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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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氣候
務川白山羊的品質特點與務川縣的濕潤氣候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以及喀斯特地貌有直接的關係,濕潤的氣候和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天然草地的生長提供良好的條件,有利於務川白山羊的放牧。務川自治縣位於黔東北低山丘陵區和中山峽谷區,山高坡陡,海拔範圍跨度大。務川屬中亞熱帶濕潤性季風氣候,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氣候溫和,雨量充沛,水熱同季,四季分明。全年無霜期287天,平均降雨量1284.4mm,平均氣溫15.6℃,山體氣候立體差異明顯。境內以中、低山丘為主,區內一般海拔在650~1000米之間。全縣光能資源處於全國低值區,年平均日照時數僅為988.90小時,日照百分率為22.90%,處於全國低值區。務川境內多山,山上生長著豐富的棕類灌叢和藤刺灌叢,牧草資源豐富,境內有堪稱中國西南第一草場的粟園草場,面積13萬多畝,牧草豐茂,適於務川白山羊放牧利用。養殖區域遠離城市、工業區及交通主幹道,隔離條件好,環境無污染。
2.2土壤
務川土壤多為酸性黃壤,次為紅壤,土層較薄弱,土壤貧脊,農作物主要種植水稻、玉米、紅薯、小麥、油菜等。土地貧脊,使得務川閑置土地較多,這為適宜放養的務川白山羊提供了良好的放牧條件。
2.3水文
務川縣境內河流均屬長江流域烏江水系,支流是洪渡河流域。區內共有河流288條,總長1086公里。其中,集雨面積大於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3條,20~25平方公里的23條,10~20平方公里的2條,小於10平方公里的有248條。生產區域內白山羊飲水來源於無污染的山澗溪流泉水,水質好,水資源豐富,符合《NY 5027-2008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要求。
2.4 地形地貌
務川縣地貌屬雲貴高原東北部向四川盆地過渡的斜坡地帶,總體地勢為西高東低,北高南低。區內一般海拔在650~1000米之間,適宜務川白山羊的養殖。
三.地域範圍
遵義市務川縣所轄都濡鎮、涪洋鎮、黃都鎮、豐樂鎮、大坪鎮、鎮南鎮、硯山鎮、浞水鎮、茅天鎮、柏村鎮、蕉壩鄉、分水鄉、泥高鄉、石朝鄉、紅絲鄉共計15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7°31′~108°13′,北緯28°11′~29°05′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產品品質特色
4.1.1外在感官
務川白山羊被毛以白色為主,少部分為黑色、褐色及麻花色等。部分羊面、鼻、耳部有灰褐色斑點。全身為短粗毛,極少數全身和四肢著生長毛。皮膚為白色。頭大小適中、呈倒三角形,額寬平,公羊額上有捲毛,鼻樑平直,耳大小適中、平伸,頜下有髯。多數羊有角、呈褐色,角扁平或半圓,從後上方向外微彎,呈鐮刀形。公羊角粗壯,母羊角纖細。公羊頸部短粗,母羊頸部細長,少數羊頸下有1對肉垂。胸深,肋骨開張,背腰平直,後軀比前軀高,尻斜。四肢端正、粗短,蹄質堅實、蹄色蠟黃。體質結實,結構勻稱,體格中等。四肢粗短,具有良好的肉用體形。
羊肉呈鮮紅色,肉質細嫩,口感鮮美,有清香味,膻味輕,湯汁鮮淳透亮,皮脆而糯。
4.1.2內在品質
務川白山羊是長期放牧條件下,採食天然牧草,很少補飼而自然選擇形成的地方品種。因此其肉質營養豐富,其中羊肉蛋白質含量16.54~23.35%;氨基酸含量14.2~18.7%。
4.2 安全要求
質量安全規定:「務川白山羊」生產過程及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
生態環境、生產方式、生產投入品、飲水、大氣、飼料、獸葯使用等執行標準《NY/T 388-1999 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GB/T 19525.2-2004 畜禽場環境質量評價準則》、《NY/T 1167-2006 畜禽場環境質量及衛生控制規範》、《NY/T 1169-2006 畜禽場環境污染控制技術規範》、《GB/T 26624-2011 畜禽養殖污水貯存設施設計要求》、《GB/T 26622-2011 畜禽糞便農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準則》、《GB/T 25246-2010 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範》、《GB 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NY/T 5030-2016 無公害農產品 獸葯使用準則》、《NY/T 472-2013 綠色食品 獸葯使用準則》、《NY/T 471-2010 綠色食品 畜禽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NY 5027-2008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GB 13078-2001 飼料衛生標準》、《GB/T 27519-2011 畜禽屠宰加工設備通用要求》、《GB/T 17237-2008 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GB/T 9961-2008 鮮、凍胴體羊肉》、《NY/T 1276-2007 農藥安全使用規範總則》、《GB/T 30768-2014 食品包裝用紙與塑料複合膜、袋》、《GB/T 31123-2014 固體食品包裝用紙板》、《GB/T 28118-2011 食品包裝用塑料與鋁箔複合膜、袋》、《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等。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產地環境
養殖區域位於海拔650~1000米之間的山區、石山區,山上生長著豐富的棕類灌叢和藤刺灌叢,1000畝以上的成片草場24片,總載畜量達32670個黃牛單位。由於山高坡陡,非常適宜山羊放牧利用。空氣、土壤、水源周圍環境未被污染,養殖環境符合《NY/T 1167-2006 畜禽場環境質量及衛生控制規範》、《GB/T 19525.2-2004 畜禽場環境質量評價準則》、《NY/T 1169-2006 畜禽場環境污染控制技術規範》、《NY 5027-2008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
3.2 品種
務川白山羊具性成熟早;繁殖能力強;體質健壯,行動靈活,蹄質堅硬,善登山、攀懸崖、覓食枝葉青草等特性;在海拔650~1000米之間的立體氣候明顯、季間濕差較大的山區環境條件下有特強的抗逆力,適應範圍較廣,無論在山區、丘陵,還是河谷放牧飼養,都有良好的適應能力;具有極高選擇利用各種灌木、雜草、荊棘、藤蔓和農作物秸稈的能力。
3.2.1 羊群的飼養管理
3.2.1.1 種公羊
3.2.1.1.1 配種前期的管理
種公羊管理為配種前期管理之重,關鍵作配種前驅蟲和疫苗注射,重點是加強營養,使營養物質在公羊體內積累,到配種期釋放。這一時期要保證充分的放牧,每天放牧時間不少於8小時。補飼時先粗後精,補飼混合精飼料300-500g(精飼料的參考配方為:玉米75%,豆粕9%,黃豆5%,麥麩9%,磷酸氫鈣1%,食鹽1%),分早、晚兩次餵給。配種前15天每天喂服帶殼生雞蛋一個,到配種時公羊性慾強,追逐力強,母羊所產羔羊,個體大、整齊、成活率高。
3.2.1.1.2 配種期的管理
此期種公羊神經處於興奮狀態,心神不安,採食不好,加上繁重的配種任務,飼餵上要特別細心,配種期公羊管理最關鍵是補充營養物質保證公羊配種期所需要的能量和蛋白質。青飼料要以優質的豆科禾和本科牧草混和為主,日喂量為1000~1500g,精飼料日喂量為500~1000g,乾草日喂量為1000~1500g,分早、晚兩次餵給,飼餵原則是先精後粗。每隻種公羊每天還需補飼生雞蛋2枚,與精飼料混合飼餵。每天保證有充足飲水。
3.2.1.2 母羊
3.2.1.2.1 空懷母羊
此期指母羊從產羔到下一次配種的時間,一般為40~60天。母羊經歷產羔和哺乳前期,此期身體比較瘦弱。因此,空懷期的飼養目標為恢復母羊狀況,保證有充足的乳汁哺育羔羊,並為下次發情、配種、受胎做好準備。產後母羊一般一周內不宜放牧,每天需喂青草1000~1500g,優質青乾草500~1000g,精飼料200~250g,精飼料配方同種公羊飼料配方,每天早、晚各飼餵1次。一周後開始放牧,放牧時間逐漸延長,最後每天放牧時間不少於8小時,每天收牧後補飼精飼料100-200g。配種前15-20天做好驅蟲和疫苗注。
3.2.1.2.2 懷孕母羊
種母羊配種3~4周後,周期性發情停止,食慾增加,毛色潤澤光亮,行為變得謹慎安穩,可判定為妊娠。妊娠期可分為妊娠前期和妊娠後期兩個階段管理。妊娠前期(妊娠的前三個月),胎兒發育較慢,需要的營養物質並不比空懷期多,只要保證每天8小時以上的放牧時間,可以不補飼,只是每天收牧後按每隻羊補給5g食鹽即可,個別體況差的和冬季枯草季節要補飼。妊娠後期(妊娠的最後兩個月),胎兒生長發育很快,其初生重80%~90%是在此期形成的,母羊對營養物質的需要明顯增加,要保證每天8小時的放牧時間,每隻母羊每天飼餵精飼料(參考配方為玉米65%,豆粕20%,黃豆5%,麥麩8%,磷酸氫鈣1%,食鹽1%)150~300g,乾草500~1000g,先喂精飼料再喂乾草,每天早、晚各喂1次。此期要防止擁擠、滑倒、打鬥,並注意供給清潔飲用水。產前5天左右,讓母羊移到產房待產,逐漸減少母羊的飼餵量,做好接產準備。
3.2.1.3 羔羊的飼養管理
羔羊出生後,一般10分鐘左右便能自己獨立站起來,並尋找乳頭吃奶,為了使初生羔羊儘快吃到初乳,初乳含有豐富的營養物質和抗體,有免疫和輕瀉的作用,是初生羔羊的必需食品,一定要確保羔羊能吃到3天以上的初乳,否則羔羊不易成活。在羔羊生後7-10天,就應訓練其吃料。可採用吊草誘使羔羊叼草,用炒香料誘使羔羊去吃料。羔羊15-20日齡後,就應當給羔羊補飼混合精料自由採食。以後,隨著羔羊的生長,對營養的需要逐漸增多,混合精料的補飼量就應逐漸增加到100g(精料參考配方可以採用玉米面55%-60%,豆餅25%-30%,礦物質添加劑1%和多維生長素)。羔羊15日齡以後就隨母羊放牧,放牧距離由近到遠,以增強體質,提高抗病力。一般羔羊應在3-4月齡斷奶。
3.2.1.4 育成羊的飼養管理
務川白山羊育成期6-8個月,此期生長發育快,對飼養條件要求也較高,放牧加補飼是最理想的育肥方式,每天8小時以上,育肥羊出售前3個月開始每天收牧後補飼混合精料0.2-0.5kg,10-12月齡時出售效益最佳。留作種羊的在6月齡時轉入後備羊飼養。
3.2.1.5 後備羊的飼養管理
後備羊一般是指4-10月齡的公羊和母羊,作為種用的後備羊,每天放牧8小時,保持中等體況最佳,對於個別偏瘦的羊收牧後進行單獨補飼精料。
3.2.3 羊群的放牧管理
放牧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羊兒吃飽吃好,達到膘肥體。每天放牧時間不低於8小時,要達到「四個飽」。羊從上山採食到回嚼叫一個飽,一個飽的周期是兩個小時左右,四個飽應是八個小時。每天收牧後每隻大羊補飼食鹽5g左右,放入料槽飼餵(如果補飼精料時含有食鹽就不再補充了)。夏秋季放牧時,因日長夜短,氣溫高,羊的飲水量增加,需食量增加,此時應一天放牧兩次,中午讓羊回到圈舍中休息、飲水並適當補鹽,具體的時間是早晨7—11時,下午4—8時;冬春季放牧時,因冬春季晝短夜長,氣溫低,牧草老化,此時必須延長放牧時間,讓羊只多攝入營養,應放全天羊,早9-10時上山,下午5-6時收羊。
我省天然草場放牧密度一般為3畝放牧1隻羊,放牧草地要進行輪牧,緩解草場壓力,減少寄生蟲病發生。
3.2.4 產肉性能
據屠宰測定,9月齡羔羊屠宰率達48.39%,凈肉率35.68%;周歲羊屠宰率達50.20%,凈肉率37.72%;成年羊屠宰率達52.39%,凈肉率40.88%。
3.3 生產控制
3.3.1 養殖環境
羊場環境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的《NY/T 388-1999 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GB/T 19525.2-2004 畜禽場環境質量評價準則》,羊只飲用水應符合《NY 5027-2008 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標準,廢棄物及污水排放和處理必須達到《GB 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T 25246-2010 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範》、《GB/T 27622-2011 畜禽糞便貯存設施設計要求》的規定。
羊場選址:養殖場址用地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地勢較高、排水通暢、通風良好、地勢乾燥的南北向緩坡地;距離主幹線公路、鐵路、城鎮、居民區和公共場所1000米以上,避開風景名勝區、人口密集區及水源上游;周圍3000米範圍無污染源,且符合環境保護和獸醫防疫要求。有充足的水源、放牧草場、灌木林和飼料飼草基地。小環境應地勢稍高,乾燥,背風,向陽,比較開闊,地面稍傾斜,排水良好,冬暖夏涼的南坡為好。根據我省朝濕多雨的特點,羊舍一定要建成樓式漏縫地板,對改善羊舍空氣環境,預防山羊疫病,保證山羊健康生長具有重要作用。一般養羊戶(200隻以下)羊舍建築材料應就地取材,羊舍進深以3—4米為好,每隻羊占舍面積0.5~1.5m2,舍內隔成1/2或1/8大小不等的3間,舍前牆高1.2m,止半敞開,舍門高1m即可,舍後牆高2m,羊床距地面高1.5m,條間距1~2cm。並有配套的青貯池、排污溝、污水處理設施、草架和補料槽。
3.3.2 獸葯的使用
在養殖過程中,加強對動物防疫管理,盡量降低疾病的發生,減少藥物的使用,一旦發生疾病必須堅持對症用藥,不準隨意濫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所用的疫苗、抗菌葯和抗寄生蟲葯等獸葯,應符合《NY/T 5030-2016 無公害農產品 獸葯使用準則》或《NY/T 472-2013 綠色食品 獸葯使用準則》要求,禁止使用麻醉藥、鎮痛葯、鎮靜劑以及未經農業部批准的或已經淘汰的藥物。肉羊育肥後期使用藥物治療時,要嚴格執行所用藥物的休葯期,達不到休葯期的產品,禁止上市銷售。
3.3.3 防疫措施
在疫病的預防、檢測、控制和撲滅等方面,按《NY 5149-2002無公害食品 肉羊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的標準執行。羊場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疫病監控方案和免疫程序,使用適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有選擇地進行疫病的預防接種工作。一旦發現疫情或懷疑發生疫病時,應立即封鎖現場,上報疫情並及時採取控制措施。對病死或淘汰的屍體按《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羊只出售前應按《動物檢疫管理辦法》進行檢疫,並符合《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後方可出場。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3.3.4 消毒設施
羊場必須建立消毒制度,完善清洗消毒設施,採用適宜的消毒方法,定期對羊舍、飼槽、水槽、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消毒。消毒藥品必須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殘留,符合《Y/T 5030-2016 無公害農產品 獸葯使用準則》、或《NY/T 472-2013 綠色食品 獸葯使用準則》的規定。羊舍應通風、採光良好,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應符合《NY/T 1169-2006 畜禽場環境污染控制技術規範》的規定。
3.3.5 糞尿污水處理設施
羊場應設有糞尿污水處理設施,廢棄物應遵循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原則,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 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規定。廢棄物及污水排放和處理必須達到《GB 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T 25246-2010 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範》、《GB/T 27622-2011 畜禽糞便貯存設施設計要求》的規定。羊糞集中堆積發酵後,用於農作物、牧草的追肥,通過土地消納。在羊場周邊及羊舍之間種植花、草、樹木等綠色植物,以改善和調節環境大氣質量。
3.3.6 建立健全質量控制措施
羊場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種羊來源、飼料來源及消耗情況、發病、死亡原因、無害化處理情況、實驗室檢查及其結果、用藥及免疫接種情況、羊只調運目的地等),檔案需專人管理,所有資料需按時整理、歸檔,裝訂成冊,保存兩年以上。
3.4 生產投入品管理
3.4.1 種羊調運
種羊應從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種羊場購買,並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檢疫。購進的羊群應在隔離羊舍飼養觀察45天以上,經檢疫確認健康後,方可轉入生產群。嚴禁從疫區購羊。
3.4.2 飼草飼料
精料主要有玉米、豆粕等穀物和蛋白質類飼料。青飼料以野生牧草為主。粗飼料以玉米、油菜、花生、大豆等農作物秸稈為主。放牧草地禁止使用農用除草劑、農藥等化學物品。人工草地以豆科和禾本科混播為主。
3.4.3 飼料添加劑
為保證生產安全、放心的畜產品,必須嚴格執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使用無公害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如酶製劑、微生態製劑、酸製劑等),禁止飼餵動物源性骨肉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NY/T 471-2010 綠色食品 畜禽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的要求,嚴禁違規、超量使用。
3.5 羊肉加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3.5.1 生產羊肉的屠宰場和肉類加工企業應遵守的有關規定
生產羊肉的屠宰場和肉類加工企業應遵守《GB 12694-1990 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GB/T 20094-2006 屠宰和肉類加工企業衛生管理規範》、《GB/T 17237-2008 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GB/T 27519-2011 畜禽屠宰加工設備通用要求》和《GB/T 17237-2008 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遠離垃圾場、畜牧場、醫院及其他公共場和排放「三廢」的工業企業,生產飲用水應符合《GB 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3.5.2 活羊
活羊必須來自務川白山羊生產基地,經當地動物監督檢疫機構宰前檢驗合格後方能屠宰。
3.5.3 羊肉
羊肉的感官指標、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應符合《GB/T 9961-2008 鮮、凍胴體羊肉》的標準要求。在羊肉及其製品過程中,不得使用化學合成防腐劑和人工合成著色劑,加工設備、用具、儲存、運輸和車間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工作人員應持有健康合格證,保持環境衛生。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使用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的產品必須產自劃定區域。
5.2 使用務川白山羊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取得登記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5.3 使用務川白山羊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5.4 使用務川白山羊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按照生產經營年度,向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草地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提出申請,並簽訂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飼養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5.5 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
5.6 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可以使用登記的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5.7 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保證務川白山羊地理標誌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5.8 產品登記
5.8.1 分級
結合務川白山羊品種特徵特性、生長發育、繁殖性能,制定種羊等級評定和種羊出場標準,對出場的務川白山羊種羊進行等級評定,保證產品質量。同時對出場種羊施加出場標識,建立標識使用管理制度,並對標識的使用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造冊並存檔,存期二年以上。
5.8.2 包裝
經深加工後的羊肉製品進行包裝,應符合《GB/T 30768-2014 食品包裝用紙與塑料複合膜、袋》、《GB/T 31123-2014 固體食品包裝用紙板》、《GB/T 28118-2011 食品包裝用塑料與鋁箔複合膜、袋》、《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包裝規格為每盒(袋)凈重50克、100克、250克、500克、1000克、5000克。按包裝標誌:在包裝方式上採用箱式包裝和袋式包裝兩種。包裝上農產品地理標誌明顯,標清產品、品名、等級、重量(毛重、凈重),並註明檢驗人員姓名或代號。
5.8.3 標誌
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務川白山羊產品地理標誌(務川白山羊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型式);每個包裝袋外標明:產品名稱、產品標準號、質量等級、重量、生產日期、檢驗人員代號、保質期、儲藏方法等。防熱、避光、防濕、防異味等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5.8.4 儲藏
產品倉庫專用,倉庫必須乾淨、衛生、通風,嚴禁與有污染的異味物品共儲一室。
5.8.5 運輸
運輸具有防雨淋措施,堆裝整齊,注意通風。運輸過程中,注意嚴防雨淋,嚴禁用含殘毒污染的倉庫和車廂,不允許和有毒物品混放混裝,貯存在通風、乾燥的室內,以防發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