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高山茶

一.產品介紹

大田茶葉生產歷史悠久,400年前,已有茶樹與茶貿易的文字記載,生產上興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旺於2000年以後。現可查閱的最早縣誌為明朝萬曆辛亥三十九(1611)年版《大田縣誌》。該版卷之八記錄有:「貨之屬:……茶、茶油……;木之屬:松、柏、……茶……。」元朝,大田縣廣平人郭居敬著的《百香詩》之一《茶》,為大田最早的茶詩,距今至少有640年歷史,說明大田人對茶道早已深悟怡然。
大田境內立體氣候明顯,垂直溫差顯著,常年雲霧繚繞。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75座, 600米以上的茶園面積6.6萬畝,其中90%以上茶園面積在海拔高度800米—1200米之間。大田高山茶通過長期不懈的努力發展,面積、產量、品質等均得到同步的提升,在省內外茶葉消費者中獲得較好的聲譽,2010年大田縣茶葉生產區域確認為「中國高山茶之鄉」、「全國綠色食品茶葉標準化生產基地縣」、「國家級茶葉標準化示範縣」。2015年「大田高山茶」列入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示範樣板。
大田高山茶品質特徵為:烏龍茶外形緊結重實;色澤烏綠油潤;香氣清高悠長,花香顯;滋味濃厚甘爽;葉底肥厚軟亮;具有顯著的高山茶韻和持久耐泡的品質特徵。紅茶外形條索緊結;香氣高銳;滋味甘甜鮮爽;湯色金黃明亮;葉底嫩艷勻紅;具有高山紅茶特有的品質。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大田縣自然實體為「九山半水半分田」, 山地佔總面積79.4%。境內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75座,其中大仙峰海拔1553米。山體海拔呈階梯分布,土壤肥力由西北向東南逐步降低,西北部以紅壤為主,東南部以黃紅壤、黃壤為主,土層深厚,一般可達1米以上,PH值4.8~6.1,有機質含量多在0.6~2.5%之間。
2、水文情況:大田縣水資源較為豐富,縣境內水系發達,人均3.5立方米/日,全縣多年平均年降雨總量37.023億立方米,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和生活飲用水的標準。
3、氣候情況:大田縣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兼具大陸性和海洋性氣候特點,四季分明,溫暖適中,冬無嚴寒,夏無酷暑,雨量充沛,雨熱同期。因地貌特徵,立體氣候明顯,垂直溫差顯著。大部分茶園所處高山區域,常年雲霧繚繞,全年可照時數為4422.4小時,歷年實際平均實照時數為1723.8小時,佔全年可照時數的39%,平均每天4.7小時。多年平均氣溫在15. 3—19.6℃之間,極端最高氣溫38.7℃,極端最低氣溫為–6.3℃,≥10℃年有效活動積溫為4962.8℃,年降雨量在1491.7一1809.6㎜之間,年無霜期275天以上。

三.地域範圍

大田高山茶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包括大田縣全境,具體是屏山、濟陽、吳山、謝洋、武陵、桃源、上京、太華、建設、廣平、奇韜、文江、梅山、前坪、華興、均溪、石牌、湖美、東風等19個鄉鎮和農場。大田位於福建省中部戴雲山脈西麓中段山區,隸屬三明市管轄,東與德化交界,西與永安市,南與永春、漳平相接,北與尤溪、沙縣毗鄰;全縣面積2294平方公里,全境介於東經117°29』~118°03』,北緯25°29'~26°10′之間,東西最寬58公里,南北最長76公里。大田境內海拔600米以上的茶園面積6.6萬畝,其中90%以上海拔高度在800米—1200米之間,2009年全縣茶葉總產量3600噸,產值3.6億元。大田縣於2008年開始創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茶葉生產基地縣,2009年通過檢查驗收。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烏龍茶外形緊結、重實;色澤烏綠、油潤;香氣清高悠長,花香顯;滋味濃厚甘爽;葉底肥厚軟亮;具有顯著的高山茶韻和持久耐泡的品質特徵。
2、紅茶外形條索緊結;香氣高銳;滋味甘甜鮮爽;湯色金黃明亮;葉底嫩艷勻紅;具有高山紅茶特有的品質。
大田高山茶按質量烏龍茶類分為五個級別,即:特、一、二、三、四級;紅茶類分為四個級別,即:特、一、二、三級。表略
3、安全要求:產品質量安全指標必須達到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對茶葉產品的相關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要求:應符合NY/T39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的要求,選擇生態環境條件良好,自然植被豐富,空氣清新,水源清潔,土壤未受污染,5公里內無污染源,土層深厚,坡度在25度以下,與工業小區、居民生活小區、交通幹線距離500米以外,周圍有河流、森林作為天然屏障的山場,建設高標準茶園。
2、品種選擇:選用優質、抗性強、適應當地氣候條件與茶類布局的無性系優良品種,同時應是適制茶類特性,且有預期市場前景的優良品種,如金觀音、鐵觀音、悅茗香、丹桂、台茶12號等新優良種。要求茶苗粗壯,根系發達,符合GB11767規定的標準。
3、生產控制:茶葉生產的全過程包括山場選擇、園地開墾、品種選擇、苗木定植、田間管理、鮮葉採摘、加工製作、產品儲藏與銷售等。其中田間管理的農業投入品有肥料與農藥,將嚴格按照NY/T394《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和NY/T393《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執行,制定農業投入品各項管理制度,採取源頭控制,全程跟蹤,嚴禁施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和淘汰的農業投入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未經國家審定、登記、批准生產的農業投入品,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質量安全。施肥方面提倡以施放腐熟有機肥為主,複合肥為輔;病蟲害防治方面以農業和物理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的防治辦法,嚴格規定化學農藥的使用劑量、使用次數,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提倡使用生物源、礦物源農藥。同時,督促企業和茶農做好生產過程記錄檔案,即在茶葉生產過程中,各項農事活動,農業投入品的購買、使用情況,產品的加工與銷售情況,如實記錄造冊,逐步建立大田高山茶質量可追溯制度。
4、產後處理:
①採收與加工:堅持采養結合的原則,根據烏龍茶和紅茶的不同要求,分批、分期、分次地按標準適時採摘茶樹頂部嫩芽梢。採茶時採用提手采或小剪採的方式,用清潔、通風的簍筐盛裝,防止鮮葉變質或與其它有害物質混合。採摘的鮮葉做到不擠壓、不破損、分類堆放、運輸,運輸器具要清潔衛生、通氣,避免污染和混裝,鮮葉進廠要分批次、分品種、分老嫩葉、分加工茶類,要求及時驗收堆放。產品加工在衛生、清潔、無污染的加工廠房內進行。烏龍茶按照鮮葉→曬青→做青→殺青→做形→烘乾的加工工藝流程;紅茶按照鮮葉→萎凋→揉捻→發酵→烘乾的加工工藝流程。加工時嚴格按各環節的技術要求精製細造,再通過揀梗拼配乾燥等工序,最後按不同等級包裝進倉。
②包裝:包裝容器應乾燥、清潔、無毒、無異味、防潮,包裝材料應符合NY/T658和SB/T 10035的規定。
③貯存:貯存產品的倉庫,必須符合通風、乾燥、清潔、陰涼、無陽光直接照射的要求,嚴禁與有毒、有異味、潮濕、易生蟲、易污染的物品同倉貯存。在倉庫內堆放,應離地200mm,離牆300mm,堆放高度以包裝物受壓不變形,不破裂為準,但一般不超過4m,堆疊必須整齊,堆間應留適當通道。產品出庫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庫。
④貯運:運輸時應放在乾淨、無異味、無污染的專用包裝箱內,並嚴禁與有毒、有異味、潮濕、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運轉過程中,必須有防潮、防雨、防晒的設施,不得與潮濕地面接觸。裝卸時,應輕搬、輕放,防止包裝破損。箱茶搬運不得在雨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須用防雨布嚴密遮蓋和防護。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使用範圍:在申請人所申報的地域範圍內生產的產品。即東至德化縣交界,西至永安市交界,南至永春、漳平交界,北至尤溪、沙縣交界;全縣面積2294平方公里,境內介於東經117°29』~118°03』,北緯25°29'~26°10′之間。
2、標誌管理:標誌的使用和印製由登記證書持有人(茶葉學會)統一管理。生產者在使用上須向持有人提出申請,持有人經過對使用者實際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發放和批准印製。
3、監督管理:由縣茶業職能部門、農業執法大隊、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協作負責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並引導企業爭創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建立以品牌為基礎的公平競爭環境。
4、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大田高山茶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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