鸕鳥蜜梨

一.產品介紹

鸕鳥蜜梨主栽品種有翠冠、翠玉等。
『翠冠』果實近圓形,果皮光滑,果點小,呈黃褐色或綠色,果肉白色,肉質細嫩,汁多甘甜。
『翠玉』果實扁圓形、端正,果皮光滑,果點稀、小,底色暗綠,果肉白色,肉質細膩鬆脆,汁多味甜。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地質地貌:鸕鳥地處杭州餘杭最西北山區,毗鄰竹鄉安吉,是一個山區鄉鎮,境內群山環抱,跌宕生姿,氣候宜人,滿目蒼翠;十里竹海,山澗瀑布,奇峰異石,蔚為壯觀。最著名為窯頭山、紅桃山和鸕鳥山,其中窯頭山為餘杭最高山海拔1095米,窯頭山、紅桃山更是省級自然保護小區,其中存有各種珍稀野生植物。北苕溪水自安吉貫穿全鎮,山水相得益彰,全鎮空氣清新,風景優美。鸕鳥鎮森林覆蓋率達84.7%。
2.2氣候特徵:鸕鳥鎮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區。年平均氣溫15.3℃~16.2℃,年平均雨量1150毫米至1550毫米。因境內地形不同,小氣候差異明顯,春、冬、夏季風交替,冷暖空氣活動頻繁,春雨連綿,風向多變,天氣變化較大。常年6月中旬入梅,7月上旬出梅,雨量相對集中,梅雨結束即進入盛夏。充沛的雨量與光照條件,加之上半年雨熱同步,有利於蜜梨果實生長發育,下半年溫光互補,有利於樹體養分積累。
2.3 土壤條件:境內土壤主要有黃壤、岩石性土、沙土三大類。黃壤土主要分布在低山上;岩石性土主要分布在石灰岩山區,土壤較薄,質地粘重;沙土則主要分布在水稻田。
2.4 水文特徵:北苕溪水自安吉貫穿全鎮,一般以4~10月為汛期,其中又以6~7月的梅汛為主,9~10月的台汛次之。主要和降水量季節分配集中與否,以及降水期的長短有關,梅雨、颱風期因雨量大、延續時間長,有利於鸕鳥蜜梨膨大生長。

三.地域範圍

鸕鳥蜜梨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鸕鳥鎮,仙佰坑村、前庄村、雅城村、太平山村、太公堂村、山溝溝村和秀山社區共7個行政村(社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19°46′34″~119°43′19.475″,北緯30°28′10″~30°27′25.793″。產地保護區域面積1000.5公頃,現有生產規模533.6公頃,年產量1.5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感官品質特徵
鸕鳥蜜梨主栽品種有翠冠、翠玉等。
『翠冠』果實近圓形,果皮光滑,果點小,呈黃褐色或綠色,果肉白色,肉質細嫩,汁多甘甜。
『翠玉』果實扁圓形、端正,果皮光滑,果點稀、小,底色暗綠,果肉白色,肉質細膩鬆脆,汁多味甜。
4.2 理化品質指標
鸕鳥蜜梨理化品質指標為: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0.5%,可滴定酸≤0.2%,硬度≥3.7kg/cm2。
4.3質量安全規範
鸕鳥蜜梨生產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產地要求:鸕鳥蜜梨生產環境須符合無公害水果生產要求,要求土層深厚疏鬆,耕作層厚40cm以上,有機質含量1%以上,pH值中性或微酸性。
3.2品種範圍:應選擇果實品質好、豐產穩定、適宜當地種植的優良早熟梨品種,如翠冠、翠玉等。
3.3生產控制:鸕鳥蜜梨生產過程必須嚴格按照以下技術規程操作。為保證鸕鳥蜜梨的品質特色和質量安全,重點抓好以下關鍵環節:
3.3.1苗木培育:鸕鳥蜜梨苗木以嫁接繁殖為主,砧木採用豆梨。
3.3.2苗圃整理:要求圃地環境條件符合以下要求;地下水位低於1m,土質肥沃疏鬆,透氣性好的地方為宜。苗圃地深翻40cm,深施有機肥2500kg/畝,開溝築畦,呈龜背形。同一塊苗圃地連作不可超過2年,如繼續使用該苗圃地,需深翻,進行土壤改良。
3.3.3播種管理:條播畦寬70~80cm,種子播幅6~7cm,條間距30cm。將種子均勻播散於條幅內。再覆蓋約1cm厚的松細有機質,以不使種子裸露為度。苗木出土後,年追肥3~5次,以氮肥為主,及時清除雜草。
3.3.4嫁接培育:選離地5cm處直徑0.6cm以上實生苗做砧木,多於12月下旬至翌年2月底枝接。嫁接後加強留梢除萌、除草、肥水等管理。
3.3.5苗木出圃:選擇無病蟲害壯苗,宜於11月底至翌年萌芽前均宜起苗出圃,凡合格苗嫁接部位均應癒合良好、根系發達、整形帶無損傷、無裂口、無檢疫對象。規格如下:
表1 鸕鳥蜜梨嫁接苗分級標準
苗齡 一級 二級
苗高(cm) 苗粗(cm) 整形帶內飽滿芽數(個) 根系 苗高(cm) 苗粗(cm) 整形帶內飽滿芽數(個) 根系
一年生 ≥80 ≥0.8 ≥10 發達 70~79 0.6~0.7 7~9 較發達
二年生 ≥90 ≥2.0 具3根以上分枝 具3根以上粗根,鬚根發達 80~89 1.6~1.9 具有2根以上分枝 具2根以上粗根,鬚根較發達
3.3.6苗木定植:秋季落葉後至翌年春季萌動前栽植,以早為宜。定植密度:山地梨園為3.0m~4.0m×4.m,平地梨園為5.0m×5.0m。一園內至少栽種兩個品種,主栽品種與授粉品種的比例為4-8:1。
3.3.7肥水管理:施足基肥,基肥以農家肥、有機肥為主,最佳施肥時間在9月中下旬,每667m2施入完全發酵的腐熟有機肥2000 kg~3000kg,約佔全年施肥量的60-70%,撒施後深翻25cm~30cm。做好花前肥、壯果肥、采後肥,每產1000kg梨果追施尿素5-10kg,硫酸鉀10kg。保持排水溝暢通,防止園地積水。當果園田間持水量低於60%時,應及時適度灌溉。灌溉至地表30-40cm土層濕潤為度。灌溉方法可根據當地條件進行,以滴灌為最好,也可採用微噴、溝灌等方法灌溉,一般以夜灌日排為宜。
3.3.8整形修剪:鸕鳥蜜梨樹形以自然開心形較多,梨樹主幹高50-60厘米,三大主枝、基角40-45度,主枝上各配置1—2個副主枝,各主枝和副主枝上均配備一定數量的結果枝組。第1年定干,第2—4年培養分布均勻的三個大主枝。修剪分生長期和休眠期修剪。
3.3.8.1生長期修剪:芽萌動時,抹除主枝、副主枝、大側枝背生強芽;冬季剪除強枝條後的剪口附近芽;鋸除大枝後鋸口附近及短果枝短截後發生的叢生芽。對強旺直立枝及時進行摘心和扭枝。8~9月,對主枝、副主枝及預備枝按樹形要求進行拉枝。
3.3.8.2休眠期修剪:幼齡期按樹形要求,對主枝、副主枝延長枝留2/3,培養樹冠及早形成,對結果枝適當進行短截;疏去過密枝、病蟲枝、重疊枝、交叉枝、競爭枝等;一般的枝條實行輕剪長放。盛果期後的樹對延長枝要逐年重剪;疏刪過密枝、病蟲枝、重疊枝、交叉枝、競爭枝等;短截過弱枝;及時培養預備枝、結果枝組,調節生長與結果的平衡,延長結果年限。
3.3.9花果管理:主要為疏花蕾、授粉、疏果和套袋。疏花蕾在花蕾露出時進行,疏除延長枝、預備枝上的所有花蕾,結果部位按15cm~20cm間距,每個結果枝組留2-4個花序,疏除其他花序的花蕾。開花後及時授粉,以3天內為宜。適宜溫度為15~25℃。疏果於盛花後20天~30天,生理落果輕的品種早疏,生理落果較重的適當晚疏。套袋於定果後開始,即在盛花後20天~60天內完成,套袋前必須全面噴施一次殺蟲劑和殺菌劑。
3.3.10病蟲害防治:以農業防治為基礎,積極採用生物、物理防治,輔以化學防治,堅持防重於治的原則。及時清除病蟲危害的枯枝、落葉、減少病蟲源;加強培育管理,健壯樹勢,及時開溝排水、合理施肥,正確整形修剪,增強樹體抗性。根據病蟲害發生實際,因地制宜,以農業防治為基礎,合理運用化學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控制病蟲害。加強病蟲害預測預報,做到及時、準確地防治。
3.3.11採收:根據果實成熟度、用途和市場需求綜合確定採收適期。高溫期在早晨、上午採收。實行分批採收、大果優先,輕采輕放。採收果品及時運入分級場地或室內,避免在陽光下直曬。具體分級標準如下:
表2 鸕鳥蜜梨質量等級要求
項目 一級 二級 等外級
基本要求 各級梨果實都必須達到「無公害食品」質量要求,果實完整、新鮮潔凈、無異味,具有市場或貯存要求的成熟度
果形 果形端正,具有本品種固有的特徵、果梗完整 果形基本端正,允許有輕微的缺陷,具有本品種應有的特徵,果梗留存 次於二(M)級的果為等外果
色澤 具有本品種充分成熟時的本色和光澤 具有本品種成熟時應有的色澤,允許有少許無毒無異味斑點
外污物 零允許 允許有少許無毒無異味不潔物,
萎蔫 零允許 允許輕微萎蔫
裂果 零允許 允許輕微裂口1處,長度不得>1.0cm
傷果 零允許 允許有輕微磨、擦、碰傷,其面積不得>1/8cm2
藥害 零允許 允許輕微的已癒合的,安全的藥害1處,其面積不得>1/8cm2
日灼傷 零允許 允許存在呈桃紅色或灰白色的日灼傷1處,其面積不得>1.0cm2
雹傷 零允許 允許有輕微的,已癒合的雹傷1處,其面積不得>1.0cm2
病害 零允許 水爛斑點不得>0.03cm2, 其它病害零允許
食心蟲害 零允許 零允許
其它蟲害 零允許 允許有僅害果實表皮而沒有害及果肉的蟲害疤2處,其面積不得>0.5cm2
果實橫徑(mm) 大果形≥80
中果形≥76 大果形76-79
中果形73-75
3.3.12貯存:梨需較長時間貯存時,必須入冷庫,庫溫保持1.0℃~5.0℃。相對濕度保持在95%以上,存期30天~90天。梨箱在庫房中不得直接落地或靠牆。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鸕鳥蜜梨地理標誌的使用做如下規定:凡在標誌範圍內生產經營的鸕鳥蜜梨,並按照鸕鳥蜜梨生產控制技術規範種植的基地(戶),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已獲得的鸕鳥蜜梨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簽訂相關合同,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鸕鳥蜜梨地理標誌負有監督管理職能,定期對登記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地域範圍、標誌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使用本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違反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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