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寺白桃

一.產品介紹

暫缺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獨特的小氣候 安福寺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氣候溫和,無霜期長,年有效積溫2850℃,年降水1100毫米,無霜期270天左右,冬季主要是北風和偏北風,夏季主要是南風和偏南風,該氣候極適宜桃樹的生長。
2.2 獨特的土質 安福寺白桃產區位於丘陵崗地,母質為黃棕壤,土壤經改良深厚通透性好,保水保肥的能力強,養分分解的速度適中,土壤有機質豐富,PH質為6.5~7.5,為安福寺白桃適宜的種植土質。
2.3優質的灌溉水質和良好的水系 安福寺白桃產區雨量充沛,能滿足桃樹的生長,個別年份在果實成熟的中後期需要少量灌水,產區用水主要來自天然降水,少量使用庫水和堰塘水。瑪瑙河由西北至東南橫貫整個產區,2016年被評為省級生態濕地保護區,該水系水質優良,無污染,是安福寺白桃品質優良的保證。
2.4 獨特的地形地貌 安福寺白桃產區位於鄂西山區到江漢平原的過渡地帶,以丘陵崗地為主,海拔一般在50m~150m,交通便利,環境優良,氣候宜人,區位優勢明顯,發展有機生產的後勁強。

三.地域範圍

安福寺白桃原產區位於湖北省枝江市安福寺鎮銀山林場,經過多年的發展,現在產區已經包含安福寺鎮,董市鎮,仙女鎮三個鎮的17個行政村,東到仙女趙家沖村,西到安福寺三藏寺村,北到安福寺罐頭嘴村,南到董市泰洲村,產區地理坐標位於東經111°35′9″—111°44′49″,北緯30°25′54″—30°31′52″。保護種植面積1000公頃,年產量4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外在感官特徵:主栽品種為砂子早生和砂紅,一般5月中旬~7月中旬上市,其果肉分別為白色和血紅色,一般果重在100g~200g,色澤鮮亮,質脆,留香持久,風味獨特,外觀好,較耐儲藏運輸。
內在品質指標:安福寺白桃品質佳,口感好,含有對人體有益的多種營養成分,主栽品種「砂子早生」可溶性固形物≥11.5%,可溶性糖≥7.5%,可滴定酸≤0.45%,維生素C≥15mg/100g;「砂紅」可溶性固形物≥12.5%,可溶性糖≥7.8%,可滴定酸≤0.42%,維生素C≥17.5mg/100g。
質量安全規定;安福寺白桃生產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 種植業產地環境條件》(NY/T5010),產品質量安全符合《無公害農產品 生產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範》(NY/T 2798.4)的規定,生產過程中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農藥和化肥的使用符合《農藥合理使用準則》(GB/T8321所有部分)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 通則》(NY/T496)的規定,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產品經農藥殘毒檢測合格方可上市。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福寺白桃無公害生產園地選擇與規劃、栽植、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蟲害防治和果實採收等技術。本標準適用於安福寺白桃無公害的露地生產。安福寺其他同類產區可參照實施。
3.2園地選擇與規劃
3.2.1園地選擇 基地土壤質地較好,pH值6.5~7.5,有效土層 80cm以上,地下水位在1.0m以下。基地的土壤、水質和大氣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 種植業產地環境條件》(NY/T5010)。
3.2.2園地規劃 園地規劃包括:小區劃分、道路及排灌系統設置、防護林營造、分級包裝車間建設等。平地及坡度在6°以下的緩坡地,栽植行為南北向。坡度在6°~20°的山地、丘陵地,栽植行沿等高線延伸。
3.2.3品種選擇和砧木選擇
3.2.3.1品種選擇 主栽品種為:砂子早生、砂紅等。授粉品種紅花雨露,主栽品種與授粉品種的比例一般在8:1。
3.2.3.2砧木選擇:桃樹砧木主要用毛桃或山桃。
3.3栽植
3.3.1苗木質量 苗木的基本質量要求
3.3.2栽植時期 秋季落葉後至次年春季桃樹萌芽前均可以栽植,以秋栽為宜。
3.3.3栽植密度 栽植密度應根據園地的立地條件(包括氣候、土壤和地勢等)、品種、整形修剪方式和管理水平等而定,一般株行距為 3m×5m,畝栽45株。
3.3.4栽植方法 深溝高廂,起壟栽植,壟高30cm~50㎝,底肥以有機肥為主。栽植前,對苗木根系用1%硫酸銅溶液浸5分鐘後再放到2%石灰液中浸2分鐘進行消毒。栽苗時要將根系舒展開,苗木扶正,邊填土邊輕輕向上提苗、踏實,使根系與土充分密接;栽植深度以根頸部與壟面相平為宜;栽植完畢後,立即灌水。
3.4土肥水管理
3.4.1土壤管理
3.4.1.1深翻改土 每年秋季果實採收後結合秋施基肥深翻改土。全園深翻應將栽植壟外的土壤全部深翻,深度30cm~40cm。土壤回填時混入有機肥,然後充分灌水。
3.4.1.2中耕 果園生長季降雨或灌水後,及時中耕鬆土,中耕深度5cm~10cm。
3.4.1.3覆草和埋草 覆蓋材料可以用麥秸、麥糠、玉米秸、乾草等。把覆蓋物覆蓋在樹冠下,厚度10cm~15cm,上面壓少量土。
3.4.1.4種植綠肥和行間生草 提倡桃園實行生草制。種植的間作物應與桃樹無共性病蟲害的淺根、短桿植物,以豆科植物和禾本科為宜,適時刈割翻埋於土壤或覆蓋於樹盤。
3.4.2施肥
3.4.2.1原則 所施用的肥料不應對果園環境和果實品質產生不良影響,應是經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或免於登記的肥料。提倡根據土壤和葉片的營養分析進行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
3.4.2.2允許使用的肥料種類
3.4.2.2.1有機肥料 包括沼氣肥、綠肥、作物秸稈肥、餅肥等農家肥和商品有機肥、有機複合(混)肥等。
3.4.2.2.2化肥 包括氮、磷、鉀等大量元素肥料和微量元素肥料及其複合肥料等。
3.4.2.2.3微生物肥料 包括微生物製劑及經過微生物處理的肥料。
3.4.3使用的肥料中應注意的事項 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城市垃圾或含有重金屬、橡膠和有害物質的垃圾;控制使用含氯化肥和含氯複合肥。
3.4.4施肥方法和數量
3.4.4.1基肥 秋季果實採收後施入,以農家肥為主,混加少量化肥。施肥量按1kg桃果施1.5kg~2.0kg優質農家肥計算。施用方法以溝施為主,施肥部位在樹冠投影範圍內。施肥方法為挖放射狀溝、環狀溝或平行溝,溝深30cm~45cm,以達到主要根系分布層為宜。
3.4.4.2追肥 追肥的次數、時間、用量等根據品種、樹齡、栽培管理方式、生長發育時期以及外界條件等而有所不同。追肥每次株施氮肥0.15kg~0.25kg、磷肥1kg~1.5kg、鉀肥0.15kg~0.25kg。幼齡樹和結果樹的果實發育前期,追肥以氮磷肥為主;果實發育後期以磷鉀肥為主。高溫乾旱期應按使用範圍的下限施用,距果實採收期20天內停止葉面追肥。
3.4.5水分管理
3.4.5.1灌溉 要求灌溉水無污染,水質應符合《無公害農產品 種植業產地環境條件》(NY/T5010)規定。芽萌動期、果實迅速膨大期和落葉後封凍前應及時灌水。
3.4.5.2排水 設置排水系統,在多雨季節通過溝渠及時排水。
3.5整形修剪
3.5.1桃樹樹形為自然開心形干高40cm~50cm,選留三個主枝,在主幹上分布錯落有致;主枝分枝角度在40°~70°;每個主枝配置2個~3個側枝,呈順向排列,側枝開張角度70°左右。
3.5.2修剪要點
3.5.2.1幼樹期及結果初期 幼樹生長旺盛,應重視夏季修剪。主要以整形為主,儘快擴大樹冠,培養牢固的骨架;對骨幹枝、延長枝適度短截,對非骨幹枝輕剪長放,提早結果,逐漸培養各類結果枝組。
3.5.2.2盛果期 修剪的主要任務是前期保持樹勢平衡,培養各種類型的結果枝組。中後期要抑前促後,回縮更新,培養新的枝組,防止早衰和結果部位外移,結果枝組要不斷更新,應重視夏季修剪。
3.6花果管理
3.6.1疏花疏果
3.6.1.1原則 根據品種特點和果實成熟期,通過整形修剪、疏花疏果等措施調節產量,一般每667m2產量控制在1250kg~2500kg。
3.6.1.2時期 疏花在大蕾期進行;疏果從落花後兩周到硬核期前進行。
3.6.1.3方法 具體步驟先里後外先上後下;疏果首先疏除小果、雙果、畸形果、病蟲果;其次是朝天果、無葉果枝上的果。選留部位以果枝兩側、向下生長的果為好。長果枝留3個~4個,中果枝留2 個~3個,短果枝、花束狀結果枝留一個或不留。
3.6.2果實套袋
3.6.2.1套袋時期和方法 在定果後及時套袋。套袋前要噴一次殺菌劑和殺蟲劑。套袋順序為先早熟後晚熟,坐果率低的品種可晚套,減少空袋率。
3.6.2.2解袋 解袋一般在果實成熟前10天~20天進行;不易著色的品種和光照不良的地區可適當提前解袋;解袋前,單層袋先將底部打開,逐漸將袋去除;雙層袋應分兩次解完,先解外層,後解內層。 果實成熟期雨水集中、裂果嚴重的品種也可不解袋。
3.7病蟲害防治
3.7.1防治原則 積極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以農業和物理防治為基礎,提倡生物防治,按照病蟲害的發生規律和生活習性,科學使用化學防治技術,有效控制病蟲害。
3.7.2農業防治 合理修剪,保持樹冠通風透光良好;合理負載, 保持樹體健壯。採取剪除病蟲枝、人工捕捉、清除枯枝落葉、翻樹盤、地面秸稈覆蓋、地面覆膜、科學施肥等措施抑制或減少病蟲害發生。
3.7.3物理防治 根據病蟲害生物學特性,採取糖醋液、黑光燈、樹榦纏草把、粘著劑和防蟲網等方法誘殺害蟲。
3.7.4生物防治保護瓢蟲、草蛉等天敵;利用有益微生物或其代謝物,如利用昆蟲性外激素誘殺。
3.7.5化學防治 根據防治對象的生物學特性和為害特點,提倡使用生物源農藥、礦物源農藥(如石硫合劑和硫懸浮劑),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和致畸、致癌、致突變農藥。使用化學農藥時嚴格控制施藥量與安全間隔期,並遵照國家有關規定。
3.7.5.1桃蛀螟蟲:防治方法:消滅越冬蟲卵,產卵期畝用殺螟松80ml~100ml,稀釋1000倍噴霧。遲熟桃套袋既可防病蟲又可顯著提高品質。
3.7.5.2蚜蟲:防治措施:消滅越冬蟲卵,用3-5波美度石硫合劑清園消毒,4~5月為害期每畝用22%除蟲凈30ml-40ml稀釋1000倍液噴霧。
3.7.5.3細菌性穿孔病。主要為害葉片,也可以為害枝梢。防治方法:a、冬季剪去病枝梢並燒毀,注意果園排水和通風透氣。b、發病初期,每畝用150g~250g、65%代森錳鋅稀釋500倍噴霧。
3.7.5.4桃樹腐爛病:防治方法:從4月份開始,連防3次,每次每畝可用甲基托布津和843康復劑150ml稀釋200倍塗治傷口。農藥的使用應注意安全間隔期,在採收前25天停止使用一切農藥。採收前要進行「農殘」檢測,經檢驗合格的果園方可採收。
3.8採收、貯藏、運輸
3.8.1採收 果實採收應依其用途、運銷的遠近適時進行。硬肉生食或運銷外地的桃,宜在果實充分生長,果面豐滿的硬熟期採收。就地鮮銷和加工品種,宜在果實充分肥大,風味濃厚時採收。而用於鮮食的桃果,須在接近完熟期採收,加工用種最好在硬熟期採收。
3.8.2分級包裝:按大小、著色程度等進行分級,裝入果箱前貼上無公害食品標籤待售。
3.8.3貯藏 桃果實不耐貯藏,一般采後要及時處理,目前通用的冷藏法是將硬熟期採摘的果實置於溫度0℃~5℃相對濕度80%~90%的冷庫中,可貯存15天~20天。
3.8.4運輸 長途運輸最好用冷罐車,銷售前再移到20℃~25℃下後熟3天~4天即可上市。注意運輸途中不得接觸污染源。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枝江市安福寺農業服務中心為安福寺白桃地理標誌持有人,枝江市安福寺農業服務中心及全體專業技術人員為地域保護範圍內的技術指導和產品質量控制組織,按《無公害農產品 生產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範》(NY/T 2798.4)指導地域保護範圍內種植農戶從事白桃生產,與地域保護範圍內種植戶簽訂白桃購銷合同,建立投入品檔案,產品銷售檔案,以上合同檔案保存兩年。地域保護範圍內種植戶嚴格按《無公害農產品 生產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範》(NY/T 2798.4),《白桃購銷合同》及本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的要求從事產品的生產管理,並建有完整的田間生產記錄。符合上述條件的蔬果專業合作社及種植農戶先與枝江市安福寺農業服務中心簽訂擬授權使用標誌聯合聲明,方可向安福寺農業服務中心提出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申請,申請經核准後可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安福寺白桃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圖案相組合的標識標註方法。安福寺白桃的運輸,儲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包裝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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