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烏雞

一.產品介紹

暫缺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凌雲縣位於廣西西北部,地處雲貴高原余脈。地勢由北向南傾斜,東西兩邊是連綿起伏的土山和縱橫的溪溝,中部則是巍峨林立的山峰,星羅棋布的石山,全縣海拔在210m至2062m之間,全縣森林覆蓋率為76.41%。凌雲縣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雨量充沛,氣候溫和。全縣年平均降雨量1718mm,年均日照1443小時,年平均氣溫20℃,年平均無霜期343天,年平均相對濕度78%。全縣土質是砂頁岩母質,酸鹼度為酸性至微酸性。縣境內有澄碧河及布柳河兩條較大河流,水資源較為豐富,優越的氣候條件非常適合多種農作物生長,為凌雲烏雞的生長和繁衍生息提供良好的環境。

三.地域範圍

包括凌雲縣泗城鎮、下甲鎮、伶站瑤族鄉、朝里瑤族鄉、沙里瑤族鄉、邏樓鎮、加尤鎮、玉洪瑤族鄉8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6°23′-106°55′,北緯24°06′-25°37′。縣境東西最大距離53.7公里,南北最大距離58.8公里。縣境總面積為2053平方公里,年生產總量81.6萬隻。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
體軀中等,身稍長。公雞體羽以麻黑或棕麻為主,大部分主翼羽黑色,有亮綠色金屬光澤,少數鑲黃邊,頸羽、鞍羽呈橘紅色;母雞以黃麻羽為主,少數深麻、頸部有黃色蘆花或黑色鑲邊羽。單冠,黑色或暗紅色。喙、肉髯、耳葉為黑色,虹彩為黑色或橘紅色。脛、趾黑色,少數個體青灰色,有部分雞有脛羽。皮膚為黑色,肌肉黑色或深灰色、骨骼為黑色、部分內臟器官黑色。
(2)內在品質指標:胸肌鮮樣主要營養成分:
公雞:蛋白質為 23.50-25.50 g/100g;總脂肪為0.56-0.81g/100g;膽固醇為39.70-64.10 mg/100g;氨基酸總量為 22.44-24.04g/100g;鐵含量為3.89-4.39 mg/kg;鋅含量為4.60-5.47mg/kg;硒含量為0.04-0.13mg/kg;肌苷酸286-378mg/100g。
母雞:蛋白質為 23.50-25.40 g/100g;總脂肪為0.66-0.98g/100g;膽固醇為48.10-59.60 mg/100g;氨基酸總量為 22.52-23.93g/100g;鐵含量為3.54-5.50 mg/kg;鋅含量為4.37-5.49mg/kg;硒含量為0.04-0.07mg/kg;肌苷酸337-409mg/100g。
(3)安全要求:嚴格按照以下標準進行生產:
《無公害食品 家禽養殖生產管理規範》NY/T5038
《無公害食品 禽肉及禽副產品》NY5034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葯使用準則》NY5030
《無公害食品 肉雞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5039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場址選擇向陽通風、地勢高燥,採光充足、隔離條件好、遠離工礦企業等污染源的果園、茶園、林地或山坡。
凌雲烏雞產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
《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388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NY5027
《無公害食品 畜禽產品加工用水水質》NY5028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凌雲烏雞是在山高、溝深、坡陡等獨特凌雲自然環境選育和培育出來的地方優良品種,具有耐寒、耐暑、耐濕和耐粗飼等特點,適合土山、石山等地區飼養。
(3)生產過程管理:商品雞以輪牧放養方式為主,生產管理要求如下:
雞舍與設施:育雛室按30-50隻/㎡的飼養密度設計,成雞舍按10-12隻/㎡的飼養密度設計。每隻雞配備5-10㎝飼養器具。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符合《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NY5032要求;獸葯符合《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葯使用準則》NY5030要求。
育肥期以玉米、稻穀、黃豆、火麻等農副產品為主要原料,適當添加八角、靈芝等天然添加劑,不使用人工合成色素,不喂動物性飼料。
(4)飼養管理:按《雞放牧養殖技術規範》DB45/T 601的規定飼養。小雞地面平養或網上平養,種雞全程籠養,肉雞林下放養。
(5)產品收穫、屠宰技術規程:商品雞母雞在180d出欄,體重達1.5-1.9kg;閹雞在30日齡、體重0.25-0.3 kg 時實施閹割,240d出欄,體重達2.5-3.0kg;主要以活禽或屠宰生鮮銷售。
屠宰加工企業必須符合《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GB12694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鮮家禽肉生產企業衛生規範》。
(6)生產記錄要求:每批次都要有相關的資料記錄,其內容包括雞苗來源,飼料、飼料添加劑及藥物來源、品種、數量及使用,免疫檔案、疾病診療及死雞無害化處理、屠宰及銷售情況。所有記錄應保存兩年以上。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宰後採用外紙箱和內塑料封袋包裝,每隻紙箱內裝2隻或4隻,每隻雞進行真空塑封包裝。包裝上註明產品批號並加註「凌雲烏雞」字樣。
地域範圍內的凌雲烏雞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凌雲烏雞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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