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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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況:自然土壤以薄層粗骨扁石土、薄層黃壤性扁石土和礫質中層扁石黃紅壤土種為主,土壤有機質和全鉀含量較高,pH值5~6,土體厚度一般100厘米,具有良好的團粒結構。自然植被較茂盛,種類較多,是我縣主要林茶生產基地。2、水文情況:境內河道屬青弋江、水陽江兩大流域,其中青弋江流域面積726.8平方千米,佔80.33%;水陽江流域面積178平方米,佔19.67%。主要河道有一級河徽水河、浣溪河、玉溪河、山壩何4條,總長110千米;二級河白沙河、大溪河、玉溪河等8條,總長375千米;三級河193條,總長614千米。河流總長度1099千米,河網密度0.68千米/平方千米,徑流總量13.85億立方米。境內最大的河流為徽水河,績溪縣鎮頭上竹坦流經境內版書、旌陽、蔡家橋和三溪等鄉鎮,長38.6千米,流域面積552.3平方千米,年均流量0.026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白沙河、大溪河、玉溪河等。3、氣候情況:屬北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光照適中。無霜期年平均232.3天,最長達242天,最短為215天。季節變化,每年3月下旬入春,5月下旬入夏,9月中旬入,10月中旬入冬。常年平均氣溫15.5℃。最冷月(1月份)平均氣溫2.9℃,多年極端最低氣溫達零下15.2℃(1977年1月5日);最熱月(7月份)平均氣溫27.7℃,多年極端最高氣溫曾達40.3℃(1971年8月1日)。年平均日照時數1719.5小時。年平均降水量1490.5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數為114天,最多達125天,最少105天。極端年最大雨量2099.2毫米,極端年最少雨量989毫米。4、自然肥源情況:產地森林覆蓋率達60-80%,山林面積為茶園面積的8倍以上,自然肥源比較豐富。秸稈、野生綠肥、山草和樹葉作有機肥料。茶園年畝平施有機餅肥料在150公斤以上。
三.地域範圍
天山真香茶葉保護範圍包括安徽省旌德縣廟首鎮、興隆鎮、孫村鎮、白地鎮、三溪鎮、蔡家橋鎮、雲樂鄉、版書鄉、俞村鎮和旌陽鎮共9個鄉鎮海拔400—700米的高山茶園。地域邊界東至俞村鎮芳岱村、南至白地鎮高甲村、西至廟首鎮祥雲村,北至雲樂鄉許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8°15′38.86″—118°44′15.43″,北緯30°07′19.28″—30°29′13.76″。茶園總面積1600公頃,年產量 98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外形挺直略扁,茶芽肥壯,嫩綠顯毫。2、內質感官特徵:開湯時,湯色嫩綠清亮;滋味嫩鮮清爽;香氣清花香;葉底嫩綠明亮。其典型品質特徵:清花悠長。3、理化指標:根據農業部茶葉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化驗結論:茶多酚含量≥23%,氨基酸≥3.0%,咖啡鹼≥2.5%,水浸出物≥38%,水分≤6.5%,粗纖維≤10%,總灰分≤6.5%。4、安全要求:嚴格按照市場准入制度,貫徹《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推進茶園管理無害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認證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茶產品,使全縣茶葉「三品」認證率達到98%以上。茶葉生產嚴格按照《無公害食品,茶葉產地環境條件》(標準號:NY5020-2001)執行;茶葉加工嚴格按照《無公害食品茶葉加工技術規程》(標準號:NY/T5019-2001)執行;茶葉銷售嚴格按照《無公害食品茶葉標準》(標準號:NY5244-2004)執行。建立茶葉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進一步規範生產行為。
五.特定生產方式
1、品種選擇:生產天山真香的品種首選茶質優,併兼顧抗性好、產量高的要求,經省級以上農作物審定委員會審定,符合優質茶葉質量標準GB/T14456.1-2008.目前我縣天山真香基地種植選擇的品種主要為黃山大葉種。
適宜的產地選擇:選擇在坡度25度以下,(山區坡度超過25度的建成梯形壩茶園)pH值5~6,根部能達到的底土(50cm左右)都要保持一定酸度,土層深厚,土地肥沃,具有良好生態環境的區域。茶園空地植樹造林,茶園的上風口應營造防護林,遮光率控制在20-30%左右。2、規範的茶樹種植:茶園開墾應注意保持水土,根據不同坡度和地形,選擇適宜的時期、方法和施工技術。對平地和坡度≤15度的緩坡地進行等高開墾;坡度>15度以上的,施工建築梯式茶園。開墾深度在50cm以上,在此深度內若遇到明顯障礙層(如硬墒層、網紋層或犁底層)的土層應破除障礙層。茶園與四周荒山陡坡、林地和農田交界處應設置隔離溝。採用單條或雙條栽方式種植。種植以前施足底肥,以有機肥和礦物源肥料為主,底肥的深度在30-40cm。種植茶苗根頸離土表距離3cm左右,根系離底肥10cm以上。3、獨特茶園管理:茶園實行春中耕,夏淺鋤、秋深挖、冬培土,建梯坎、打沙凼。幼齡茶樹必須連續三年早春進行定型修剪。對已經投產的茶園春茶後根據樹勢分別採取輕修剪、深修剪、重修剪等措施恢復樹勢。茶園結合秋挖施餅肥、有機肥。採用綠肥、農作物秸稈等覆蓋土壤,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長期肥力。覆蓋具體材料因地制宜,可選用無污染的稻草、豆秸、綠肥、山野雜草、落葉等。茶樹修剪:根據茶樹的樹齡、長勢和修剪目的分別採用定型修剪、輕修剪、深修剪、重修剪和台刈等方法,培養優化型樹冠,複壯樹勢。定期監測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屬元素含量,根據檢測結果,有針對性的採取土壤改良措施。採用地面覆蓋等措施提高茶園的保土蓄水能力。採用合理耕作、施用有機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結構。對土壤深厚、鬆軟、肥沃、樹冠覆蓋度大,病蟲草害少的茶園可實行減耕或免耕。幼齡茶園或台刈改造茶園,宜間作豆科綠肥,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土壤相對含水量低於70%時,茶園宜節水灌溉。根據土壤理化性質、茶樹長勢、預計產量、制茶類型和氣候等條件,確定合理的施肥時間、數量、種類,實施茶園平衡施肥,防止茶園缺肥或過量施肥。宜多施有機肥料,推廣應用茶樹專用肥料。對化學肥料與有機肥料配合使用。4、防治病蟲害:茶葉生產過程中對病蟲草等的防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嚴格控制使用化學農藥。結合春耕、秋挖進行人工鋤草,不使用化學除草劑。山區茶園生態環境優越,茶樹無病蟲害發生,常年不使用任何農藥,丘陵地區只有少量的蟲害發生,一般使用物理和生物生化農藥防治。物理防治一般是在茶園安裝性激素誘蟲黃板、誘蟲燈減少蟲害,生物生化防治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5、採摘與加工技術標準5.1鮮葉採摘:採摘標準為單芽至一芽二葉初展,芽葉完整,色澤嫩綠、勻凈、新鮮。鮮葉品質分為三級,採摘方法為提手采,不能用指甲掐。開採適期:當茶芽有5%左右達到標準即開採,適時分批採摘。採摘用具必須用透氣良好,衛生無污染,無異味的容器,最好選用竹製茶籃,不能緊壓,避免日晒雨淋,不得用布袋、塑料袋等軟包裝材料。鮮葉應輕放、輕翻、禁壓,以減少機械損傷。採摘後4小時內要送到加工廠,不能及時送到茶廠的鮮葉,要注意保質保鮮,合理貯存。5.2加工技術:天山真香名茶傳統的加工製作工藝流程是:鮮葉採摘—攤青—殺青—理條—做形—烘培—揀剔—包裝—出售。攤青:把不同等級的鮮葉分別攤放到陰涼通風的室內竹簸中,攤放厚度為1㎏/㎡左右,攤放時間以4—6小時為宜。通過適度攤青可以減輕茶葉中的生青氣與苦澀味,有利於提高名茶的品質。殺青:殺青鍋溫掌握在120—140℃,每鍋投葉量在200克左右。在製作時先進行拋炒1—2分鐘,當葉溫均勻上升後,操作手法以悶炒為主製作1分鐘左右;當殺青葉燙手時改變為拋、悶交替操作的手法繼續製作,當葉色轉至暗綠並散發清香時為殺青適度;殺青時間掌握在7分鐘左右,失水率控制在30%左右為宜。做形:做形鍋溫掌握住「先高後低」,在做形前期由於芽葉含水量較高,溫度宜掌握在80—90℃,在做形後期隨著芽葉含水量的逐步降低,溫度隨之降低,宜掌握在60—70℃。在做形時採用「抓、壓、甩、帶、攏」等多種手法,把茶胚做成挺直略扁的外形;做形用力掌握住「輕」→「重」→「輕」的原則,做形時間15分鐘左右,當茶胚炒至七成干時出鍋攤涼30分鐘左右。烘培:把經過做形並攤涼後的茶胚投放到烘籠上分次進行烘培,其中初烘溫度掌握在70—80℃,攤葉要薄,翻烘要勤,當烘培至九成干時把茶胚出烘攤放4—5小時,然後再放到溫度為50℃左右的烘籠上進行復烘,要注意吃足火功,發展茶葉香味;但也不能過分追求「文火慢烘」,以避免影響茶葉色澤。5.3茶葉加工廠:推廣建設規範的茶葉工廠,實行農戶集中統一加工。加工廠應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遠離排放「三廢」的工業企業;加工廠職工要經過生產培訓掌握加工技術和操作技能後方能上崗,加工、包裝場所內不準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包裝場所內用餐和進食食品。茶葉加工中直接用水、沖洗加工設備和廠房直接用水要達到GB5749的要求6、生產記錄要求:建立完善的茶葉質量跟蹤記錄體系,包括相關法律文件、管理規 章制度,以及農事活動、加工和銷售記錄等,可以追蹤茶樹種植、茶園管理、茶葉採摘、茶葉加工及包裝、運輸、貯藏和銷售全過程。記載各種相關活動中人物、時間、地點、做什麼、投入多少人工、用多少量、怎樣做、效果如何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文字、數據和圖像等資料。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1.2已取得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1.3產品嚴格按照天山真香生產加工技術規程進行的;1.4具有天山真香市場開發經營能力。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2.1可以在產品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2.2可以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展示、展銷等廣告宣傳;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3.1自覺接受登記證持有人相關監督檢查;3.2保證地理標誌產品質量、規範產品銷售;3.4規範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使用。4、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者,應該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產品質量和信譽負責。5、農產品標誌許可使用人不準將證人轉給他人使用。未經登記證持有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6、地理標誌登記證持有人配合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市場檢查,接受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