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蚝

一.產品介紹

暫缺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1) 水文水質條件
台山蚝采苗和養殖育肥區在鎮海灣、廣海灣西部和黃茅海海域,三個海域均位於鹹淡水交匯且交換量大的河口淺海水域。鎮海灣是那扶河的出海口,廣海灣是由大隆河、斗山河、譚嚳河匯合成的三夾河的出海口,黃茅海則是潭江的出海口。這些海域海面遼闊、潮汐規律、海流通暢,無赤潮,少污染源,加上河水帶來豐富的營養物質和礦物質,形成了連片生態優良的鹹淡水交匯海域。
(2) 氣候條件
台山市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陽光充足,年日照時數約2000 h;氣候溫和,年平均氣溫(21.6—22.8)℃,四季少霜無雪;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1936 mm。台山蚝天然采苗、養成和育肥的三個海域表層水溫年度變化範圍在(15—32)℃間,處於蚝生長的適宜水溫區間。
(3)水生生物資源狀況
台山市擁有海域總面積約2627 km2,其中20 m等深線以內的淺海2290 km2。全市海(島)岸線長649.2 km,大小島嶼265個,面積251.1 km2,潮間帶170.7 km2。多樣的海域環境為各類水生生物提供了適宜的繁殖生長環境,是魚類、甲殼類、軟體類、浮游生物等棲息、繁殖和撫育的天然場所。這些海域有魚蝦蟹共計800餘種;鎮海灣、廣海灣海域共有浮遊動植物各51和54種屬,硅藻門最豐富,與有機碎屑等為蚝提供了充足的餌料。

三.地域範圍

台山市地處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西南部,東北與新會區接壤,西北與開平市相鄰,西南與恩平市和陽江市毗連,東南隔崖門海口與珠海市相望,南面是南海。台山蚝保護區域包括台山所轄的深井鎮、汶村鎮、北陡鎮、海宴鎮、川島鎮、廣海鎮、都斛鎮、赤溪鎮,共8個鎮。地理坐標東經112°21′-113°5′,北緯21°36′-22°7′,養殖面積6200 hm2,年產量85300 t。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1) 外在感官特徵
生長於鹹淡水交匯海域的台山蚝具有「一大、二肥、三白、四嫩、五脆」的特徵。「一大」指蚝殼凸起顯著、個體大,最大個體可達40 cm以上,普遍上市規格15 cm;「二肥」指蚝體肥滿、出肉率高(16.5%±3.9%);「三白」指蚝肉色澤光潔、呈乳白,煮熟後仍飽滿白凈;「四嫩」指蚝肉嫩滑爽口、味道鮮甜、無渣;「五脆」指蚝肉脆口、富有彈性。
(2) 內在品質指標
台山蚝營養豐富,富含蛋白質、各類氨基酸和人體所需的各金屬元素。根據測定,台山蚝蛋白質≥8.51%,脂肪≥0.11%,必需氨基酸≥1.93%,呈味氨基酸≥2.63%,鈣≥14.6 mg/100g,鐵≥2.12 mg/100g,鋅≥21.7 mg/100g,硒≥0.038 mg/100g。
(3) 安全要求
台山蚝在養殖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漁業水質標準》(GB 11607)、《無公害食品 海水養殖用水水質》(NY 5052)、《無公害食品 水產品中漁葯殘留限量》(NY 5060)、《無公害食品 有毒有害物質限量》(NY 507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
應選擇風浪小,潮流暢通,無污染源,海水中含豐富單胞藻種類,餌料生物豐富,鹹淡水交匯並交換量大的港灣;水質應符合NY5052的規定;底質宜為泥沙底;沿岸高潮區局部應有紅樹林及草灘分布;海水鹽度8‰—25‰為宜,水溫(15—33)℃為宜。
(2)采苗和培苗
台山蚝天然苗採集區主要在鎮海灣(深井鎮、汶村鎮)和黃茅海(赤溪鎮、都斛鎮),其中深井鎮采苗量最大,年產約1.9億板(約合19億粒蚝苗)。蚝苗附苗器包括水泥板、水泥圓餅和繩結,以水泥板最普遍適用。采苗分春夏季和秋季,春夏苗在每年4月至5月,即清明節前後投放附苗器;秋苗則是每年9月至10月。
天然蚝苗採集過程中,需定期檢查附苗器,觀察附著數量和大小,選擇殼長5 mm以上,顏色以褐色為宜,平貼生長,殼緣不翹起的苗種,當稚貝殼長度達到5 mm以上時,及時轉移至暫養區進行掛吊暫養。
苗種殼長規格達到(1—3)cm,每片水泥片附苗 12 個以上時,將 6 片水泥片串成一串進行中培。中培多採用筏式、延繩式以及少量插樁法,台架由水泥樁、浮球、橛纜、竹筏等構成。一般每根橛纜(50—100)m,纜間距為(8—10)m,苗串間距為 40 cm;每個筏長 100 m,筏排間距為(30—40)m,苗串間距為 30 cm。中培苗種殼長達到8 cm,可移至養成場養成。
(3)養成控制
採用吊養和插樁養殖,以吊養為主。根據不同的水文特點,吊養又可採取浮筏式和延繩式。養成台架由水泥樁、浮球、橛纜、竹筏等構成。樁架、浮筏相互間的距離需在(50—100)m之間,每個筏長 100 m,筏排間距為(50—100)m,苗串間距為(30—50)cm;延繩式一般每根橛纜 50 m,纜間距為(6—8)m,苗串間距為(40—60)cm。吊養苗繩的著苗段長約1 m,設置8—9個粘苗點,相鄰粘苗點的間距(12—15)cm,每個粘著點粘2—3個蚝苗,相鄰吊的間距(30—50)cm。具體布局視海域水體交換情況而定。
(4)產品收穫和產後處理
蚝苗經養成至殼長15 cm以上,可擇機進行收穫。上市前的秋冬季(8—12月),可選擇餌料豐富的海灣、咸圍或接近河口的水域育肥。在蚝軟體部最飽滿的冬春季,即當年10月至翌年4月,視市場行情收穫上市。
蚝收穫後應暫養於鹽度為8‰—30‰的水中,蚝鮮肉需浸泡於鹽度為8‰-30‰的水中;蚝鮮肉裝於無毒無味以及便於清洗的箱子或保溫箱中,貯存於清潔庫房,防止有害物質的污染,鮮肉保持溫度為(0—4)℃,冷凍品中心溫度應低於-18℃。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台山蚝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台山市蚝業協會
提出申請,獲得許可後方可採用台山蚝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字樣和標誌圖案,並按照《台山蚝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生產和按照《台山
蚝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台山蚝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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