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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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峽江水牛保護區域地處江西省中部,處屬中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氣候溫和,雨量充沛,陽光充足。年平均溫度17℃,年均降雨量1592.4毫米,無霜期277天,年平均日照為1586.6小時。地形以丘陵為主,森林覆蓋率達65.5%,草山草坡資源豐富,極利於峽江水牛放牧。
三.地域範圍
峽江水牛保護區域位於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東北鄰新干縣,南毗永豐、吉水,西靠吉安縣,北與西北和新余市接壤。峽江水牛地域保護範圍包括峽江縣的桐林鄉、馬埠鎮、水邊鎮、福民鄉、巴邱鎮、仁和鎮、戈坪鄉、硯溪鎮、金江鄉、羅田鎮、金坪民族鄉等11個鄉鎮;保護範圍位於東經114°53′21″—115°31′57″,北緯27°27′50″—27°45′20″之間。保護規模2萬頭,年產量4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峽江水牛體型中等偏小,眼角及下唇有白花點,四肢粗壯,蹄大圓而緻密,四肢白色,被毛短而貼身,灰黑色;現場屠宰,新鮮肉有光澤,紅色均勻,脂肪潔白,手摸富有彈性,表面微濕潤不粘手,湯色清澤透亮,牛肉口感質地韌嫩。
(2)內在品質指標:峽江水牛肉脂肪中的脂肪酸含量為:棕櫚酸≥20%、油酸≥28%、亞油酸≥1.6%。
(3)質量安全要求:峽江水牛產品質量符合:NY/T 2799《綠色食品 畜肉》的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1)飼養環境:峽江水牛主要以放牧為主,汗腺不發達,熱天最喜愛水浴,故放牧場應水源充足、周邊無污染源、草山草坡多且資源豐富。
(2)選種:選擇健壯的峽江水牛進行繁育。
(3)生產過程管理:
① 人員管理:保種場飼養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傳染病患者不得從事養牛工作;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要經過更衣、紫外線消毒;非工作人員確需要進入生產區時,要更換場區工作服和工作鞋,並遵守場內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線行走。
② 飼養管理
犢牛:出生後1小時內應早吃、多吃、勤吃初乳;5日齡後即可作自由運動;15-20日齡應開始調教採食犢牛精料及青綠飼料,精料含粗蛋白質不低於16%,斷奶後喂精料0.75-1千克/日.頭。犢牛舍應通風良好,保持乾燥,定期消毒,適時更換褥草。
育成牛:應以青粗飼料為主,適當補充精料,放牧時間每天不少於5小時,放牧地應有水源,供其泡水。
妊娠期:妊娠前期(妊娠開始至3個月)日喂量為1-1.5千克/頭,中期(懷孕4個月至8個月)應充分給予青粗飼料減少精料,後期(懷孕9個月至分娩)增加營養保證胎兒正常生長發育。
哺乳期:分娩後立即喂足淡鹽水或紅糖水,飼餵優質易消化青飼料;產後1-3天應飼餵適口易消化的青、乾草為主,輔以優質精料及少量多汁料、青貯料等,每天增精料0.5千克;產後7-15天應調整飼養配方,增料促乳。
③ 疫病防控:每年春、秋季定期進行口蹄疫、牛出敗疫苗免疫接種;定期驅除體內外寄生蟲。保持良好的飼養管理,盡量減少疾病的發生,當犢牛、育成牛必須治療時,藥物使用要符合《綠色食品 獸葯使用準則》(NY/T 472)的要求,嚴格執行休葯期規定。
(4)生產記錄要求:應建立完善養殖檔案,確保記錄能追溯峽江水牛實際生產全過程,並妥善保存3年以上。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峽江水牛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峽江水牛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峽江水牛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峽江水牛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和相關責任義務。
(2)峽江水牛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的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峽江水牛地理標誌(峽江水牛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峽江水牛地理標誌,進行產品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3)峽江水牛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峽江水牛地理標誌農產品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峽江水牛地理標誌。
(4)峽江水牛地理標誌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峽江水牛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峽江水牛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峽江水牛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