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米粒飽滿,均勻一致,半透明,無異常色澤和氣味,長寬比≤2.2。米飯富有光澤,具有「香、黏、彈、筋、甜」的特點,冷飯不回生。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土壤地貌情況
津南區位於天津市東南部,海河下游南岸,4000年以來,在古渤海灣灘涂及水下岸坡區,由古黃河、海河攜帶泥沙與古渤海潮汐、風浪搬運海底物質共同堆積的海積沖積平原。地勢低洼,地下水位高,境內土壤共有潮土、水稻土、沼澤土、鹽土4個土類,5個亞類,土壤含鹽量0.2%~0.4%,pH 8.0~8.5,有機質含量1.5%~3.0%,富含鉀、鎂等礦物質元素,土壤質地粘重,保水保肥能力強,為小站稻種植提供了獨特的地理環境。津南的先人通過興修水利、築堤圍田,以淡水洗鹼,創造出種植小站稻的優越條件。同時,南運河水夾帶著漳河從黃土高原捲來的富含氮、磷、鉀及有機肥料的泥沙,通過馬廠減河注入津南土地,構成了獨特的小站稻生長土壤環境。
2.2 水文情況
區境北靠海河,南有馬廠鹼河,河渠縱橫交織,窪淀坑塘星羅棋布,共有海河、大沽排水河等5條市管一級河道,長87.89 km;洪泥河、月牙河、雙橋河等16條區管二級河道,長185.3 km,蓄水量4000 km3,水質優良。自然降水多集中在6~8月份,年平均降雨量558.9 mm ,為小站稻生長提供了良好的灌溉條件。
2.3 氣候情況
津南區屬暖溫帶半濕潤季風型大陸氣候,年平均氣溫12.5℃,年平均降雨量558.9 mm,年蒸發量1768.5 mm,年平均相對濕度64%,平均無霜期206d,太陽輻射總量125.9 kcl/cm2,全年日照時數2610~2899 h,大於10℃的積溫4176.9℃。津南小站稻的生育期長達190 d,灌漿期晝夜溫差大,形成了小站稻生產獨特的氣候條件。
三.地域範圍
天津市津南區辛庄鎮、鹹水沽鎮、雙橋河鎮、葛沽鎮、小站鎮、北閘口鎮和八里台鎮共7個鎮80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117°14′至117°33′,北緯38°50′至39°04′之間,總種植面積3350 hm2,年產量28000 t。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性特徵
米粒飽滿,均勻一致,半透明,無異常色澤和氣味,長寬比≤2.2。米飯富有光澤,具有「香、黏、彈、筋、甜」的特點,冷飯不回生。
4.2 內在品質指標
堊白度≤1.0%;直鏈澱粉含量15~20%;蛋白質≤7.5%。
4.3 質量安全要求
稻米質量指標符合天津小站稻(NY/T 1268)相關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產地要求
生產基地要遠離工業廢渣、廢水、廢氣排放地點,基地的土壤、灌溉水、空氣等環境條件必須符合農業農村部行業標準水稻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Y/T 847)的規定。
3.2 品種選擇
選用優質、高產、多抗、生育期170d~190d的津原E28、津原U99、金稻919、津稻9618等為主栽品種,種子質量符合GB 4404.1的規定。
3.3 培育壯秧
3.3.1 種子處理
3.3.1.1 晒種
浸種前選擇晴天晒種1d~2d。
3.3.1.2 浸種拌種
採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藥液浸種5d~7d。浸好的稻種撈出控干,藥劑拌種,堆悶12h~24h。
3.3.2 播種
適播期為4月8日~20日,採用水稻基質育秧方式,將鬆散的基質裝入秧盤、刮平,基質厚度2 cm,每盤播種量100 g~120 g(干種),播種後覆蓋育秧基質0.5 cm,以不露種為宜,擺盤後澆透水,再覆蓋一層無紡布(≥35g/㎡)。
3.3.3 秧田管理
3.3.3.1 揭覆蓋物
秧苗立錐到一葉一心期,揭掉無紡布。
3.3.3.2 溫度管理
播種到一葉一心期,棚室夜間最低溫度≥10℃,最適宜溫度為28℃,最高溫度≤30℃。
一葉一心期到二葉一心期,棚室夜間最低溫度 ≥12℃,最適宜溫度為25℃,最高溫度≤32℃。
二葉一心期到三葉期 ,棚室夜間最低溫度≥15℃,最適宜溫度為23℃,最高溫度≤35℃。
3.3.3.3 降溫措施
盤內基質田間持水量≥70%,通風降溫;盤內基質田間持水量<70%時,噴淋或澆水降溫。
3.3.3.4 水分管理
底水澆足澆透,出苗前基質表面乾燥時,及時補水。
秧苗一葉一心期以後,1d~2d澆一次水,整個苗期均保持盤內基質田間持水量≥70%,移栽前1d~2d澆一次水。
3.3.3.5 光照管理
出苗前遮光,出苗後多見光。
3.3.3.6 病害防治
秧苗一葉一心期,噴施高效、低毒殺菌劑,防治立枯病。
3.3.3.7 施肥
秧苗二葉一心期葉色變淡,追施硫酸銨15 kg/667 ㎡。
3.3.3.8 起苗移栽
秧苗三葉一心期,盤根緊實,株高達到13 cm~15 cm起秧。
3.4 本田管理
3.4.1 秋耕冬灌
津南區稻田土壤鹽鹼、粘重,秋耕冬灌,有利於洗鹽排鹼、提高土壤養分供應能力及降低越冬病蟲基數。
3.4.2 整地
移栽前修整排灌渠系及田埂。插秧前10d~15d灌水泡田,水耙地,水找平,達到田間平坦,高低差不超過3 cm,沉澱後插秧。
3.4.3 插秧
3.4.3.1 插秧時間
5月10日~20日
3.4.3.2 插秧密度
根據品種特性,行距30 cm、株距(16~18)cm,每穴插6苗~7苗。
3.4.3.3 插秧質量
插秧深度不超過2 cm,深淺一致。達到行直苗正,穴與穴之間分布均勻,保苗率達到95%以上。
3.4.4 施肥
肥料符合NY/T 496規定,結合耕地施用有機肥500kg/667㎡、硫酸鋅1.5 kg/667 ㎡;插秧後10d~15d追肥硫酸銨15 kg/667 ㎡;第一次追肥後15d再追肥硫酸銨10 kg/667 ㎡;根據苗情7月15日左右追施硫酸銨10 kg/667 ㎡。
3.4.5 灌溉
緩苗期水層深度3 cm~5 cm;分櫱期水層深度為10 cm~15 cm;根據苗情6月底~7月上旬,落干曬田7d~10d控制無效分櫱;穗分化期至抽穗期水層深度10 cm;灌漿期到成熟期間歇灌溉,每3~4d澆一次水,收穫前10d停水。
3.4.6 病蟲害防治
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為原則,優先採用農業、物理、生物防治方法和人工防治為主,嚴格限定、限量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農藥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3.4.7 雜草防治
耙地後5d內,施用除草劑,防治田間雜草。
3.4.8 適時收穫
水稻成熟後,10月25日前,稻穀水分含量≤16%進行收穫,具備烘乾條件的,可於稻穀水分含量≤25% 時收穫。
3.4.9 安全貯存
稻穀質量符合國家優質稻穀標準(GB/T 17891)有關規定。庫房內溫度應控制在15℃以下,稻穀水分≤15%,空氣濕度應控制在70%左右。不同品種要單獨貯存。
3.4.10 加工、包裝、貯藏與運輸
3.4.10.1 加工
稻穀-初清-去石-磁選-礱谷-谷糙分離-碾米-白米分級-色選-成品大米-真空包裝―貯藏。
3.4.10.2 包裝
通常以1 kg、2.5 kg、5 kg、10 kg為單位的真空包裝(特殊要求除外),包裝物採用食品級內包裝材料。
3.4.10.3 貯藏
加工後的成品,應在常溫下貯藏於避光、乾燥、防潮和防雨的庫房,貯藏設施應清潔、通風、無蟲害和鼠害,並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霉、發潮、有異味的物品混貯。
3.4.10.4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乾燥、有防雨設施、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有異味的物品混運。
3.4.11 生產記錄要求
「小站稻」的生產全過程必須建立生產記錄檔案,生產過程記錄必須真實、客觀,記錄產品從栽培到收穫所有影響產品的各項農事操作。包括:產地、品種、種子處理、播種或移栽時間、田間管理(肥料使用、病蟲草害防治情況、植物生長調節劑類物質的使用)、收穫時間、加工時間和方法等技術與過程。生產記錄必須存檔3年。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1.1 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5.1.2 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5.1.3 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5.1.4 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5.2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5.2.1 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小站稻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5.2.2 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展示、展銷其產品。
5.3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5.3.1 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5.3.2 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5.3.3 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4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5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6 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不得向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收取使用費。
5.7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8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