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連城白鴨體型較小,野性強,覓食力強,易受驚,抗病力強的全白羽蛋用鴨種。成年公鴨特徵:體態雄健,頭較大,頸細長,胸深,背闊,眼大明亮,尾端有2根~3根性卷羽,嘴扁平呈古銅色,喙豆墨綠色,脛、蹼、趾呈褐色。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龍岩市連城縣地處福建省西部,屬中亞熱帶氣候區,冬暖夏涼,溫度適宜,年均氣溫18.9℃,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697mm,境內丘陵起伏,澗溪縱橫交錯,水田鱗次櫛比,水生飼料資源豐富,優越的地域條件和廣闊的水域資源為適應山區田野放牧的連城白鴨提供了獨特的生態環境。水稻是產區主要的農作物,稻穀產量充足,為連城白鴨的育成提供豐富的物質基礎。
三.地域範圍
「連城白鴨」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包括龍岩市連城縣所轄蓮峰鎮、廟前鎮、新泉鎮、莒溪鎮、朋口鎮、宣和鄉、文亨鎮、姑田鎮、曲溪鄉、賴源鄉、林坊鎮、揭樂鄉、塘前鄉、隔川鄉、北團鎮、羅坊鄉、四堡鎮共計17個鄉鎮(街道)247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6°32′00″~117°10′00″,北緯24°13′00″~25°26′00″。總保護面積2579.03平方公里,生產規模500萬羽/年,年產量625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外在感官特徵
連城白鴨體型較小,野性強,覓食力強,易受驚,抗病力強的全白羽蛋用鴨種。成年公鴨特徵:體態雄健,頭較大,頸細長,胸深,背闊,眼大明亮,尾端有2根~3根性卷羽,嘴扁平呈古銅色,喙豆墨綠色,脛、蹼、趾呈褐色。
成年母鴨特徵:頸細長,眼突而亮,腹鈍圓略下垂,身體窄長,頭清目秀跋步時挺胸前進不搖擺。喙扁平呈黑灰色,脛、蹼、趾為褐黑色。
4.2內在品質指標
經檢測連城白鴨含有:脂肪含量≤21.0g/100g,蛋白質含量≥14.0g/100g,氨基酸總量≥13.0g/100g,天冬氨酸含量≥1.1g/100g,谷氨酸含量≥1.8g/100g,甘氨酸含量≥0.75g/100g,丙氨酸含量≥0.85g/100g。
4.3安全要求
連城白鴨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場址選擇
連城白鴨場應建在以沙質土為主的地塊,晝夜溫差盡量小、排水方便、水源充足、水質符合畜禽飲用水的地塊上。並且要保證鴨場供電正常,為管理提供方便。
3.2鴨舍的建造
鴨舍布局應按育雛舍、育成舍、成年舍應順風向排列。圈養鴨應建有鴨舍、休息場、水面三個部份,鴨舍按每平方米關養8隻~10隻計算,舍、休息場,水面用地面積比例為1:1.5:2~1:1.5:5。
3.3生產過程管理與控制技術
3.3.1雛鴨(育雛期)的飼養管理要點
①飲水與開食:出殼後24h~36h雛鴨(或其中有三分之一雛鴨表現有啄食行為時),必須予以飲水開食;掌握「先飲水,後開食」原則。開食時應用大口徑淺盤料盆,料盆與飲水器應均勻分布,用較強燈光誘導雛鴨飲水食料。
②練水:出殼後3天~7天,根據氣候條件,逐步讓雛鴨下水鍛煉,第一次下水時間不超過3min,以後逐日增加下水次數及時間。網上飼養設一淺水盆,上、下午各放入一次,雛鴨嬉水後撤去。
③加強護理:日巡護4次~6次,防止雛鴨打堆,檢出弱、死雛。保持舍內安靜。
3.3.2育成鴨的飼養管理要點
①執行公母分開飼養。
②加強運動,強弱分群,淘汰病弱鴨。
③4周~8周齡鴨,每平方米養12隻~15隻,9周~14周齡鴨,每平方米養10隻~12隻。
3.3.3商品蛋鴨的飼養管理要點
①飼養密度:每平方米8隻~10隻。
3.4上市時間
最佳上市時間為第一個產蛋高峰期結束到第二個產蛋高峰期結束,約為300天~500天,上市體重1.25kg~1.5kg。
3.5飼料營養要求
連城白鴨飼料營養指標
項目 雛鴨料(0周~3周) 育成鴨料(4周~14周) 蛋鴨料(產蛋期)
代謝能,MT/kg 11.5~12.15 10.5~11.5 10.5~11.5
粗蛋白,% 18~21 12~16 17~18.5
鈣,% 0.9~1.0 0.5~0.8 3.3~3.75
總磷,% 0.5~0.6 0.5~0.6 0.6~0.75
非植酸磷,% 0.3~0.4 0.3~0.4 0.4~0.45
賴氨酸,% 1.0~1.1 0.7~0.8 0.8~0.9
蛋氨酸,% 0.4 0.3~0.35 0.35~0.4
蛋氨酸+胱氨酸,% 0.6~0.7 0.45~0.6 0.65~0.75
食鹽,% 0.35~0.4 0.35~0.5 0.3~0.4
3.5免疫程序
連城白鴨免疫程序
日 齡 疫 苗 免疫方法 劑 量 備 注
1 病毒性肝炎弱毒苗 頸部皮下注射 見標籤 母源抗體高時可推遲
15 禽流感滅活苗 肌注 見標籤
20~-25 鴨瘟弱毒苗 肌注 見標籤
50~60 鴨瘟弱毒苗 肌注 見標籤
65~70 禽霍亂疫苗 肌注 見標籤
85~110 禽流感滅活苗、禽霍亂苗、鴨瘟弱毒苗 肌注 見標籤 每隔半年再接種一次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地域保護範圍內的連城白鴨地理標誌生產經營者,如需使用「連城白鴨」地理標誌的,應當向連城縣農民創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才能使用,要求其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
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連城白鴨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連城白鴨的貯藏、運輸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