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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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銅陵市義安區(原銅陵縣)位於安徽省中南部,該區順安、鐘鳴、西聯三鎮屬北亞熱帶濕潤季風過渡區。四面低山、丘陵環抱,自然形成了獨特的小盆地型氣候,域內四季分明,夏季火熱濕潤,冬季乾燥寒冷。年平均氣溫16.2℃,極端最高氣溫40.2℃,極端最低氣溫-11.9℃,年≥10℃。積溫5000h左右,年平均無霜期247天,年平均太陽輻射總量476LJ,光照較為充足。年平均降水量1364mm,且主要集中在6-9月份,約佔全年降水量的60%。三鎮的主產區鳳凰山盆地土壤主要為酸性結晶岩——花崗閃長岩風化發育而成的金砂土。該土壤土體厚,質地砂壤,中性——微酸性,含有多種礦物質和微量元素,有利於鳳丹肉質根膨大,干物質積累多。
三.地域範圍
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所轄順安鎮、鐘鳴鎮、西聯鎮共計3個鎮12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7°48′46″~118°09′40″,北緯30°51′53″~31°02′34″。生產規模1000公頃,年產量0.15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
銅陵鳳丹源於毛莨科(Rannuculaceae)植物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 Andr)的乾燥根皮。本品呈筒狀,有縱剖開的裂縫,合縫緊密,芯小肉厚。外表面均勻光滑,皮孔明顯,有明顯的細縱紋理,斷面有光澤呈白色,可見丹皮酚結晶。質脆硬,折斷面較平坦,粉性足,氣香濃,味微苦澀。
4.2 內在品質指標
水分(%) ≤ 13,總灰分(%)≤4.5;浸出物(%) ≥ 18;丹皮酚(%)≥1.5。
4.3 安全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要求執行。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 種植地選擇
鳳丹喜寒畏熱,喜燥忌濕,忌連作。應選擇地勢高敞、坡度適宜、通風透光、土層深厚、疏鬆肥沃、排水良好的荒山荒坡地塊,或前茬種植花生、芝麻、黃豆、玉米等農作物的地塊,遠離工業和其它污染源。
3.2 品種
牡丹皮系列——鳳丹白。
3.3 栽培技術
3.3.1 整地作畦
在秋冬初春季節,對生荒土地進行開墾深翻,熟地在秋冬季節或7-8月進行深翻,深翻土壤不低於60cm。在夏季或秋季,將深翻過的土塊打碎整細,清除石塊、草木植物根,進行整平。山坡地順坡整平,平地做成溝深30cm以上的高畦,畦寬2-3m,畦面成弧形或饅頭狀,以利排水。並在整地過程中分別用50%辛硫磷和50%多菌靈,殺菌、殺蟲。
3.3.2 選種育苗
選4-5年生無病蟲害的鳳丹植株籽作種。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采果實後,攤放在通風陰涼室內處理。在立秋後白露前適時播種,每畝用種60Kg。
3.3.3 選苗移栽
鳳丹栽植一般為10-11月份,選擇生長健壯,無病蟲害的2-3年生幼苗移栽。栽植密度:行距40-45cm,株距為35-40cm,每畝4000-4500棵(穴)。栽植方法:穴空深度為10cm,每穴放2株苗(大苗1株),以45°的角度斜栽。
3.4 田間管理
3.4.1 中耕除草
幼苗定植一、二年內,要經常鬆土、拔草,保持田間無雜草,秋冬季節要淺耕鬆土。
3.4.2 施肥
每年春秋施有機肥,在鳳丹根系附近部位施下腐熟的餅肥或複合肥。每年追肥2次,初春、深秋各一次。複合肥40-50Kg或餅肥150-170Kg。
3.4.3 摘除花蕾
移栽3年的鳳丹在3月底4月初(除留種外)要將花蕾摘除,以節省養分消耗。摘蕾時間宜選在晴天進行。
3.4.4 整形修剪
每年秋季落葉後,進行一次全面修剪。剪去開花結實後退縮的枯枝、過密枝,使其通風透光,以減少來年病害發生。
3.5 病蟲害防治
3.5.1 病害
主要病害有根腐病、鏽病、葉斑病。
3.5.2 蟲害
主要蟲害有蠐螬、地老虎、螻蛄、白螞蟻等。
3.5.3 防治
首先注意做到清溝瀝水、清潔田園、清除病株,然後根據病蟲為害情況進行防治。
3.6 採收加工
栽後4-5年即可採收,起挖時間一般在8-10月份最佳。起挖的鮮根在室內存放2-3天,先摘下鬚根,兩手抓住某一根條,同時用力反向扭轉,扭裂根皮,將木質芯從根皮斷口處抽出(保持藥材完整),稱抽筋。然後分級晾曬,晒乾至水分13%以下貯存。不到七成干時,應置於室內攤開,不能堆積存放。否則會出現裂口變色,有損產品品質。
3.7 包裝、運輸、貯存
3.7.1 包裝
外包裝用雙瓦楞紙箱包裝,規格為25kg,並在每件包裝上註明品名、品牌、等級、產地、廠名、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
3.7.2 運輸
運輸工具或容器應具有良好的通氣性,以保持乾燥,並應有防潮措施,不應與其它有毒、有害及易串味的物質混裝。
3.7.3 貯存
鳳丹包裝後應置於陰涼、乾燥的庫房內貯存,並注意防鼠、防潮等。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銅陵市義安區牡丹產業協會)申請使用銅陵鳳丹農產品地理標誌:
5.1.1 生產經營的銅陵鳳丹來自確定的地域保護範圍;
5.1.2 已取得登記銅陵鳳丹相關生產經營資質;
5.1.3 具有銅陵鳳丹市場經營能力。使用銅陵鳳丹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5.2 銅陵鳳丹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5.2.1 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使用銅陵鳳丹農產品地理標誌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5.2.2 可以使用登記的銅陵鳳丹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5.3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5.3.1 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5.3.2 保證銅陵鳳丹農產品品質和信譽;
5.3.3 正確規範使用銅陵鳳丹農產品地理標誌。
5.3.4 銅陵鳳丹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銅陵鳳丹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3.5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3.6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