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大田石榴色澤絢麗,果形端正,果大皮薄,籽粒似珍珠紅玉,晶瑩剔透,味甜爽口,籽軟核小。果汁富含多種氨基酸和維生素。每年中秋節之前成熟上市,百籽同房,象徵團圓吉祥。大田鎮現有標準化石榴基地1.7萬畝, 以「協會+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的形式,實現了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營銷和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格局。大田石榴產品取得了農業部的「綠色食品」認證證書和「農產品地理標誌」認證證書。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大田鎮位於攀枝花市東南,地勢東南高、西北低,海拔1350- 2515m,林木覆蓋面積達75%以上,土壤pH值6.3—7.3,水土保持良好,產區夏季長,四季不明顯,旱雨季分明,晝夜溫差大,氣候乾燥,降雨量集中,日照長。年平均氣溫19.7-20.5℃,無霜期達300d以上,年平均降雨量1000mm,是典型南亞熱帶氣候,十分適宜優質石榴的生產,形成了大田石榴獨特的品質特色。
三.地域範圍
大田石榴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攀枝花市仁和區大田鎮6個村35個組,與仁和區總發鄉、啊喇鄉、平地鎮、大龍潭鄉接壤,地理坐標為東經101°43′50″-101°51′24″,北緯26°15′2″-26°22′1″。大田石榴保護面積1133公頃,年產量70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品質:大田石榴果形大、近圓形,果皮黃綠色著片狀紅暈,萼片宿存、端正,果皮光潔、中厚,果面有棱。籽粒大、著生緊密、粉紅色、馬齒狀,果粒具放射狀晶針。子房隔膜黃白色、質地薄,種子小而軟,味濃甜,成熟期較早(8月中下旬)。
(2)內在品質特色:大田石榴果實大,單果重≥200g,可溶性固形物、可食率、糖含量高,可溶性固形物≥12%,總糖≥10%,可食率≥50%。
(3)安全要求:大田石榴生產符合NY5086-2005《無公害食品 落葉漿果類果品》標準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1)園地規劃:採用等高抽槽定植,推薦株行距3m×4m、2m×3m或4m×5m~6m,也可採用寬行窄株定植。大於25度的坡地不宜種植。
(2)栽培品種:青皮軟籽石榴,採用「青皮軟籽石榴」優選母株上的枝條進行無性繁殖(短枝扦插)。
(3)定植:大田石榴在一月份(大寒節)前後定植最為適宜。栽苗時先在栽植槽中心挖30cm見方的土坑,苗直立於穴中,使扦插苗穗樁露出地表3~5cm,用細土覆蓋,澆足定根水。
(4)土壤管理:結合基肥施用,在樹冠兩側滴水線下各挖一條溝,常規溝大小為80cm×50cm×40cm,壓入綠肥、腐熟有機肥和磷肥。建議石榴園行間間種矮生豆科綠肥,田埂種牧草,草種選擇要求短桿或匍匐生的。
(5)水分管理:在石榴萌芽、花芽形態分化期、抽梢、果實發育前期、中、期應適時灌水。推薦15-20天灌水一次。灌溉用水質量應符合DB510411/T002的規定。
(6)施肥管理
(7)修剪和疏花疏果 :頭茬花掛果不足,可留部分二茬花座果;雙生或三生果,只留一個較好的大果;一個枝上結果過多時,壯枝上相距10cm留一個果;外圍多留果,內膛枝少留果。謝花後至果實發育期,剪除防礙果實生長枝葉。石榴幼樹定植後選一個直立壯枝,在距地面30~50cm處定干,其餘分枝全部剪除或限制生長,主幹選留3~4個分布均勻、生長較一致的枝作主枝,與主幹保持45度角伸展,當主枝長40~50cm時摘心,從主枝上抽生的分枝中選留2~3個側枝來培養二級主枝。幼樹修剪要求以輕剪為主,以便迅速擴大樹冠。結果樹一年進行2-4次修剪,主要剪除徒長枝、乾枯枝、病蟲枝、疏除過密枝、交叉枝等,培養好主枝及其延長枝,保留生長勢中等的結果母枝,夏剪主要採用摘心、抹芽、疏除旺枝及密枝等方法,並結合扭枝、拉枝、撐枝等措施來改變枝條方向,開張枝條角度,修剪時應注意保持樹體平衡,樹形以自然圓頭形為主。
(8)套袋:在第二次生理落果結束後進行。大約謝花後50~60天開始,套袋前果面宜噴施殺菌和殺蟲混合劑及葉面肥1~2次。套袋前,果袋用殺菌和殺蟲混合液浸泡消毒,涼干後使用。套袋時封口處距果實基部果柄著生點5cm左右,封口用細鐵絲紮緊。
(9)病蟲害綜合防治: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以改善果園生態環境,加強栽培管理為基礎,綜合應用各種防治措施,優先採用農業措施、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配合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量化學農藥,禁用高毒、高殘留的化學農藥並改進用藥技術,降低農藥用量。
病蟲枝、葉、花、果並集中燒毀.減少傳染源。 .
(10)採收:根據果實成熟度,決定採收適期,籽粒有較好放射狀針芒,即可採收。採收後應及時清潔田園,回收廢棄農膜;不用不合標準的水清洗果實和包裝材料。採用一果兩剪採收,採收搬運過程中避免機械損傷,日暴晒。
採收後,應在24h內進行商品處理。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本規定地域範圍內的大田石榴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大田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