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浦江桃形李果大頂尖,呈心形,果皮黃綠色,果粉厚,果點小;果肉淺黃色,肉質鬆脆,汁液中,纖維少,風味甜,微酸,有香味。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地形地貌
浦江縣地處浙江中部,隸屬金華市,距浙江省會杭州94公里。地理位置優越,地貌複雜,有平畈、崗地、丘陵和山地等土地類型。縣內地勢西北高東南低,最高峰大畈鄉朝天門,海拔1050米;而最低點浦陽江江道,海拔僅24米。西部和北部壺源江兩岸多為山地和丘陵,其中檀溪、杭坪、虞宅等鄉鎮有小塊盆地錯落;東部和南部亦丘陵環亘;中部為浦陽盆地。浦江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境內河流具有源短流急、河床比降大和徑流季節性變化明顯等山溪型特徵。縣內兩條水系浦陽江和壺源江,均為錢塘江的主要支流,形成了獨特的浦江盆地氣候,晝夜溫差大。浦江的崗地、丘陵和山地為『浦江桃形李』的生長提供了良好的生長環境。
2.2 氣候
浦江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氣溫適中,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17 ℃,一月最冷平均氣溫4.7 ℃;七月平均氣溫28 ℃。年平均降水量1512毫米,年均降水日數156天。平均年日照總時數1746.3小時,年均無霜期247天。『浦江桃形李』的生長及開花結果習性已非常適應當地的氣候條件。
2.3 土壤
浦江土壤屬於亞熱帶常綠闊葉林紅壤帶,以紅壤為主,有機質含量 1.5%以上,pH值5.5~6.5 ,偏酸性,是種植李子較為適宜的土壤。
2.4 水質
『浦江桃形李』的灌溉用水為浦陽江和壺源江的支流水系,水質優良,達一類水標準。
三.地域範圍
『浦江桃形李』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浦江縣所轄浦陽街道、浦南街道、仙華街道、黃宅鎮、鄭宅鎮、岩頭鎮、白馬鎮、鄭家塢鎮、前吳鄉、花橋鄉、杭坪鎮、虞宅鄉、檀溪鎮、大畈鄉、中余鄉,共計 15 個鄉鎮(街道),北至岩頭鎮的禮張村,東至鄭家塢鎮的溪東村,南至黃宅鎮的陳鐵店村,西至杭坪鎮的杭坪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9°42′~ 120°07′和北緯29° 21′~29°41′之間。種植面積2萬畝,年產鮮果4萬噸,保護區域面積2萬畝。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感官品質特徵
果大頂尖,呈心形,果皮黃綠色,果粉厚,果點小;果肉淺黃色,肉質鬆脆,汁液中,纖維少,風味甜,微酸,有香味;果核小、半離核,近核處有空腔。
4.2 理化品質指標
內在品質特色指標主要為:可溶性固形物%≥12.6%,可滴定酸(以蘋果酸計g/kg)≤7.1,維生素C(mg/100g)≥4。
4.3 質量安全規定
『浦江桃形李』產品生產是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相關標準要求的。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園地選擇
園地產地環境條件必須符合GB 309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5084《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及GB 15618《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年日照時數1700 小時 以上,年積溫2 500℃以上。建園時,應符合當地農林產業發展規劃,選擇陽光充足、交通方便,避風、南向或東南向,平地或坡度在25°以下的地方建園。園地要求pH 5.5~6.5,地下水位在0.8 米以下,以土壤深厚肥沃、結構疏鬆的沙質壤土、低丘緩坡為宜。
3.2 整地開溝
若在山地種植,其坡度要在25°以下,全墾深挖20至25厘米,坡度較大的山坡宜做成水平梯田。山地種植按照地形栽種,一般株、行距為3×4米;平原地區株、行距一般為3×5米,根據管理水平不同也可以將行距擴大到6米。栽植前在穴內施50~100千克土雜肥、鈣鎂磷肥0.5~1.0千克,與表土混合填於穴內。起壟栽培,按照排水條件,壟高25~45厘米,壟面寬1.5~2.0米,形成中間高兩邊略低的拱形壟面。
3.3品種範圍
以『浦江桃形李』為主要栽培品種。
3.4 苗木定植
3.4.1苗木選擇
浦江桃形李以南方毛桃作砧木,栽植苗木時,宜選擇地上部粗壯、根系發達、芽眼飽滿的嫁接苗,利於返青成活。一般選擇高1米以上、莖基粗1.0 厘米以上的一級苗栽種。
3.4.2定植時間
落葉後到春芽萌發前(12月中下旬到第二年3月中旬)定植。按通常採用芽接苗,定植時嫁接處應高出地面2厘米左右。栽後踏實根部泥土,澆足定根水。
3.4.3定植密度
行距4.0~6.0米,株距3.0~4.0米,每畝定植37~55株。
3.5土肥水管理
3.5.1土壤管理
秋季結合施基肥進行土壤深翻,有利於根系生長。提倡使用農作物秸稈在樹冠下覆蓋壓草,提高土壤有機質。使用石灰、稻殼等調節土壤pH值到5.5~6.5。
3.5.2 施肥
3.5.2.1:根據土壤肥力水平確定用肥量為基本原則,施肥根據肥力情況平衡施肥,增施有機肥,限制使用含氯化肥。施肥方法採用環狀或行間溝施。
3.5.2.2 :幼齡樹定植萌芽後,薄肥勤施。3~7月,每月施肥2次, 用0.1%尿素加1%過磷酸鈣水溶液澆施;8~10月每月施肥1 次,每畝撒施複合肥5~6kg。
3.5.2.3: 盛果樹目標產量每株控制在40~60千克,需氮肥(N)約0.8~2.3千克、鉀肥(K2O)0.6~1.2千克、磷肥(P2O5)0.1~0.4千克;石灰用量按土壤酸鹼度而定,以維持pH值5.0~6.5。
(1)基肥:11~12月結合深翻,離樹榦1米處挖環狀溝深施有機肥,每株施腐熟有機肥25~40千克、複合肥(17:17:17)1.0~1.5千克,中微量元素0.1~0.2千克。
(2)壯果肥:5月中旬每株施複合肥或高鉀複合肥0.5~1.0千克。樹勢弱的可增加葉面噴施1~2次500~600倍磷酸二氫鉀水溶液。
3.5.2.4 :老齡樹結合土壤深翻,增施有機肥和菌肥,改善土壤條件,並適當增加化肥用量與次數,以利恢復樹勢,延緩衰老,提高坐果率。
3.6水分管理
灌溉水的質量應符合GB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要求。4~6月份雨水較多,應做好排澇;6月下旬至7月份果實膨大期,連續乾旱7d後,應灌水;施肥後灌透水。
3.7整形修剪
3.7.1整形
初定植的樹苗在春季萌芽前於苗高40~50厘米處定干,萌芽後選擇3~4個生長勢強、分布均勻、上下有一定間隔的強枝作主枝,其餘枝為輔助枝,強枝長到50厘米左右給予摘心,促進二次萌芽。每個主枝上留3~4個側枝,形成開心型樹冠。投產期控制樹高2.5米左右,冠徑3~4米左右。
3.7.2修剪
3.7.2.1冬季修剪:疏去重疊枝、病蟲枝、交叉枝、直立徒長枝,增強果園通風透光水平;拉枝開角,要掌握枝條修剪與疏枝、拉枝相結合的辦法,抑制樹勢。
3.7.2.2春季修剪:4月開始,以抹芽為主,去弱留強、疏密留稀。
3.7.2.3夏季修剪:在夏梢將停止前10 d左右,進行適當修剪,控制在全年修剪量的25%以下。對生長勢特彆強的枝條短截或去除,去強留中;對上層枝、外圍枝適當修剪,採取短截、剪除或扭梢方式,保留合理的結果枝條。
3.8保花保果與疏果
3.8.1 保花保果
做好肥水管理,保證樹體健壯不徒長;及時防治病蟲害,花期可噴施0.2%硼砂、0.3%磷酸二氫鉀以提高坐果率。
3.8.2疏果
在硬核期後5~10d內進行疏果,先疏去病蟲果、畸形果、密生果。結合樹勢情況按照葉果比20∶1定留果量,每個果之間距離在3~5厘米。
3.9 病蟲害防治
3.9.1防治原則
按照「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以農業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采果前1個月不再進行化學農藥防治。
3.9.2防治方法
3.9.2.1農業防治:增施有機肥,合理負載,保持樹勢強壯;做好果園清潔、清溝排水、深翻除草、合理修剪,加強通風透光,提高植株抗病力;剪除病殘枝條,降低越冬病蟲基數。
3.9.2.2物理防治:用頻振式殺蟲燈、黑光燈吸引和誘殺成蟲防治趨光性害蟲吸果夜蛾、金龜子、天牛、桃蛀螟等,果園外圍10米懸掛糖醋酒(1∶1∶1)液,並使用色板混合誘殺害蟲。提倡果園內種植矮桿綠肥,防止水土流失,給天敵創造良好的棲息繁殖場所,保護果園生物多樣性。
3.9.2.3 生物防治;應用性誘劑、生物源農藥防治害蟲;在園內增添天敵食料,設置天敵隱蔽和越冬場所,飼養天敵,保護和利用天敵;限制農藥使用,減少對瓢蟲、捕食蟎等天敵的傷害。
3.9.2.4化學防治:加強病蟲發生動態的監測與預報,適時用藥以提高防治效果。合理選用農藥和施用濃度,嚴格控制農藥的安全間隔期、施用量、施用濃度和次數,盡量減輕化學農藥對環境的污染和天敵的傷害,避免化學農藥對果實的污染。注意不同作用機理的農藥合理混用和交替使用,避免病蟲產生抗藥性。『浦江桃形李』主要病害有細菌性穿孔病、流膠病、炭疽病、褐腐病、縮葉病等,主要蟲害有蚜蟲、桃蛀螟、李小食心蟲、白粉蚧、天牛、吸果夜蛾、刺蛾等(化學防治方法參考附表1)。
3.10 採收
3.10.1採收時間:『浦江桃形李』採收時間一般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當果實出現固有的色澤和風味時可進行採收。
3.10.2採收原則:根據市場要求、氣候條件、果實成熟度和用途、分批採收,先採大果,輕采輕放。
3.10.3採收方法:採收時用手連果柄摘下,盡量要保護果粉完整,防止損傷,切忌用竹竿敲打。
3.11貯藏
浦江桃形李貯存在乾燥、避光、通風良好的庫房內,在常溫下能貯存7~10d,在0~4℃的冷庫中能貯藏1個月。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的有關規定,對浦江桃形李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使用作如下規定:凡在標誌範圍內生產經營的浦江桃形李,並按照浦江桃形李生產控制技術規範生產的基地(戶),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已獲得的浦江桃形李農產品地理標誌,必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申請,並簽訂相關合同,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式。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浦江桃形李農產品地理標誌負有監督管理職能,定期對登記的浦江桃形李地理標誌的地域保護範圍、地理標誌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積極鼓勵農業生產經營者和個人對浦江桃形李地理標誌使用進行社會監督。使用浦江桃形李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對產品的質量和品牌信譽負責。違反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