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胡椒

一.產品介紹

胡椒果為球形,果粒成熟飽滿,果直徑3-6毫米,成熟時為黃綠色、紅色。果實直接晒乾,為黑胡椒;脫皮後再晒乾,為白鬍椒。
黑胡椒研碎製成的胡椒粉為暗黑色;白鬍椒研碎製成的胡椒粉顏色為灰黃色。胡椒粉具有濃郁的香辛辣味,為人們喜愛的一種辛香調味料。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瓊海市屬於熱帶季風及海洋濕潤氣候區,光、水、濕、熱條件優越,全年無霜凍,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在24.3℃,年平均日照2036.6 h,平均降水量2127 mm。瓊海胡椒9-10月留花,翌年1-2月座果,春季氣候暖和有利授粉授精和座果;果實發育至成熟期在3-7月份,此期光照充足有利胡椒果實發育又能避開颱風季節,對於發展瓊海胡椒生產條件十分有利。
(1)土壤地形地貌情況:瓊海市背山面海,地勢自西向東呈階梯狀傾斜,地形地貌豐富,全市土壤共分為11個土類、16個亞類、45個土屬、105個土種,11個土類分別是水稻土、黃壤、赤紅壤、磚紅壤、紫色土、菜園土、潮沙泥土、濱海沙土、濱海鹽漬沼澤土、沼澤土和石質土。瓊海胡椒主要選擇磚紅壤、石質土種植,在磚紅壤、石質土的土壤上種植的胡椒,果實飽滿、品質上乘。
(2)水源、水質情況:瓊海萬泉河貫穿大部分胡椒種植區域,利用其水庫、水利渠道或打井抽水灌溉,灌溉用水水源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的要求。
(3)獨特優越的生態環境:瓊海市生態環境優越,冬春季氣候溫暖有利開花授粉授精,春季光照充足、溫度適宜有利坐果,夏季高溫多雨有利果實發育。由於獨特的氣候條件,使瓊海胡椒營養生長旺盛、果實積累干物質豐富、果實飽滿,具有濃郁的香辛風味。

三.地域範圍

瓊海胡椒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瓊海市全境,包括:長坡鎮、中原鎮、大路鎮、嘉積鎮、陽江鎮、會山鎮、龍江鎮、石壁鎮、萬泉鎮、潭門鎮、博鰲鎮、塔洋鎮12個鎮204個行政村和彬村山華僑農場。地理坐標為:東經110°07′05″-110°40′50″,北緯18°58′50″-19°28′35″之間。瓊海胡椒生產規模6920.09公頃、年產量1.31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產品品質特色
(1)外在感官特徵:胡椒果為球形,果粒成熟飽滿,果直徑3-6毫米,成熟時為黃綠色、紅色。果實直接晒乾,為黑胡椒;脫皮後再晒乾,為白鬍椒。
黑胡椒研碎製成的胡椒粉為暗黑色;白鬍椒研碎製成的胡椒粉顏色為灰黃色。胡椒粉具有濃郁的香辛辣味,為人們喜愛的一種辛香調味料。
(2)內在品質特徵:胡椒鹼≥4.0%,水分≤14.0%,灰分≤3.5%,揮髮油≥1.0%。
4.2 質量安全規範
(1)病蟲害綠色綜合防控
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採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態調控以及科學、合理、安全使用農藥的技術,達到有效控制胡椒病蟲害,確保胡椒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
①胡椒瘟病綜合防治
a) 摘除病葉:病葉少的植株,露水干後摘除病葉(病花、果穗),噴葯保護。病葉多或天氣不好,可先噴葯 1次,再摘除病葉。
b) 葉片噴葯:病葉摘除後,可選用 68%精甲霜•錳鋅或 25%甲霜•霜霉威或 50%烯醯嗎啉 500 倍液,整株噴洒,以葉片正反面均濕、
藥液滴下為宜。每隔 7 d~10 d 天噴 1 次,持續 2~3 次,直到無新病葉產生為止。

c)胡椒頭淋葯:發病初期對病株四個方向最近的各 2 株胡椒頭淋葯,可選用淋 68%精甲霜•錳鋅或 25%甲霜•霜霉威250~400 倍液淋植株樹冠下土壤,每次每株 3 kg~5 kg,每隔 7 d~10 d 天噴 1 次,持續淋葯 2~3次。
d)土壤消毒:用 1% 硫酸銅,或 68% 精甲霜•錳鋅、或 25% 甲霜•霜霉威、或 50% 烯醯嗎啉 500 倍液對感病植株周圍土壤進行消毒。雨天濕度大時亦可用 1︰10 粉狀硫酸銅和沙土混合,均勻撒在樹冠下及植株中間土壤,每畝用硫酸銅 1.5 kg~2.5 kg。
e)病死株處理:及時挖掉病死植株,在園外低處集中燒毀。植穴用火燒或用 2%硫酸銅液消毒或暴晒 6 個月左右。
②胡椒細菌性葉斑病綜合防治
a) 雨季到來前將園內感病葉片全部摘除並集中燒毀,選用 1%波爾多液、或 77% 可殺得可濕性粉劑500 倍液、或 72% 農用硫酸鏈黴素可溶性粉劑 2000 倍液噴洒病株及其鄰近植株,7 d~10 d 噴1 次,持續 3~5 次。
b) 病葉過多、人工摘除困難的植株,可噴施 1%硫酸銅液促使葉片脫落,再噴 72%農用硫酸鏈黴素可溶性粉劑 2000 倍液保護傷口。流行期噴 1% 波爾多液或 72% 農用硫酸鏈黴素可溶性粉劑 2000倍液,10 d~14 d 噴 1 次,持續 2~3 次。
③胡椒根結線蟲病防治
選用 10% 噻唑磷顆粒劑(福氣多)或 3%好年冬顆粒劑 50 g~100 g 埋在發病植株根盤 10 cm ~30 cm 深處,蓋土並淋水保濕。
(2)適時採收與要求
採收期5~7月份,當每穗果實中有2~4粒果變紅時,即可採摘整穗果實;採收後期,胡椒果穗上大部分果實變黃時,可採摘整穗果實。
(3)胡椒初加工安全要求
嚴格按照下列標準執行:《胡椒初加工技術規程 》(DB46/T 175)、《胡椒粉》(DB46/T 33)。
(4)產品包裝要求
包裝材料必須清潔、防潮、無破損、無異味。
(5)儲存運輸要求
防日暴晒、雨淋、高溫、擠壓,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物品混貯混裝運輸。
(6)建立田間管理檔案
農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如實填寫農產品生產記錄,並建立企業檔案、基地檔案、生產記錄、產地證明等資料庫。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選擇石質土、磚紅壤的緩坡地建園
瓊海胡椒種植園選擇石質土、土磚紅壤的緩坡地建園,這兩種土壤的緩坡地土層深厚、比較肥沃、結構良好、易於排水。
3.2 規劃小區種植
瓊海胡椒種植園按照3~5畝為規劃一種植小區,小區內設置排水溝、水肥池。小區(3~5畝)建園是瓊海當地椒農多年來積累的抗風種植經驗。
3.3 椒園套種檳榔夏季遮陰
胡椒不耐暴晒,瓊海椒園採取每二行胡椒套種一行檳榔(畝植胡椒130株、檳榔65株),在夏季可遮陰,保護胡椒正常生長、提高產量,又可收穫檳榔,一舉兩得。
3.4 繁育壯苗
以印尼大葉種胡椒為種植品種,選擇生長健壯、無病害的1~3年生優良植株作為母樹,割取健壯主蔓做種苗。
3.5 合理密植
一般株行距為2m ~2.5 m×2.3 ~2.5 m,畝植胡椒130-150株;土壤肥力差的園地適當密植,土壤肥沃的園地適當疏植。
3.6 加強樹體管理,培養高產樹型
①綁蔓
新蔓抽出後每隔10 d左右綁1次,一般在上午露水干後或下午進行。綁蔓前按要求選留2條新蔓,切除其餘的主蔓。將幾條主蔓合理分布綁於支柱上,調整分枝使其自然伸展,每2~3個節綁1道,做種苗的主蔓應每節都綁。未木栓化主蔓用柔軟的塑料繩或麻繩綁蔓,木栓化的主蔓用尼龍繩綁蔓。
②摘花摘葉
對生勢旺盛、冠幅大、老葉多的植株進行合理摘葉。
③剪蔓

在 3~4 月和 9~10 月進行,不宜在乾旱、溫度過高或過低、下雨的天氣和發生病害時剪蔓。第 1 次剪蔓:定植後 6~8 個月、植株大部分高達 1.2 m 時進行。在新蔓長出後分生的 2 條結果枝上方空節中間處剪蔓,如剪口下方有空節,則待剪蔓後新主蔓長高 20 cm 時進行壓蔓和培土,選留 2~4 條健壯的新蔓。第 2、3、4 、5次剪蔓按照第1次剪蔓方法操作,其中第3或4次剪蔓後適當剪除送嫁枝,經過5次剪蔓後,每株胡椒留 6~8條主蔓。封頂就是在第 5 次剪蔓後,在新蔓第二層分枝之上,將幾條主蔓向支柱頂部中心靠攏,按順序交叉綁好。再在離交叉點 3 節處將各條主蔓去頂,使之逐漸形成圓柱形樹冠。
5~6月份,在颱風季節到來之前,逐園逐株檢查,及時更換損壞的綁繩以防主蔓脫柱扭傷,及時換綁加固,同時對綁繩過緊的應進行鬆綁,以防主蔓被綁繩勒傷,鬆緊適度,打活結。
④剪除頂芽
胡椒剪蔓後往往大量萌芽,抽出新蔓。應按留強去弱的原則,留足6~8條主蔓,及時切除多餘的芽和蔓。每年從植株頂上部會抽出大量新蔓,長期生長會導致植株出現戴帽現象,應及時剪除。樹冠內部抽出的徒長蔓,缺少光照,纖弱徒長,應及時剪除。
3.7 培養與留秋花,提高品質
胡椒在瓊海春、夏、秋和早冬花都可開花,但瓊海胡椒生產管理要求僅保留秋花(9~11月主花期)的花芽,其它季節的花芽全部摘除。秋花經過冬春季生長,相對春、夏花果實發育時間長,積累的干物質多,果實飽滿,品質優。
3.8 合理施肥與土壤管理
①幼齡胡椒施肥
以水肥(畜糞、餅肥、綠葉、過磷酸鈣和水一起漚制至腐熟)為主,一般每月1至3次水肥,每株每次施用量分別為2 kg~8 kg,在植株兩側樹冠外和胡椒頭外沿挖肥溝輪流溝施。
②結果胡椒施肥
以腐熟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施攻花肥一般在8月份,大多數胡椒植株中部腋芽萌動時,結合天氣土壤濕潤,就及時施攻花肥,每株施腐熟細碎有機肥15 kg,再結合適量化肥。在植株兩旁半月形溝施,或在植株兩旁和後面「馬蹄」形環溝施。

一般在9月份,根據胡椒開花情況,花多可多施,花少可少施或不施,以每株施水肥為主,化肥適量。
④施養果保果肥
一般在11月份,胡椒果實迅速長大,需要增加養分,以每株施水肥為主,化肥適量。
⑤施養果養樹肥
翌年3~4月,為確保胡椒果實飽滿和樹體養分充足,每株施腐熟有機肥10 kg,以及適量水肥和化肥。
⑥鬆土、培土
鬆土可在每年春季或冬季時進行,一般分為深鬆土和淺鬆土,先在樹冠周圍淺松,逐漸往樹冠外圍深松,深度15 cm~20 cm。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嚴格來自登記確定的地域保護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不得向地理標誌使用人收取使用費。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同意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瓊海胡椒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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