶、增重、疫病防治、藥物及添加劑使用、飼料使用、出欄、屠宰等,上述資料最少保留三年。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簽定標誌使用協議,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
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