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西瓜

一.產品介紹

暫缺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土壤質地
成陸原因獨特,由長江、淮河排入大海的泥沙在潮汛作用下沖積而成,特有的沙壤土,透氣性好、排水力強;獨特的「夜潮性」,保持穩定的墒情;成土母質以含鉀豐富的伊利石為主,含鉀量130-205ppm,土壤偏鹼性,這裡種出的西瓜,口感獨特。特有的土壤質地,形成東台西瓜特有品質。
2.2水資源情況
雨水充沛,年降水量1000毫米左右,生產季節雨水調勻,優質水資源覆蓋全境,無污染,滿足西瓜生長對水分要求。
2.3氣候情況
區域處於亞熱帶暖溫帶過渡帶,季風氣候,無霜期242天,西瓜生產期間平均氣溫20.4℃,果實膨大期晝夜溫差大,光照充足,常年日照時數2000-2400小時,有利於西瓜糖分積累。

三.地域範圍

東台西瓜產區位於江蘇省鹽城市東台市范公堤(原204國道)以東行政區劃內,範圍為東台鎮、梁垛鎮、安豐鎮、富安鎮、頭灶鎮、南沈灶鎮、三倉鎮、許河鎮、唐洋鎮、新街鎮、弶港鎮等11鎮(區),共237個村(居),弶港、新曹等農場。地理坐標為:東經120°18』至120°53』,北緯32°37』至32°58』。地域保護範圍內耕地面積78657公頃,東台西瓜種植面積18733hm2,年產量96.4萬噸,總產值26.5億元。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果型圓球形,單果重4~5kg,果皮表面光滑,色澤鮮亮,淡綠色覆深綠色條紋,果皮厚度0.5cm~0.8cm,瓜瓤
鮮紅,汁多爽口,細嫩鮮甜,回味留香。
4.2 內在品質指標:可溶性固形物11%~13%,VC含量大於5mg/100g,含水量88~92g/100g。
4.3 安全要求:符合食品安全系列國家標準。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栽培方式
土地資源豐富,採用瓜菜糧輪作,克服連作障礙。
3.2品種選擇
選用高產、優質、抗病蟲、適應性廣、商品性好、耐低溫、耐弱光、坐果能力強的8424,在東台市推廣種植超過20年。
3.3育苗
推行散戶聯育、大戶自育、工廠化供育,應用溫控穴盤基質,1月中旬-2月中旬分期育苗。
3.3.1播前準備
選擇地勢較高、排灌方便、接近電源的田塊,建立苗床。準備好符合質量要求的穴盤、基質。搞好種子處理,堅持選種晒種。
3.3.2播種
一般在栽前30d~35d播種,播前將穴盤裝好基質並擺放到位,澆足底水,每穴播1粒干籽,可推廣催芽播種,上蓋0.8cm~1cm厚的基質土,播後搞好覆蓋保溫。
3.3.3苗床管理
出苗前,保持白天床溫28℃~32℃,夜間20℃~25℃,遇低溫加蓋保溫布,出苗50%及時抽去覆蓋物。出苗後注意調節溫度,白天20℃~25℃,夜間15℃~18℃,防止出現「高腳苗」。早晨8時~9時揭去保溫布,增加光照,真葉出現後白天床內溫度保持在25℃~28℃,夜間保持18℃左右。根據溫度指標及時通風調節溫濕度。移栽前7d~10d進行煉苗,逐步減少覆蓋物直至夜間不蓋保溫布。
3.3.4苗期病害防治
用50%多菌靈可濕性粉劑與70%噁霉靈可濕性粉劑按1:1比例混合,每1m2苗床用藥8g~10g與15kg~30kg的基質土混合作為蓋種土。子葉平展期,用70%甲基硫菌靈1000倍液噴霧。
3.4定植前準備
選擇種植3年以上水稻或5年以上旱糧田塊,提前下足基肥,每hm2施生物有機肥4600kg~5000kg加15-15-15硫酸鉀型複合肥500kg~600kg。
3.5定植
2月上旬-3月中旬分期移栽,行距2.9m,穴距28cm~30cm。堅持
輕起輕運,大小苗分開移栽,澆活棵水封好定植口。
3.6定植後管理
3.6.1環境調控
定植後白天保持25℃~30℃,超過30℃要注意降溫。
3.6.2整枝壓蔓
根據品種特性,保留1根主蔓2根側蔓,去除多餘側蔓。或主蔓早打頂,選留3根側蔓。及時備好土塊,理蔓壓蔓,確保蔓葉均勻分布。
3.6.3人工授粉
第一茬瓜選留主蔓第2或第3雌花授粉坐果,確保1株1果。晴天在上午10︰00前進行人工輔助授粉,陰天可適當延長。在遇到低溫、連陰雨缺少花粉時,可按標準劑量使用氯吡脲輔助授粉,並做時間標記。
3.6.4選瓜定瓜
及時去除低節位瓜、畸型瓜,選留果型好的瓜。
3.6.5肥水管理
應用水肥一體化,果實膨大期,每hm2用16-8-32高濃度水溶肥60~75kg滴灌1~2次。
3.6.6綠色防控
生長前期如遇連陰雨,注意用藥防病,選用10%氰霜唑懸浮劑800倍液或50%啶醯菌胺水分散粒劑1500倍液等噴霧,防治疫病、菌核病、炭疽病等病害。用25%吡蚜酮懸浮劑1000倍液防治蚜蟲。用34%螺蟎酯懸浮劑4000~5000倍液防治紅蜘蛛等害蟲。按規定,堅持安全間隔期用藥。
3.7適時收穫
西瓜成熟,及時採摘上市,品牌銷售。
3.8記錄
做好栽培全過程田間檔案記載,記錄保存兩年以上。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保護區域內的西瓜生產經營者,按照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符合要求的可向申請人東台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提出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申請,經核查後簽訂相關合同,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包裝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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