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西瓜在80年代前一般為散戶種植,品種較差,產量低。90年代後,西瓜種植戶逐漸增多,品種有「金心」,主要供應合肥市區居民需求。2002年以後,西瓜種植面積逐年增加。至2004年,種植面積達3000畝,總產量4650噸,在此基礎上,三十崗鄉舉辦「三十崗西瓜節」,歷時9天,接待團隊396個,遊客2萬多人,銷售西瓜達27萬多斤,農民西瓜收入32.4萬元,實現增加值11萬多元,並簽定60萬斤的西瓜合同。主要種植的品種為「早粒」、「華蜜黃冠」等。2005年,又引進「國光」、「甜王7號」等品種,每畝產量在4500~5000斤,有的能達到1萬斤,而且品質優,市場銷售價每斤在1.8元左右。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氣候情況
保護區域屬亞熱帶季風氣候與暖溫帶半濕潤氣候的過度地帶,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量適中,日照充足,無霜期243天,年降水量900~1000㎜。年平均氣溫17℃,氣溫年較差26.5℃。春秋兩季氣溫升降率較大,平均每月6℃左右,年平均日照時數2163小時,日照率為49%,4~10月日照時數占年平均日照時數的65.3%。大於0℃的積溫為5498℃,大於或等於5℃的積溫為5235℃,持續日數為264天,大於或等於10℃的積溫為4886℃,持續日數為226天。
2.土壤地形地貌情況
保護地域地形為崗衝起伏的殘丘,屬八崗九沖典型的江淮分水嶺脊柱骨,平均海拔高度為30~40米,南低北高,東低西高,波狀起伏,畔畈交錯。土質大部分為黃白土,兼有少量的褐粘土,北部滁河沿岸為黃砂土,其土壤檢測指標為:氮:0.98、磷:0.87、鉀:11.85、pH值:5.02。
3.水文情況
保護地域於江淮分水嶺南側,屬於長江水系。滁河乾渠自西向東,流經保護地域的西、北部,流量為31立方米/秒,灌溉面積3.72萬公頃。西有自然河自北向南流往董埔水庫,總庫容2.42億立方米,常年蓄水6000~7000萬立方米。境內還有明星水庫、王大塘水庫,地下水資源豐富。
三.地域範圍
三十崗鄉位於合肥市區西北部。三十崗西瓜地域保護範圍為三十崗鄉所轄崔崗村、瞿嘴村、堰稍村、三十崗村、陳龍村、東瞿村、風景村、柴沖村、汪堰村九個行政村,地域坐標為東經117°03』42」~117°10』21」,北緯31°51』58」~31°57』57」 ,北至汪堰村,南至陳龍村,東至柴沖村,西至崔崗村。地域保護面積為32.58平方公里,常年種植面積為400公頃。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
果實中小型,中型瓜圓形,小型瓜橢圓型。果形正,果皮薄、光滑有光澤,外皮底色淺綠色並均勻分布鋸齒狀深綠色條紋。
2.內在品質指標
果肉多汁甘甜、可口,脆熟型,果實水分86.5~89.5 g/100g,總糖3.2~7.5 g/100g,蛋白質, 0.9~1.1 g/100g,維生素C, 4.5~5.9 mg/100g,維生素E 0.05~0.1mg/100g,鈣6~8 mg/100g,磷 11~17 mg/100g,鉀110~120 mg/100g,鎂10.5~12 mg/100g,蛋氨酸5.5~6.5 mg/100g。
3.安全要求
嚴格按照GB4285農藥安全使用標準、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GB16715.1瓜菜作物種子瓜類、NY/T496肥料合理使用準則 通則、NY5110無公害食品西瓜產地環境條件、NY/T5111無公害食品西瓜生產技術規程等的規定組織生產。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
產地無對農業種植生產有害的污染源,選擇空氣清新、水質純凈、土壤未受污染、地勢平坦、集中連片、光照充足、排灌良好的地塊。
2.品種選擇
選擇抗病、耐低溫弱光、優質早熟花皮中小型品種。
3.生產管理
3.1育苗
2月中上旬育苗
3.2整地施基肥。
深耕凍土,移栽前每667㎡撒施漚制菜籽餅100kg、硫酸鉀複合肥25kg,含有多種有益菌的有機肥50kg,烘乾純雞糞50kg,生石灰粉50kg。旋耕20cm,打碎土塊,6.5米跨度的大棚,做兩條瓜畦,上邊平鋪灌溉帶,畦溝寬30cm、深20cm。
3.3定植
3月15日前後,選苗齡30~35天、生理苗齡3~4片真葉、苗高10~13cm的健壯苗定植,每667㎡定植600~700株。及時澆定根水,覆蓋地膜,設置小拱棚。
3.4定植後的管理。
3.4.1通風
定植後,封閉大棚。3天緩苗後,根據天氣情況,調整通風時間和通風量。一般,10:00先揭小棚膜,再大棚通風;15:00先蓋小棚膜,16:00停止大棚通風。
3.4.2整枝
定植30天後,選擇晴天雙蔓整枝。及時除去其餘子蔓和孫蔓。
3.4.3人工輔助授粉及留果
選留主蔓上第2、3雌花或側蔓上第1、2雌花,於雌花開放時,採摘健壯雄花,將花粉均勻塗抹在雌花的柱頭上,以目測看見花粉為宜。如遇陰雨天雄花粉不多時,可採取雌花反覆用多個雄花授粉確保座果率。一般授粉後10天左右,每株選留一個果實。摘除多餘果實。
3.4.4追肥及澆水
當幼瓜長至雞蛋大小時,視植株長勢追肥,一般每667㎡追含硫酸鉀的肥料。採取膜下滴灌追肥澆水。座果後應保證充足的水分供應,採收前7~10天停止澆水。
3.3.5病蟲害防治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原則,優先採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配合合理使用化學防治。
實行3年以上輪作;選用抗病品種;嫁接栽培;創造適宜的生育環境條件,培育適齡壯苗;測土平衡施肥,施用經無害化處理的有機肥,合理使用化肥;清潔田園。
積極保護利用天敵,防治病蟲害。使用印楝素、苦參鹼等植物源農藥和康壯素、Bt等生物源農藥,防治病蟲害。
陽光晒種,溫湯浸種,銀膜驅避,黃板誘殺,防蟲網阻隔,頻振燈誘殺,糖酒液誘殺。
嚴格執行GB4285和GB/T8321的規定。注意交替用藥,合理混用。不準使用禁用農藥,嚴格控制農藥使用濃度及安全間隔期。
4.採收
一般在授粉座果後30天左右,根據授粉日期的標記,在預計成熟的時候,採樣瓜剖開果實,測其糖度並品嘗,確認成熟後,按標記分批在上午採收。
5.生產記錄
建立層層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追溯制度,嚴格按照生產區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詳細記錄肥料、農藥等投入品的種類、使用時間、用量等。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產品地理標誌。
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1.2已經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源;
1.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1.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開發經營能力。
2.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該與持證人簽訂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規定使用的範圍、數量和相關的責任義務。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有下列權利。
3.1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3.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4.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該履行如下義務。
4.1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和檢查;
4.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4.3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假冒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等記證書。
7.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