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解放前祿勸縣內基本沒有公路,山高谷深,各民族之間相互來往較少,很多地方自覺不自覺地對豬採取近親交配、閉鎖繁育的選育方法,通過千百年自然選擇,使它們的體形外貌、生產性能和生長環境等特徵特性基本趨於一致,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優良的地方品種—撒壩豬。由於境內自然地理狀況複雜多樣,各地氣候、飼料、飼養管理差異較大,選育目的、生產要求和生活習慣不同,使撒壩豬形成了大、中、小型三種類群。
20世紀50年代末期,在第一次畜禽品種資源調查中使用了撒壩豬名稱;撒壩豬遺傳資源1986年錄入《中國豬品種志》;1987年錄入《雲南省家畜家禽品種志》;2006年6月2日,農業部以第662號公告列入「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 2006年6月9日,雲南省農業廳第15號公告列入「雲南省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2011年錄入《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志.豬志》;撒壩豬2011年10月在雲南省農業廳等部門組織的雲南「六大名豬、六大名牛、六大名羊、六大名雞、六大名魚」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雲南「六大名豬」之一。
祿勸火腿加工企業以撒壩豬和含撒壩豬血緣的雜交豬為原料進行加工的「撒壩火腿」,2008年11月獲得「雲南省著名商標」稱號,「撒壩火腿」年產銷量達5200噸,暢銷省內、外,發展成為了較有影響力的「雲南火腿」品牌之一。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地形地貌
養殖區域最高海拔4248m,最低海拔746 m,適宜養殖區域的海拔為1200 m ~2800 m;土壤類型主要是紅色土壤、紫色土壤、棕色土壤和黃棕壤;適宜養殖區域為山區、半山區和壩區。2、水文情況
養殖區的水資源豐富,縣境內掌鳩河、普渡河貫穿其中,雲龍水庫和雙化水庫是昆明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水質清潔、無污染。
3、 氣候情況
祿勸地處低緯高原,按氣候區劃為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大部分地區的氣候特點是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四季不分明,乾濕度分明,雨熱同季。全境氣候溫和,熱量豐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最高氣溫33.3℃、最低氣溫-6.5℃、平均氣溫15.6℃,無霜期234天;年平均日照時數2323.4h,年平均降雨量947.7㎜,呈典型的立體氣候,適宜多種動植物的生長。
三.地域範圍
祿勸撒壩豬的產地位於雲南省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境內,涉及撒營盤、團街、中屏、雲龍、茂山、則黑、馬鹿塘、烏東德、皎平渡、湯朗、翠華、雪山、烏蒙、轉龍、九龍15個鄉鎮和屏山(街道辦);地理坐標為: 東經102°14′~102°57′,北緯25°24′~26°2 2′之間,東西寬69km,南北長105km,養殖區域範圍4229平方千米,年存欄數為13萬頭,豬肉年產量45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部特徵
撒壩豬全身被毛黑色,少數火毛。體型中等,體軀狹長。頭中等大,額窄、有八卦或不完全八卦皺褶,耳中等大、前傾稍下垂,嘴筒稍長,少數中等。腹部下垂不拖地,臀部稍尖斜,四肢堅實有力,尾粗長,尾根低,乳頭5~6對,少數7對,排列整齊。
撒壩豬性成熟早,公豬初情期2~3月齡,母豬3~4月齡;公豬配種年齡約150日齡,母豬約198日齡。母豬窩均初產仔7~8頭,經產8~10頭。
4.2內在品質特徵
撒壩豬耐粗飼,抗逆性強,肌內脂肪含量高(6.5~7.14%),風味獨特。水分含量<70%;pH值5.6~6.75;粗脂肪≥26.14%;蛋白質≥20% ;氨基酸總量≥15 %。
4.3 質量安全規定
撒壩豬養殖和銷售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產品質量嚴格按NY 5030-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葯使用準則》,NY5031-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 5032-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 5033-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管理準則》的規定執行。
五.特定生產方式
1、 產地選擇
適宜養殖區域一般選擇在海拔1200m~2800m,年平均氣溫15.6℃,年平均日照時數2323.4h,年平均降雨量947.7㎜的山區、半山區和壩區。豬場應選擇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的地方建蓋。圈舍要求清潔衛生、通風良好、明亮乾燥、水源充足,距離交通幹道、城鎮街道、工廠、學校1 km以上。
2、 品種
? 撒壩豬是雲南省優良的地方豬種,1986年錄入《中國豬品種志》,1987年錄入《雲南省家畜家禽品種志》;2006年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2009年列入《雲南省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 2011年錄入《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志﹒豬志》;2011年被評為雲南「六大名豬」之一。3、 養殖規程
3.1、 選育方式
進行標準化示範養殖的撒壩豬育種場,對於核心場和擴繁場的選育,均採取70日齡初選、4月齡二選和6月齡終選的選擇方法。其他散養戶或專業飼養戶,則採取選擇性育種,淘汰不合格種豬,以確保撒壩豬的育種質量,為面上提供量多質優的雜交配套母本。
3.2、 飼養方式
3.2.1、飼養管理
因地制宜,根據當地氣候環境條件不同及養殖場(戶)的飼養規模和飼養水平而定。實施生喂舍飼,日糧的基本組成是:全價配合飼料或配合飼料70%、另加瓜、菜、草、蔓、碎米粗糠等青粗飼料30%相結合的飼料供給;目前的飼養方式有:圈養、放養和圈養相結合的飼養方式;豬舍建設以敞開式、半封閉式的圈舍飼養,欄舍為高床或水泥地板等衛生圈。豬群飼養管理均按種公豬、種母豬(後備母豬、妊娠母豬、哺乳母豬、空懷母豬)、仔豬培育、商品肉豬等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
3.3、?飲水
飲水水質必須使用符合NY5027-2008《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規定的山泉水、河水、井水或自來水。
3.4、 疫病防制
撒壩豬的飼養過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雲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疫苗的使用嚴格按NY5149的規定使用,獸葯的使用嚴格按NY5148的規定使用,衛生消毒:消毒劑的選用應符合NY 5148的規定。病死豬只處理按GB 16548進行無害化處理,豬出欄上市前30天,嚴格執行國家及省規定的停、休葯期規定。
3.5、 疫病監測
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規的要求,制訂疫病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常規監測的疫病包括口蹄疫、豬高致病性藍耳病、豬瘟。根據監測結果,適時免疫及補針。
3.6、 出欄調運
商品豬養殖到8~12月齡、體重達到80kg~120kg為出欄最佳時期。商品豬調運應經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根據GB 16549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出欄上市或屠宰。
3.7、生產記錄
生產記錄應包括豬只來源、配種、產仔、哺乳、斷奶、增重、疫病防治、出售等信息,記錄最少保存3年。
3.8、 屠宰加工
屠宰加工場所、設施設備等應符合GB/T 17237的要求,加工用水應符合NY 5028的要求;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修割整齊,沖洗乾淨,胴體無病變組織、糞污、膽污、泥污和血凝塊;冷凍加工產品,應符合以下要求:冷卻胴體豬肉,其後腿深層中心溫度不高於4℃,不低於0℃;凍胴體豬肉,其後腿深層中心溫度不高於-15℃。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簽定標誌使用協議,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