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溝芹菜

一.產品介紹

馬家溝芹菜是中國芹菜(本芹)空心類型中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優良農家品種,山東省著名地方特產,距今已有1000多年栽培歷史。其優良品質主要取決於當地獨特的土壤、水質和自然環境條件。主要特點是:色澤黃綠、葉柄空心、嫩脆清香,品質上乘。2005年獲得了綠色食品A級認證;被評為2008青島奧帆賽食品備案種植基地;2007年被評為「島城十大商標」和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2008年被評為山東省著名商標;2010年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獲第八、九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金獎;2013年獲青島市區域公用品牌;2014年獲第十二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暢銷農產品。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馬家溝芹菜產區為大澤山脈衝積平原,地勢平坦、土層深厚、土質較好、土壤肥力較高,地下水豐富,土壤屬輕粘壤土,保水保肥,土壤中芹菜生產過程中需求量最多的三種微量元素鈣、鎂、硼含量較高,這是馬家溝芹菜品質形成的重要因素。經化驗分析,在馬家溝芹菜的原產地土壤pH值在6.9—7.4之間,生長過程中需求量最多的微量元素鈣和硼在土壤中的含量是668mg/kg和0.9mg/kg,分別是區域外的3.4倍和2倍,非常有利於芹菜的生長。
2、水文情況:生產區域內多年平均降雨量為609.9毫米,全市地表水總量為3.73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2.75億立方米,一般年份水資源可利用量為4.12億立方米,地下水質良好。充足的水份可以促進植株生長,葉數多,葉面積大,生長旺盛。
3、氣候情況:產區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2.2℃,極端最低氣溫-18.3℃,極端最高氣溫38.7℃,熱害和嚴重凍害的機率較小。年無霜期196天,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時數2700.7小時,日照百分率為61%,在全省為中等偏高水平。大於0℃的日照時數為2172小時,佔全年日照時數的80.42%,大於10℃的日照時數為1673.3小時,佔全年日照時數的61.96%,太陽平均輻射總量為125.5千卡/平方厘米。≥0℃的有效積溫為4563℃,≥10℃的有效積溫為4106℃。

三.地域範圍

馬家溝芹菜生產區域位於平度市城區西部,根據馬家溝芹菜多年栽培的歷史經驗,結合土壤、灌溉水及相關氣候因素的考察論證,馬家溝芹菜的適宜生產地域範圍是平柞路、平營路以西,澤河以北,武王山、三城路以東,花山以南區域內耕地,涉及李園街道辦事處的63個村,城關街道辦事處的2個村,同和街道辦事處的19個村,門村鎮的9個村,共93個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9°51′15〞至119°57′18〞,北緯36°45′07〞至36°53′13〞,平均海拔31米。總面積6.8萬畝,年產40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葉大平展、葉柄空心、色澤黃綠、鮮嫩酥脆、清香微甜。
2、內在品質要求:馬家溝芹菜:蛋白質≥1.0g/100g、粗纖維≤1.0g/100g、總糖≥0.5%、可溶性固形物≥5.0%、碳水化合物≥4.0%,氨基酸≥0.8g/100g。
3、安全要求: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無公害、綠色食品農產品生產資料使用準則和生產操作規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生產資料,產品執行《無公害食品綠葉菜類蔬菜》(NY5089-2005)。

五.特定生產方式

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無公害生產資料使用準則和生產操作規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生產資料,產品質量符合無公害產品標準。在生產優質馬家溝芹菜獲取經濟效益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生產,優先採取自然措施,儘可能地減少農業化學物質的使用。(1)產地選擇:選擇地面平整、排水暢通、土層深厚、疏鬆透氣、土壤肥沃、中性或微酸性的砂壤土。(2)品種選擇:馬家溝大葉黃。(3)生產過程管理:馬家溝芹菜生產過程執行《無公害食品綠葉菜類蔬菜》(NY5089-2005)(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收穫後 可根據市場需求,陸續採收上市。採收時,認真執行安全間隔採收期。噴葯後間隔7-10天,追施化肥30天後才可採收,剔除殘次品,並防止加工環節的污染;要不定期分批抽檢,按無公害蔬菜標準上市。採用半底下窖的形式進行儲藏,溫度控制在-2℃~0℃,空氣相對濕度保持在97%~99%。(5)生產記錄要求:馬家溝芹菜生產全過程,建立田間生產檔案,全面記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青島琴香園芹菜產銷專業合作社建立檔案室,待生產周期結束後,對田間生產記錄進行存檔。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開發經營能力。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驗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馬家溝芹菜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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