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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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
黃陂區位於長江中游,大別山南麓,地勢北高南低,為江漢平原與鄂東北低山丘陵結合部。黃陂荸薺產區為平原丘崗區,海拔在30~150 m(面積佔全區68.9%),以及平原湖區,海拔在30 m以下(面積佔全區13.3%)。生產地域範圍土壤主要為烏泥田或青紫泥田,耕作層深厚(25~30 cm)、疏鬆肥沃,土壤中有效磷和速效鉀含量較高,其中有效磷5.5~22.4 mg/kg、速效鉀42~124 mg/kg。
(2)水文情況
黃陂區處於江漢河湖水網的邊緣地帶,境內河流湖泊縱橫交織,水利資源豐富。全區共有大小河流31條,河流總流長708.72 km,流域面積3504.3 km2。主要河流有灄水、界河、府河和漢北河,多為南北流向。其中灄水河是區內最長河流,源於大別山南麓大悟境內,
從北向南縱貫黃陂匯入長江,境內流程90.71 km。主要湖泊有武湖、童家湖、後湖、西湖及什仔湖等,湖泊總面積252.64 km2,承雨面積1243.7 km2,多年平均徑流量10.9億m3。
(3)氣候情況
黃陂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熱量豐富,四季分明。春季溫和濕潤,夏季高溫多雨,秋季涼爽少雨,冬季乾冷。年平均無霜期255 d,年平均氣溫為15.7℃~16.4℃,年均日照時數1540 h~2180 h,年均降水量1000 mm~1200 mm。
三.地域範圍
黃陂荸薺生產地域範圍為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六指街、前川街、橫店街、羅漢街、李集街、蔡榨街、三里橋街等行政區域內。地跨東經114°09′~114°37′,北緯30°40′~30°80′之間,保護區面積5622公頃,年產量168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觀特徵
黃陂荸薺具有球莖扁圓、臍平,表皮棗紅色,肉脆色白、汁多渣少及味甜等,縱徑≥2.0cm,橫徑≥4cm;單個球莖重≥20g。
(2)內在品質指標
黃陂荸薺含有豐富的營養物質,其中:水分≥84%,澱粉≥5.5%,可溶性糖≥5.0%等。
(3)安全要求
產品質量安全應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和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 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關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
黃陂荸薺產地位於武漢市黃陂區六指街、前川街、橫店街、羅漢街、李集街、蔡榨街、三里橋街等行政區域內,產地環境空氣、灌溉水及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NY/T 5010《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產地環境條件》的規定。要求水源充足、地勢平坦、排灌便利及保水性好,土壤pH6.5~7.5。
(2)品種選擇
應選擇當地傳統地方荸薺品種。現用品種系傳統地方品種提純複壯而來。
(3)大田準備
宜在大田定植前15 d,深耕25~30 cm,每667 ㎡施入腐熟廄肥或糞肥3000 kg和尿素15 kg~20 kg,或N∶P∶K為15∶15∶15的複合肥50 kg和過磷酸鈣20 kg~30 kg作基肥,翻耕耙平。
(4)秧苗準備
①種用球莖:應符合DB42/T 1199《水生蔬菜種子》的有關規定。
②旱地育秧:宜選擇避風向陽、土層肥厚的旱地,整成廂寬120 cm~150 cm苗床,廂溝深20 cm、寬30 cm。種薺應外形圓整、表皮無破損、芽頭粗壯、皮深褐色、品種特徵典型、單個球莖質量20 g以上。3月下旬~4月下旬,用50%多菌靈可濕性粉劑或50%甲基托布津可濕性粉劑800倍液浸種24 h,取出瀝干。將種薺芽朝上,間隔5 cm排碼於苗床,灌底水,之後覆蓋細土,厚度以露出頂芽為度。定期灌水保濕,苗高40 cm時可用15%多效唑500倍液噴霧一次。
③水田育秧:宜選擇排灌兩便、有機質豐富、地面平整的水田,每667 ㎡施腐熟糞肥3000 kg或腐熟餅肥50 kg。秧田與大田面積比宜為1∶20~1∶25。5月中下旬,從旱地育秧苗床拔取秧苗栽插,株距60 cm,行距60 cm。每15 d追肥1次,每次每667 ㎡施腐尿素5kg,水深保持2 cm~3 cm。
④荸薺育秧技術亦見DB42/T 1026《荸薺良種繁育技術規程》。
(5)大田定植
宜在7月中下旬定植。將秧苗連球莖挖出,選健壯苗,分成株叢,每叢5個葉狀莖。定植前用50%多菌靈可濕性粉劑或70%甲基托布津可濕性粉劑800倍液浸泡秧苗根系24h。定植株距40 cm~50 cm,行距50 cm~60 cm,每穴1個株叢,定植深度10 cm。
(6)大田管理
①水深調節:定植至分株和分櫱期間灌水深宜2 cm~3 cm,球莖膨大期水深5 cm~6 cm。球莖成熟後,宜於採收前排水,保持濕潤。
②追肥施用:分櫱分株初期每667㎡施尿素10 kg和過磷酸鈣10 kg,抽生結薺莖時每667㎡時施尿素15 kg,結球初期每667㎡施氯化鉀10kg。移栽返青開始,每667㎡宜用十元素硼肥100g和磷酸二氫鉀150g對水50kg~60kg葉面噴施,每7d~10d噴1次,連續4次~5次。
(7)中耕除草
從定植到封行,宜人工拔除雜草,共2次~3次。
(8)病蟲防治
①白禾螟:在卵塊孵化高峰期,宜用50%高效氯氰菊酯1000倍液,或20%滅掃利乳油2000倍液;幼蟲鑽食以後,宜用18%殺蟲雙水劑400倍液,或80%殺蟲單可濕性粉劑800倍液,或48%樂斯本乳油1000倍液噴霧。
②荸薺稈枯病:宜於發病初期用25%多菌靈可濕性粉劑250倍液,或75%代森錳鋅可濕性粉劑500倍液噴霧;持續發病期宜用20%三唑酮乳油1000倍液噴霧,或2.5%苯環唑乳油(敵力脫)500倍液,或50%撲海因可濕性粉劑1000倍液,或12.5得清乳油2000倍液噴霧。發病初期每5d噴霧1次,病情控制後10d噴霧1次。宜使用不同藥劑,並添加0.1%粘著劑。
(9)採收
宜於12月至第二年3月採收。
(10)生產檔案
應建立生產檔案,對品種、肥料施用、病蟲害防治、採收以及他田間操作管理措施等進行記載。檔案保存期不少於3a。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1.1 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5.1.2 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5.1.3 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5.1.4 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2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5.2.1 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2.2 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5.3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5.3.1 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5.3.2 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5.3.3 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4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
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5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6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