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在《三國志》中記載有這樣一件事,可見蜂蜜在漢代已作為普遍的飲品。 《本草綱目》:「入葯之功有五,清熱也,補中也,解毒也,潤燥也,止痛也。生則性涼,故能清熱;熟則性溫,故能補中;甘而平和,故能解毒;柔而濡澤,故能潤燥;緩可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瘡瘍之痛;和可致中,故能調和百葯,而與甘草同功」。蜂蜜是從植物花的蜜腺中採集的分泌物經過釀造並貯藏在蜂巢內的甜性物質,其味甘,性平,具補中緩急、潤肺止咳、潤腸燥、解毒之功效。用於人類醫療保健等領域歷史悠久,而且在各個時代,人們都對其有很高的評價,並形成了燦爛的蜂文化。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鹽池縣土地資源豐富,屬鄂爾多斯台地向黃土高原過渡地段,中北部為緩坡丘陵區,地勢平緩起伏,沙丘連綿,約佔總面積的80%,南部為黃土高原區,溝壑縱橫,梁窪相間約佔總面積的20%,全縣可利用草原面積715萬畝,占土地面積的82.6%。天然草原分為乾草場類、荒漠草原類兩大類型。在這塊天然草場上生長著各種優質牧草,礦物質元素含量達40多種之多。由於這種特殊土壤、水質條件非常適合以老瓜頭的天然沙生植物的生長,是優良的蜜資源,大面積老瓜頭集中連片有利於養蜂業的發展,再加上近幾年退耕還林政策的實施,使鹽池縣蜂產業發展很快,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優質蜜源產地,頗受外商、外貿部門的青睞,出口量逐年上升,具有地區特色產品特點,為蜂蜜蜜源的生長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生態條件和人文環境。
2、氣候情況:降水少,蒸發大,氣候乾燥,乾旱少雨,平均降雨200—280毫米,且集中在7—9月份,年蒸發量1250–2550毫米。鹽池的草原由於降水少,蒸發量大,地下水缺乏,但淺層水的分布較廣,水位高、水質好,水中礦物質元素含量豐富,屬典型性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9.2℃,日照3124小時,無霜期148天,日照充足。
三.地域範圍
鹽池縣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東部,鄂爾多斯台地向黃土高原的過渡地帶,地處東經106°33′-107°47′,北緯37°04′-38°10′之間,平均海拔1600米。東西寬約66公里,南北長約110公里,東鄰陝西定邊,南鄰甘肅省環縣,北接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前旗,西連本區靈武、同心兩市(縣),總面積8661.3平方公里。
鹽池蜂蜜生產區域為鹽池縣境內八個鄉鎮(花馬池鎮、大水坑鎮、惠安堡鎮、高沙窩鎮、馮記溝鄉、青山鄉、王樂井鄉、麻黃山鄉),面積100000公頃。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從外觀看:蜜淺琥珀色,蜜液濃稠,氣息芳香,結晶後呈乳白色。
2、內在的品質特徵:鹽池蜂蜜因其蜜源的特殊性,味道純正,氣味芳香、甘甜,略有飴糖味並稍感口,具有潤燥通便功效,主要成分為糖類,總糖含量為60%~80%,還含有少量維生素B,鹽池蜂蜜是一種營養豐富的天然滋養食品,也是最常用的滋補品之一。
3、安全要求:產地環境嚴格執行《無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Y332-2006)標準。
①磷化物、氰化物、氮化苦、二硫化碳按GB/T5009.36有關規定執行。
②黃曲霉毒素B1按GB/T5009.22有關規定執行。
③汞按GB/T5009.11規定執行。
④砷按GB/T5009.11規定執行。
⑤衛生標準按國家衛生部GB14963-2011執行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鹽池蜂蜜基地範圍內無工礦企業,環境無污染,境內大氣土壤均符合以下國家有關標準:產品產地環境符合《無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Y 5332-2006)標準,環境空氣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導則》中的要求,土壤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土壤空氣質量標準》和《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準則》中的要求。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老瓜頭花期35天左右,每畝可產蜂蜜2-4Kg,濃度達到40波美氏度以上,屬強抗旱喜陽植物,耐高溫,生長區年平均氣溫8-9攝氏度,地面最高氣溫38.1攝氏度,無萎焉,冬季可耐零下29-36攝氏度的氣溫,適於年降水量150mm-350mm內生長,開花泌蜜。其叢株平均固沙量為0.0565立方米,是特殊的優良固沙、保水土植物。其蜂蜜已被世界蜂蜜行業公認為野生蜜源植物泌蜜之冠,而寧夏鹽池縣是我國沙化地帶,具備耐旱野生植物老瓜頭的生長條件,因此,在該縣建設以老瓜頭為代表的優質蜜源基地,是發展本縣養蜂和蜂產品加工業的優勢所在。
3、蜂蜜蜜源管理:鹽池縣地處毛烏素沙漠邊緣,自八十年代以來,由於自然環境的惡化,加之人為的超載放牧和亂砍亂挖等因素,造成大面積草場退化和土地沙化,老瓜頭這一強抗旱沙生植物也已開始退化,天然甘草資源遭到嚴重破壞,鹽池的生態環境已到了非儘快治理不可的程度。因此,近年來縣政府已經意識到拯救蜂蜜的緊迫性和責任,開始著手治理,發展蜂蜜
產業已成為我縣當前的主要任務之一,在實施草原保護的同時,建立野生蜂蜜資源保護區100000公頃,從養蜂業生產管理抓起,從源頭把住蜂產品質量關,建立蜜源基地,進行養蜂技術推廣普及,密切與蜂農結合,形成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為蜂產業升級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培育壯大1家年加工能力在200噸以上的蜂蜜深加工龍頭企業,扶持成立1個蜂蜜產銷協會,建立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數字化平台。
4、生產記錄要求:蜂蜜基地內要建立完善相應的檔案記錄製度,對蜂蜜管理、蜜源保護等內容及時間、蜜源採集、出售日期、數量和購買單位等全程情況(數據),及時準確地記入《種植生產日誌》中。記錄要統一存檔保存兩年以上。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包裝:包裝材料應符合國家食品包裝衛生要求,還應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蜂蜜的銷售包裝應符合GB/T17109的有關規定,所有包裝材料應清潔。
2、儲存: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倉庫必須清潔、乾燥、通風,無鼠
蟲害。成品堆放必須有墊板,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成品不得與有毒有害、腐敗變質、有不良氣味或潮濕的物品同倉庫存放。
3、堆放裝卸:蜂蜜在堆放和裝卸是要輕拿輕放、文明操作,運輸工具要求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混運。凡裝過化肥、農藥、有害化學物品或其他易腐食品的車廂或艙位,必須經充分清掃、沖洗後才可裝運。蜂蜜在蜂蜜倉庫、貨站待運時,必須批次分明,堆碼整齊,環境清潔,通風良好,嚴禁烈日暴晒、雨淋,注意防凍、防熱。貯藏、運輸執行《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4、標誌使用規定
①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a.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地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b.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c.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d.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
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②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a.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鹽池蜂蜜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b.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③等級證書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a.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b.報紙地理標誌農產品信譽;
c.正確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④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