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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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大田縣山多水足,自然條件為「九山半水半分田」。地形屬山區丘陵地帶,山巒蜿蜒,高峰峻立,溝澗密布。地勢大致由西南向東北傾斜,東西寬57公里,南北長75公里。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75座,最高處為南端的大仙峰,海拔1553.4米,最低處為北部的文江溪下遊河谷,海拔不到200米,全縣有林地面積197.36萬畝,森林覆蓋率57.6%,環境良好形成一個個相對封閉、獨立的自然村落,為大田槐豬提供天然的防疫隔離屏障。全縣飼養大田槐豬的村落主要分布在海拔630米以下的低山丘陵地帶,土壤以紅黃壤為主,土層厚度大都在70厘米以上,有的可達幾米厚,質地多為中壤或重壤,土壤肥力較高,腐殖質層厚3~40厘米,有機質含量5.6%,含氮量0.186%,速效磷為2PPM,速效鉀為113PPM,PH值為4.6。肥沃的土壤有利於水稻、甘薯、青菜等大田槐豬飼料來源的生長。從前大田縣交通閉塞,農業以水稻為主,當地人主要利用甘薯、甘薯藤葉、青菜等,添加部分大米、細糠、粗糠等高能量飼料煮熟後餵豬;同時為防獸害,多採用圈養,終年舍飼。由於豬油是當地食油,加上山區交通不便,集市分散,經長期選種形成了早熟易肥、邊長邊肥、肉質細嫩及產脂量高的脂肪型豬種——大田槐豬。2、水文情況:大田縣屬中亞熱帶季風濕潤區,年平均降雨量1491.7~1809.6毫米,年平均降雨量1491.7~1809.6毫米,雨量充沛。縣境地處福建中部,戴雲山西側,縣西、南部系閩江、九龍江、晉江三水系支流的源頭地段,山地多,河谷深,落差大,源短流急,溪溝發育,多呈樹枝狀或羽狀分布,河網密度較大,匯水面積3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流24條。境內主要河流均溪、文江溪,均為閩江支流尤溪水系,桃源溪、廣湯溪、上京溪、仕福溪屬九龍江新橋河水系,碧山小溪屬晉江西溪水系。水量豐富,生豬養殖水質好,用水量有保障。3、氣候情況:大田槐豬產區中亞熱帶季風濕潤區,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5.3~19.6℃,年平均降雨量1491.7~1809.6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1723.8小時,無霜期297天,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日照充足,氣候十分適宜大田槐豬的養殖。
三.地域範圍
大田槐豬地理標誌保護範圍包括大田縣轄區的均溪鎮、上京鎮、廣平鎮、桃源鎮、太華鎮、建設鎮、石牌鎮、奇韜鎮、華興鄉、屏山鄉、吳山鄉、濟陽鄉、武陵鄉、謝洋鄉、文江鄉、梅山鄉、湖美鄉、前坪鄉18個鄉鎮265個行政村。地理坐標介於東經117°29′~118°03′北緯25°29′~26°10′,之間。東鄰德化,西靠永安市,南連永春、漳平,北與三明、沙縣、尤溪毗連,土地面積2294平方公里。現全縣年出欄3.1萬頭,產量2418噸,年產值6032萬元。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大田槐豬其外貌為全身黑色,耳稍向前傾,胸寬而深,背寬而凹,頭較短而寬,額部有明顯的橫行皺紋,背腹壁有數條較深褶皺,腹大下垂,大腿肥厚,多為卧系,尾根粗大。大田槐豬成年體重偏小,成年體重65kg左右。2、內在品質特色:大田槐豬肌肉色澤鮮紅,肉質嫩、鮮美,早熟易肥,邊長邊肥。飼養期多一至二年,根據對60日齡斷乳豬的測定,板油重達90.5g,胴體中脂肪量隨年齡增長而增加,8月齡時佔21.73%,10月齡時23.58%。肉色2.5-3.5分、大理石紋2.0-3.5分、嫩度18.34-25.56N、肌纖維長徑34.69-42.55微米。3、產品質量安全規定:大田槐豬產品質量應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相關標準。
五.特定生產方式
1、場址選擇:大田槐豬豬舍應選建在地勢高燥、通風排水良好、空氣清新,且易於組織防疫的地方,場址同時還應具備二點:一是遠離各種污染源3km以上,養殖區內也無其他畜禽動物;二是要有較大的場地。飲用水質符合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標準,空氣環境質量符合無公害畜禽肉產地環境要求。2、生產過程管理與控制技術:2.1、加強豬舍的清潔衛生,保持乾燥、良好的通風。在嚴寒季節做好豬舍內的防寒保溫、通風換氣,高溫季節做好避暑降溫工作。2.2、做好飼養工作,供給充足清潔的飲水。用甘薯、甘薯藤葉、青菜等,添加部分大米、細糠、粗糠等高能量飼料煮熟後餵豬。2.3、做好槐母豬疫病防制。防止乳房炎、子宮炎的發生,降低仔豬黃白痢的發病率是提高槐母豬的產仔胎數、增加槐仔豬成活率的關健。產房內安裝保溫箱、保溫燈、加厚墊料等措施,做好產房的保溫工作。2.4、加強消毒,控制病原傳播。建立嚴格的消毒和消毒用藥制度,及時清除豬舍排泄物及周圍環境的各種污物、雜物,同時經常更換消毒藥,以增強消毒效果;做好定期防鼠、滅鼠、滅蚊蠅,防止疾病傳播,杜絕傳染源;定期驅蟲。母豬在斷乳時驅蟲1次,仔豬40日齡時驅蟲1次,以後每隔1.5-2個月驅蟲1次,以驅除體內外寄生蟲。2.5、對病死豬應作無害化處理。病死豬不可隨意拋棄,應深埋或置於化屍池內,並用消毒藥進行消毒;對發生疫病的豬舍應反覆消毒,至少空置2周後方可使用。3、生產記錄要求:大田槐豬飼養的全過程要建立記錄檔案,對養殖情況、免疫情況、疾病治療情況、投入品使用情況、消毒情況、銷售等情況進行全面記錄,生產記錄應當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查詢。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在大田縣地域範圍內生產出的大田槐豬,如需使用「大田槐豬」地理標誌的,應當向大田縣畜牧水產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才能使用。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大田槐豬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