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泗縣金絲絞瓜果形短橢圓形,果皮黃色、單瓜重1.5kg左右,成絲率在50%以上;瓜肉由瓜絲彼此鑲嵌排列環繞、自然成絲,瓜絲金黃,口感清香脆嫩。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土壤情況。泗縣境內大部分為坦蕩平原,海拔在20米以下的平原面積佔總面積的90.9%。產區地域平坦,土地資源豐富,土壤以砂礓黑土,潮土為主,土壤肥沃,富含鉀素及微量元素適宜泗縣金絲絞瓜的生長。泗縣金絲絞瓜的優良品質是世代泗縣人民在保護其原生態品質前提下,精心培育的結果。利用現有土壤優勢,加上巧施有機肥是維護金絲絞瓜原生習性重要措施。為了保證金絲絞瓜生長有足夠的養分,農民都把輪作和農家肥作為主要措施來做。既使化肥為主流的今天,廣大農民仍然堅持施有機肥為金絲絞瓜提質的重要途徑。正是由於堅持使用有機肥,滿足了泗縣金絲絞瓜原生態生長的要求,穩定品種遺傳特性,所以,泗縣金絲絞瓜的瓜絲金黃,口感清香脆嫩品質特性,才能得到傳承和鞏固。
2.2氣候情況。產區屬暖溫帶半濕潤性季風氣候區,光照充足,雨量適中,雨熱同期。年日照時數為2284至2495小時,日照率 52%至 57%,年均氣溫14℃,年均無霜期200至220天。 多年平均降雨量為 895.6mm。雨季降雨量佔全年的56%,氣候資源優越,有利於金絲絞瓜等農作物生長。光照是適宜金絲絞瓜生長的重要因素之一。泗縣每年的5-6月降雨較少,光照充足,非常適宜金絲絞瓜的瓜絲的成型和外觀、口感等品質的提升。特別是塑料薄膜的出現,泗縣農民創造的塑料小弓棚金絲絞瓜栽培模式,不僅使絞瓜提前20天左右上市,同時由於時間的提前晝夜溫差加大,也進一步提升了絞瓜的品質。
三.地域範圍
泗縣金絲絞瓜產地位於安徽省宿州市泗縣境內,涉及泗城鎮、草廟鎮、黑塔鎮、劉圩鎮、山頭鎮、大庄鎮、黃圩鎮、屏山鎮、長溝鎮、墩集鎮、開發區,共計11個鄉鎮(區)行政區域內,地理坐標為東經117°39′18″~118°08′35″,北緯33°26′18″~33°44′35″之間。生產區域種植規模35萬畝,年產泗縣金絲絞瓜100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
果形短橢圓形,果皮黃色、單瓜重1.5kg左右,成絲率在50%以上;瓜肉由瓜絲彼此鑲嵌排列環繞、自然成絲,瓜絲金黃,口感清香脆嫩。
4.2內在品質指標
水分≥80 g/100g,粗纖維≤1.0%,蛋白質含量≥0.6 g/100g,維生素C≥1.2 mg/100g。
4.3 質量安全規定
泗縣金絲絞瓜整個生產過程中的管理制度以及農事活動,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高劇毒農藥,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農產品質量標準。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選育良種。選擇經我地區老品種進行改良後的優質、高產、果形大、抗病性強、商品性好的種子進行播種。種子質量遵循GB 16715.1第1部分:瓜類的規定執行。
3.2 栽培形式。採用露地和獨特的小弓棚覆蓋方式進行標準化生產。起壟栽培,壟寬200cm,壟高20cm。壟上扣寬度2米小弓棚,棚內距棚邊50cm各栽1行金絲絞瓜,行距1米,株距60-65cm,每畝栽植1000株左右。
3.3 施肥要求。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基肥為主。定植前先深翻30cm,每畝使用充分腐熟的農家肥2000-3000kg,同時配合45%(15-15-15)的複合肥30kg作為基肥。在根瓜開始膨大時適當增施鉀肥,如每畝施45%(15-15-15)的複合肥20-30kg,可有效提高金絲絞瓜的成絲率和口感等品質。
3.4整枝方式。及時摘除所有側蔓,每株結瓜1~2個後,留4-6片葉後摘心。中後期要及時摘除老黃葉及病殘葉,以改善植株透風透光條件。採收前10~15天,及時剪去果實周邊的葉片,增加果實光照,促進果實轉色和瓜絲的成形。
3.5授粉。泗縣金絲絞瓜屬於異花授粉植物,雌花往往比雄花出現早,易發生花期不遇,生產上必須分期播種,以提供充足花粉。授粉主要靠蜜蜂等昆蟲,必要時需要人工授粉。授粉後第4天摘去幼瓜前端萎蔫的雌花花冠,以免引起病害。
3.6病蟲害防治。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以農業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
3.6.1農業防治:通過合理選擇種植地塊,增施有機肥,輪作換茬,高畦栽培,溝系配套,清除田間雜草或枯株病殘體等農業技術措施的應用,降低病蟲害發生及其危害程度。
3.6.2物理防治:應用防蟲網、黃色黏蟲板及黑光燈等物理防治措施防治蚜蟲等害蟲危害。
3.6.3生物防治:積極保護天敵,使用植物源農藥,如苦參鹼、印楝素等,生物源農藥如多殺黴素、多抗黴素等生物農藥防治病蟲害。
3.6.4化學防治:農藥使用應符合農藥安全使用標準GB 4285和農藥合理使用準則GB/T 8321(所有部分),嚴禁使用違禁農藥。
3.7採收。
金絲絞瓜成熟後應及時採收。首先在距絞瓜3cm地方用鐮刀斬斷瓜柄,同時要注意瓜柄截面的平整和不得使其與瓜分離脫落,以便於後期的儲存作業。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簽定標誌使用協議,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