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蘋果

一.產品介紹

暫缺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具備蘋果最佳優生區氣候條件:蘋果最佳優生區的氣候條件:年平均氣溫8—12℃,1月中旬平均氣溫>-14℃,年最低氣溫>-27℃,6-8月最低氣溫19-23℃,年≥35℃氣溫日數<6天,夏季平均最低氣溫15-18℃,8-10月晝夜溫差10-15℃;鳳翔蘋果產區的氣候條件:年平均氣溫11.3℃,1月中旬平均氣溫-2℃,年最低氣溫-14.3℃,6-8月最低氣溫22.6℃,年≥35℃氣溫日數5.6天,夏季平均最低氣溫17.9℃,8-10月晝夜溫差13.4℃。年日照時數2536.8小時。通過以上數據比較,鳳翔蘋果產區具備蘋果最佳優生區氣候條件。

(2)海拔高鳳翔地處渭北黃土高原,蘋果產區海拔在750—1300米,年日照時數2536.8小時,光照充足,晝夜溫差大,利於果實著色和糖分的積累。

(3)土層深厚,土壤肥沃鳳翔蘋果產區土層深厚,達80—200米;土壤肥沃,有機質含量高,普遍大於1%,最高可達3%;土壤PH值7.8,通透性好,適宜蘋果栽植。

(4)地下水資源豐富,水利條件好鳳翔縣年平均降水量622.3毫米,能夠滿足蘋果生長對水分的需要;同時鳳翔果區地平水淺,地下水資源豐富,灌溉設施完備,在自然降水不能及時滿足蘋果生長需要時,能充分利用地下水,為蘋果生長提供充足的水分。

三.地域範圍

鳳翔蘋果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區域為陝西省鳳翔縣所轄范家寨鎮、糜桿橋鎮、田家莊鎮、橫水鎮、南指揮鎮、彪角鎮、柳林鎮、虢王鎮、城關鎮、陳村鎮、姚家溝鎮,共11個鎮217個行政村。東到橫水鎮尹稼塢村,南到虢王鎮虢王村,西到陳村鎮西吳頭村,北到范家寨鎮燕家莊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7°15′— 107°34′,北緯34°22′—34°37′。總保護面積70.3萬畝,現生產面積20.5萬畝,年產量38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鳳翔蘋果果個大,90cm以上的果達到80%,果形高樁,果形指數大於0.8,果個均勻、果面光潔、色澤艷麗、酸甜適口、酥脆多汁。

(2)內在品質指標:可溶性固形物不低於12%,可溶性總糖不低於10%,總酸不低於1.5g/kg。

(3)質量安全規定:鳳翔蘋果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組織生產,符合GB/T10651《鮮蘋果》等國家相關標準。

五.特定生產方式

鳳翔蘋果以中晚熟富士系列為主,特定生產方式主要為 「雙矮」栽培、覆膜套袋、四季修剪、精準施肥、行間種草、樹盤覆膜等,以保證優質高產。

(1)「雙矮」栽培。鳳翔蘋果採用矮化中間砧加短枝品種形成「雙矮」。樹體矮小、樹高3.0-3.5米,樹冠緊湊,中干強壯,骨幹枝級次少、角度大,株行距1.2-1.5米×3.5-4.0米,畝栽110-158株,光照好,光合效率高,利於花芽分化和果實發育。

(2)覆膜套袋。定植後,培好樹盤,用1m見方的塑料膜覆蓋樹盤,用土壓緊。苗木定干後,用寬度5cm、長度高於苗木干高10cm左右的圓筒狀塑料袋套在苗幹上,基部用土壓緊,苗木發芽後及時剪開袋口,當氣溫升高,幼葉長出時去袋。

(3)四季修剪。春季修剪調整花量,夏季修剪調整樹勢,秋季修剪調整光照,冬季修剪調整樹形。

(4)高紡綞樹形。中干高3.0-3.5米,干高0.8-1.0米,主幹與主枝粗比為4-6:1;中幹上配備小主枝25-30個,長度1.0米左右,主枝角度90-110°,主枝單軸延伸,整個樹呈紡綞形,成齡後的樹冠冠幅小,枝量充足,結果能力強,沒有大小年,枝枝見光,果果見光,光能利用率高。

(5)精準施肥。「三氮六磷八月鉀,十月有機來當家」,堅持配方施肥。初果期,畝施有機肥1500-2000公斤;盛果期,畝施有機肥3000-5000公斤。追肥以兩次為宜,一是萌芽前追肥,以磷酸二銨為主,初果期樹株施0.2-0.3公斤,盛果期樹株施0.5-1公斤,以穴施為主。二是果實膨大期追肥,以磷酸二銨和硫酸鉀為主,比例為1:1,施1-1.5公斤。同時,重視葉面噴肥,萌芽前噴施鋅、鐵肥,花期以硼砂和尿素、氨基酸肥為主,生長中後期以磷酸鉀、光合微肥、稀土微肥為主。

(6)適時灌水。花前灌水,加速養分吸收,提高座果率;新梢生長和幼果膨大期,是蘋果樹需水臨界期,保證水分供應,可加速新梢生長和幼果膨大;果實採收後,結合秋施基肥灌水,提高肥料利用率;土壤結凍前灌溉封凍水,保證樹體安全越冬。(7)行間種草。春秋兩季,行間種草,種類以豆科植物三葉草為主,樹冠下黑地膜覆蓋。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狀,增加土壤肥力,改善果園小氣候,促進新梢生長和果實膨大、提高坐果率。

(8)樹盤覆膜。果實著色期,樹盤鋪設銀色反光膜。每行樹冠下沿行向每邊各鋪一幅反光膜,中間留下作業帶,將反光膜用石塊、瓦片等壓實,利於果實著色。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鳳翔蘋果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劃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鳳翔蘋果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鳳翔蘋果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鳳翔蘋果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鳳翔蘋果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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