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蕪湖大米生產地地勢南高北低,處於平原丘陵混合區,境內江河湖水網密布。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5~16℃,日照時數2000小時左右,水稻生產季節平均氣溫≥25℃,抽水灌漿期晝夜溫差10℃左右,降雨充沛,年降雨量1200毫米,無霜期每年達219~240天。能保證中晚稻有130天的生育期,有利於優質稻米生產。
三.地域範圍
蕪湖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範圍為安徽省蕪湖市無為縣、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三山區,共計53個鄉鎮,範圍為東經117°29′04″~118°44′00″,北緯30°38′28″~31°31′54″之間,保護面積120000公頃,年產量11000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觀品質:籽粒細長,長寬比≥2.9,米粒晶瑩剔透有光澤。
4.2 食味品質:蒸煮後有清香、軟硬度適中,冷飯質地好、不回生。
4.3 內在品質指標:直鏈澱粉含量14%-18%,膠稠度≥65mm,堊白度≤2%。
4.4 質量安全規定
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產品質量安全標準。
水稻生產全過程建立生產記錄檔案,記錄檔案應妥善保存2年以上,以利可追溯性檢查。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產地要求
生產地的環境應符合NT/T391的要求。排灌方便,遠離廠礦、公路、鐵路。
3.2 種植模式
以油菜-水稻、綠肥-水稻為主,提倡生態種養和休耕輪作結合模式。
3.3 品種範圍
3.3.1 歷史傳承品種紅麻粘等為長粒型品種,現選用的御珍香、馬壩小粘等代表性品種,傳承長粒優質特性,生育期130-150天。
3.3.2 品種綜合抗性好,特別是對當地易發的主要病蟲害的抗性強。
3.4 生產控制
3.4.1 季節安排
播種育苗期5月下旬-6月上旬,栽插期6月中下旬,抽穗期9月上中旬,成熟期10月中下旬。生育期≥130天。
3.4.2 秧田管理
3.4.2.1 催芽播種:浸種前選晴天晒種,用消毒劑消毒或用包衣種,預防種傳病害。
3.4.2.2 育秧方式:提倡以工廠化基質育秧為主,其它方式為輔。
3.4.2.3 葯肥運用:一葉一心前施好斷奶肥;栽前施好送嫁肥;打好苗床送嫁葯。
3.4.3 本田栽培
3.4.3.1 耕整:前茬收穫後,及時耕翻曬垡,栽前1-2天灌水精整,結合耕整施好基肥,做到土肥混勻,土碎不漿,田面高差不過1寸。
3.4.3.2 施肥:採取控氮、穩磷、補鉀原則。基肥施有機肥加配方肥或有機肥加緩釋肥。
3.4.3.3 栽插密度:採用寬行窄株或等行栽插,每畝不低於1.2萬穴。
3.4.3.4 水漿管理:淺水栽插,落水定根,薄水促櫱,夠苗曬田(畝有效穗20萬),孕穗揚花期建立淺水層,灌漿結實期以濕為主,臘熟期後乾濕交替。
3.4.4 病蟲草害防治:
以防為主、綜合防治。主要採用物理、生物防治(稻鴨共養、保護天敵、燈光誘殺)等手段防治病蟲草害。農藥使用符合《農藥合理使用准》(GB/T8321)的規定。
3.5 收穫
3.5.1 適期收穫:一般在90%左右的穀粒變黃或呈現品種固有的顏色,穗枝梗也已變黃時適期收穫。
3.5.2 脫粒:應分品種採用機械化或人工收割。
3.5.3 翻曬:應按品種翻曬。提倡採用自然風乾或機械低溫烘乾。
3.6 稻米加工
選用具備(條件允許最好是二道(次))拋光、二次色選功能的現代化稻米加工設備及先進加工工藝。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使用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
5.1.1 生產經營的大米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採用蕪湖大米准許的水稻品種。
5.1.2 嚴格按照本質量控制技術規範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產品品質和質量符合要求。
5.1.3 已取得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使用蕪湖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不得向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收取使用費。
5.2 標識標註辦法
5.2.1 蕪湖大米地理標誌使用,採取「品牌、標識、監管」全統一管理制度;
5.2.2 可以在銷售產品的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2.3 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5.2.4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自覺接受登記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5.2.5 標誌使用人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