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白山羊

一.產品介紹

據有關文獻記載,嘉靖四十年知縣范性所修的《崇明州志》,最早記載了「崇明白山羊」養殖情況,後經歷次修志,1990年對崇明白山羊有了更詳細的記載,據崇明縣誌(1949—1988卷二自然地理P91)記載,崇明白山羊屬長江三角洲地方羊種之一,是在崇明特定水土條件下孕育而成的特有地方良種,是崇明傳統特產之一和優質農產品。崇明白山羊具有適應性強、繁殖率高、肉質鮮美、營養豐富等特點,系全國重點保護和發展的家畜品種,列為我國重要出口商品,1978年被國務院定為「長江三角洲白山羊」生產基地。崇明白山羊全身是寶,其羊毛潔白而富有彈性,未經閹割的幼齡公羊頸背部的領鬃毛稱為「細光峰」,毛長、直、尖、彈性始終如一,更是製造高級毛筆及機密儀器刷子的特種原料,被列為世界筆料毛的珍品,其羊腸又是製作醫療手術用縫合和樂器弦線的上佳原料。崇明農家早在數百年前就已飼養白山羊,民國時期,養羊已經成為農民普遍從事的家庭副業。崇明白山羊肉質細膩、味道鮮美、營養豐富,已成為市民餐桌上的美食和偏愛,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
地貌特徵:崇明縣位於西太平洋沿岸中國海岸線的中點地區,地處中國最大河流長江入海口,是全世界最大的河口沖積島,也是中國僅次於台灣島、海南島的第三大島嶼,有「長江門戶、東海瀛洲」之稱。崇明島是新長江三角洲發育過程中的產物,它的原處是長江口外淺海。長江奔瀉東下,流入河口地區時,由於比降減小,流速變緩等原因,所挾大量泥沙於此逐漸沉積。一面在長江口南北岸造成濱海平原,一面又在江中形成星羅棋布的河口沙洲。這樣一來,崇明島便逐漸成為一個典型的河口沙島。它從露出水面到最後形成大島,經歷了千餘年的漲坍變化。全島三面環江,一面臨海,西接滾滾長江,東瀕浩瀚東海,南與浦東新區、寶山區及江蘇省太倉市隔水相望,北與江蘇省海門市、啟東市一衣帶水。崇明全島面積1411多平方公里,東西長76公里,南北寬13至18公里,形似「春蠶」。島上地勢平坦,無山崗丘陵,西北部和中部稍高,西南部和東部略低,90%以上的土地標高(以吳淞標高0米為參照)在3.21米至4.20米之間。
土壤特徵:崇明島上土壤有水稻土、潮土、鹽土三大類型,適宜多種作物種植,但土壤有機質、全氮和速效磷含量均低於標準。速效鉀含量相對較高,北沿地區土壤含鹽較高。
(2)水文情況:崇明島位於長江入海口,此處,東海的鹹水、東海鹹水與長江口淡水混合成的半鹹水、崇明島的淡水水域,三種水體形成了一個天然的水道。四面環水的崇明島,境內河道縱橫,兩條引河貫通東西,並串連南北30條骨幹河道,與623條橫河、15080條泯溝交織成遍布全境的繁密水網。全縣河流、池塘面積64331.37畝,占土地面積的5.19%。全島地勢低平,地下水位偏高,平均為85.7厘米。受海潮上溯影響,水質偏咸,含鹽量較高,尤以二、三月長江枯水期為甚。
(3)氣候情況:崇明島在東經121°09』30"至121°54』00",北緯31°27』00"至31°51』15"的位置上,地處北亞熱帶,具有效顯著的季風氣候特徵。四季分明,氣候溫和,日照充足,雨水充沛,夏季濕熱,盛行東南風;冬季乾冷,盛行偏北風,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15.7℃,以7月為最高,達27.2℃,以1月為最低,為3.8℃。歷史上,極端最高氣溫37.7℃,極端最低氣溫是-10.5℃。年總降水量1168.0毫米,年際變化較大,季節性變化較為明顯,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7、8三個月,占年總雨量47%,年總降水日數133天。年日照時數為1982.7小時,日照百分率45%,日照時數以7、8月為最多,平均月日照時數分別達213.8小時和210.9小時。

三.地域範圍

崇明島是中國第三大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沖積島嶼,位於長江入海口,三面環江,一面臨海。它東瀕浩瀚東海,南與上海市寶山區、浦東新區及江蘇省太倉市隔水相望,西接滾滾長江,北與江蘇省海門市、啟東市一衣帶水。公元1222年 (南宋嘉定十五年)在崇明島設天賜鹽場,隸通州;1958年12月1日改隸上海市,設立崇明縣。崇明白山羊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東經121°09′30"至121°54′00"、北緯31°27′00"至31°51′15"的崇明縣,包括崇明島、長興島和橫沙島。三島陸域總面積為1411平方公里,其中崇明島1267平方公里,長興島88平方公里,橫沙島56平方公里。崇明縣是上海地區養羊大縣,每年白山羊的飼養存欄量均超過30萬頭,全年出欄肉羊25萬頭左右,2002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就明確把崇明縣作為21世紀上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空間,2005年,隨著建設崇明為世界級現代化生態島區總目標的確定,崇明迎來了千載難逢的歷史發展機遇。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性:
崇明白山羊聞名於大江南北,是在崇明島特定水土條件下孕育而成的特產。崇明白山羊屬皮毛肉兼用型品種,體型中等偏小,體格健壯,具有適應性強、繁殖率高、肉質特別鮮美等特點,其體型不大,但肌肉豐滿,渾身雪白,毛質柔軟而富有彈性,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
外貌特徵:
體型中等偏小,頭較長直,頜下有長須,部分有肉垂,被毛純白,公羊角粗長、向後外傾斜、呈八字形,母羊角細短,耳直立靈活,鼻樑平直。
體型特徵:
崇明白山羊初生重為0.96kg-1.30㎏,12月齡公羊體重15kg-17㎏,12月齡母羊體重16kg-18㎏;成年公羊體重30kg-33㎏,成年母羊體重21kg-26㎏;成年公羊體長為73-83㎝,成年母羊65-75㎝;成年公羊體高為45-65㎝,成年母羊35-55㎝;公羊胸圍為78-82㎝,成年母羊65-75㎝。
性狀特徵:
崇明白山羊性成熟早,公羊初配月齡為10-12月,母羊8-10月。可常年發情和配種,二年產三胎,母羊產羔率180%-320%。
(2)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a)分級:
鮮、凍胴體羊肉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e)安全要求
崇明白山羊生產嚴格按照無公害畜產品生產規範和標準生產。
NY5147 無公害食品 羊肉
NY5027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
NY5030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葯使用準則;
NY5032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
NY5149 無公害食品 肉羊飼養獸醫防疫準則
NY/T5151 無公害食品 肉羊飼養管理準則
NY/T5339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
GB16549 畜禽產地檢疫規範

五.特定生產方式

1 羊場環境與建築
1.1 場址應符合GB/T18407.3規定的原則,用地應符合當地土地使用規劃,羊舍建在地勢乾燥、排水良好、通風、便於防疫的地方。
1.2 羊場周圍3km以內無大型化工廠、皮革廠、肉品加工廠、屠宰場或畜牧場等污染源。羊場距離幹線公路、鐵路、城鎮、居民區和公共場所 500m以上,遠離高壓電線。羊場周圍有圍牆或防疫溝,並建立綠化隔離帶。
1.3 羊場生產區要布置在管理區主風向的下風或側風向,羊舍應布置在生產區的上風向,隔離羊舍、污水、糞便處理設施和病、死羊處理區設在生產區主風向的下風或側風向。
1.4 場區內凈道和污道分開,互不交叉。
1.5 按性別、年齡、生長階段設計羊舍,實行分階段飼養、集中育肥的飼養工藝。
1.6 羊舍設計建造應適合羊生長習性有利於疫病防控,羊舍地面應建堅固耐用橫向安放的條形竹(或木)結構的離地高架羊床,同時建造與羊床相連的運動場地。羊床離地高度不低於50cm,條形之間的間距應大於1cm,小於1.5cm,保護羊蹄部不受傷。地面和牆壁應便於消毒。
1.7 羊舍設計建造應有良好通風和採光,羊舍應冬暖夏涼。
1.8 羊場周邊應配備與養殖量匹配的農田,用於飼草種植地與糞尿還田,提倡和鼓勵種養結合及生態養殖模式。
1.9 飼養區內不應飼養其他經濟用途動物。
1.10羊場應設有廢棄物處理設施。
2 羊引進和購入
2.1 引進種羊要嚴格執行《種畜禽管理條例》第7、8、9條及市縣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輸出地種羊場須具有法定資質和非疫區,運輸車輛須徹底消毒。2.2 引入外地羊須事先申報,引入前選好隔離場地,引入後在隔離場地嚴格執行隔離觀察期:祖代以上種羊須隔離觀察30天,父母代種羊隔離觀察20天,商品代羊隔離觀察15天,隔離觀察期間羊不得移動,期間經縣級以上動物疫控中心實驗室檢測及獸醫臨床檢查確定為健康合格後,方可轉入生產群。
3 飼養管理技術
3.1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3.1.1 不應在羊體內埋植或者在飼料中添加鎮靜劑、激素類等違禁藥物。不飼餵含有骨粉、血粉等動物性蛋白質飼料和人工添加三聚氰胺類蛋白質飼料。
3.1.2 商品羊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劑時,應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執行休葯期。
3.2 飲水
3.2.1 水質要求3.2.2 定期清洗消毒飲水設備。
3.3 繁殖配種
3.3.1 初配年齡和體重 本地白山羊初配年齡公羊:10-12月齡,體重達25-30千克;母羊:8-10月齡,體重達20-25千克
3.3.2 配種方式 公母羊分開飼養,可以採取本交,提倡人工授精方式。
4 防疫
4.1 羊群的防疫應符合 NY5149-2002肉羊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的規定,堅持「預防為主」原則,按照免疫程序做好羊的免疫接種。
4.2 防疫器械在防疫前後應徹底消毒。
4.3 發生疫情時應立即封鎖現場,並儘快向當地獸醫動物預防控制機構或監督機構報告。
4.4 應根據不同的疫情依法做好治療、隔離、淘汰、直至撲殺等凈化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4.5 全場進行徹底大消毒,病羊和淘汰羊的屍體按照GB16548-2006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進行無害化處理。
4.6 羊場不應出售病羊、死羊。
5 獸葯和使用
5.1 治療使用獸葯時應符合 NY5148-2002肉羊飼養獸葯使用準則的規定。5.2 肉羊育肥後期使用藥物治療時,應根據所用藥物執行休葯期。達不到休葯期的,不應作為無公害肉羊上市。
5.3 發生疾病的種羊在使用藥物治療時,在治療期或達不到休葯期的不應作為食用淘汰羊出售。
5.4 用於預防、治療疾病的獸葯應使用取得國家許可的國標獸葯,不得使用偽、劣獸葯。禁止使用人用藥物。
6 衛生消毒
6.1 消毒方法
6.1.1 噴霧消毒
用規定濃度的次氯酸鹽、有機碘混合物、過氧乙酸、新潔爾滅、煤酚等,進行羊舍消毒、帶羊環境消毒、羊場道路和周圍以及進入場區的車輛消毒。
6.1.2 浸泡消毒
用規定濃度的新潔爾滅、有機碘混合物或煤酚的水溶液,洗手、洗工作服或膠靴進行消毒。
6.1.3 紫外線消毒
人員入口處更衣室設紫外線燈,人員進入時照射至少5分鐘,用於更換的工作服或膠靴等在無人狀態下照射至少30分鐘。
6.1.4 噴洒消毒
在羊舍周圍、入口、產房和羊床下面撤生石灰或其它消毒藥進行消毒,並確保有效消毒濃度。
6.1.5 熏蒸消毒
用甲醛等對飼餵用具和器械在密閉的室內或容器內定期進行熏蒸,過後用清水沖洗乾淨。
6.2 消毒制度
6.2.1 環境消毒
羊舍周圍環境定期用消毒藥消毒。場內污染池、排糞坑、下水道
出口,每周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羊場、羊舍入口設消毒池並定期更換消毒液。6.2.2 人員消毒
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要更換工作服、工作鞋。外來人員必須進入生產區時,應更換場區工作服、工作鞋,經足浴消毒後入場,並遵守場內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線行走。
6.2.3 羊舍消毒
每批羊出欄後,要徹底清掃羊舍,並採用噴霧、潑灑、熏蒸等消毒方法。
6.2.4 用具消毒
定期對分娩欄、補料槽、飼料車、料桶、料槽、水池等飼養用具進行消毒。
6.2.5 帶羊消毒
定期進行帶羊消毒,減少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7 管理
7.1 日常管理
7.1.1 羊場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有傳染病者不應從事飼養工作。
7.1.2 場內獸醫人員不應對外診療羊及其他動物的疾病。
7.1.3 防止周圍其他動物進入場區。
7.2 羊管理
7.2.1 選擇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蟲葯,定期對羊進行驅蟲、葯浴。
7.2.2 應對成年種公羊、母羊定期浴蹄和修蹄。
7.2.3 應經常觀察羊群健康狀態,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3 飼餵管理
7.3.1 飼料品種要多樣化,併合理搭配,滿足山羊生長繁殖需要。
7.3.2 羊日糧組成應以青綠(青儲)飼料、粗飼料為主,並適度補充配合飼料等。
7.3.3 不喂發霉和變質的飼料、飼草。
7.3.4 育肥羊按照飼養工藝轉群時,按性別、體重大小分群,分別進行飼養。群體大小、飼養密度要適宜。7.3.5 每天打掃羊舍衛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乾淨,地面清潔。使用墊草時,應定期更換,保持衛生清潔。
7.4 滅鼠、滅蚊蠅
7.4.1 應定期定點投放滅鼠藥,及時收集死鼠和殘餘鼠藥,並應做深埋處理。
7.4.2 消除水坑等蚊蠅孽生地,定期噴洒消毒藥物。
8 運輸
8.1 商品羊、種羊運輸前,應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上市或屠宰。
8.2 運輸車輛在運輸前和使用後應用消毒液徹底消毒。
8.3 運輸途中,不應在城鎮和集市停留、飲水和飼餵。
9 廢棄物處理
9.1 羊場污染物排放應符合無害化的規定。
9.2 羊場廢棄物應實行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原則。
10 資料記錄
10.1 所有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記錄資料應長期保存,最少保留3年。
10.2 引進、購入、配種、產羔、哺乳、斷奶、轉群、增重、飼料消耗記錄。
10.3 羊群來源,種羊系譜檔案和主要生產性能記錄。
10.4 飼料、飼草來源、配方及各種添加劑使用記錄。
10.5 免疫、領苗、消毒、獸葯購買使用記錄、疫病防治記錄、無害化處理記錄。
10.6 出場銷售記錄。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包裝:包裝材料應符合GB11680和GB9687的規定。包裝物使用無毒油墨印刷。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崇明白山羊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2)標識:在每隻羊胴體的臀部加蓋檢疫檢驗驗訖和等級印戳,字跡應清晰,印色用食品級色素配製。銷售和運輸包裝物應標註沂源黑山羊標誌,並標明產品名稱、數量、產地、包裝日期、生產單位、保質期、產品質量、執行標準代號等級等內容。不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其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含有「崇明白山羊」(包括連續或斷開)的名稱。
(3)貯存:冷卻羊肉應弔掛在相對濕度75-84%,溫度O-l℃的冷卻間,肉體之間的距離保持3-5cm。冷凍羊肉應弔掛在相對濕度95-100%,溫度-18℃的冷藏間,冷藏間溫度一晝夜升降幅度不得超過1℃。
(4)運輸:公路、水路運輸應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冷藏車(船)或保溫車,鐵路運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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