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早茶

一.產品介紹

溫州早茶(捲曲形)外形緊細、翠綠顯毫;湯色嫩綠明亮;香氣嫩香持久;滋味嫩鮮甘爽;葉底嫩勻成朵。
溫州早茶(扁形)外形扁平光直、嫩綠鮮潤;湯色嫩綠明亮;香氣香高持久;滋味鮮醇甘爽;葉底嫩勻成朵、嫩綠明亮。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地形地貌
溫州市位於浙江省東南部,全市陸地總面積785萬公頃。東瀕東海,南與福建省寧德地區的福鼎、柘榮、壽寧三縣毗鄰,西和麗水地區的縉雲、青田、景寧畲族自治縣相接,北和東北與台州地區的仙居、黃岩、溫嶺、玉環四縣為界。地勢自西向東傾斜,西部屬浙南中山區,迤東高度逐漸降低為丘陵地,東部是沿海平原。由於河流多和山脈直交割切,河口常成溺谷形。
2.2 土壤
據土壤普查資料,全市土壤分紅壤、黃壤、紫色土、粗骨土、石質土、新積土、山地草甸土、潮土、濱海鹽土、水稻土等10個土類,以紅壤類、黃壤類、粗骨土類、水稻土類為主。溫州地質原屬華夏古陸的一部分。溫州早茶種植區域以黃壤和紅壤為主,土壤偏酸性,pH5.35-6.15,有機質含量30-50克每千克。
2.3 水文
溫州市河流發育受地質構造制約,沿華夏式斷裂線流向。幹流大抵西向東流,又因縱橫斷裂影響,支流多構成羽狀水系。境內主要水系有甌江、楠溪江、飛雲江、鰲江,境內大小河流150餘條。溫州陸地海岸線長355公里,有島嶼436個。
2.4 氣候
溫州市為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冬夏季風交替顯著,溫度適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7.3-19.4攝氏度,1月份平均氣溫4.9-9.9攝氏度,7月份平均氣溫26.7-29.6攝氏度。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年降水量在1113-2494毫米之間。春夏之梅雨明顯,夏季多熱帶氣旋,無霜期為241-326天。年日照數在1442-2264小時之間。

三.地域範圍

溫州早茶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地理坐標東經,地理座標為東經119°37′~121°18′,北緯27°03′~28°36′之間。生產地域範圍包括溫州市所轄的鹿城區、甌海區、樂清市、瑞安市、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等9個縣(市、區),118個鄉鎮。現有種植面積25.5萬畝,年產量4657噸。保護區域面積 30萬畝。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產品感官品質特徵
溫州早茶(捲曲形)品質特徵:外形緊細、翠綠顯毫;湯色嫩綠明亮;香氣嫩香持久;滋味嫩鮮甘爽;葉底嫩勻成朵。
溫州早茶(扁形)品質特徵:外形扁平光直、嫩綠鮮潤;湯色嫩綠明亮;香氣香高持久;滋味鮮醇甘爽;葉底嫩勻成朵、嫩綠明亮。
溫州早茶獨特的品質特徵:「嫩、鮮、甘」。
4.2內在理化指標
溫州早茶內在理化指標為:水分≤6.5%、總灰分≤6.5%、水浸出物≥37.0% 、茶多酚≥11% 。
4.3質量安全規定
溫州早茶產品應質量安全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規定。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品種與苗木選擇
品種以嘉茗1號、平陽特早、清明早、黃葉早、智仁早等為主。選用健壯苗木,質量符合GB11767《茶樹種子和種苗》的規定。
3.2栽培管理
3.2.1園地選擇
土壤應選擇深厚的紅壤或黃壤。土壤的pH值4.5~6.5,有機質含量大於1.0 %。以水土保持為中心,山、水、園、林、路綜合治理,路旁設溝,四周植樹,形成良好的生態環境。根據規模、地形和地貌等條件,合理設置道路,包括主道、支道、步道和地頭道。建立合理的水利系統,做到能蓄能排。茶園與四周荒山陡坡、林地和農田交界處應設置隔離溝。
3.2.2園地整理
坡度15°以下緩坡地橫向等高開墾,坡度15°~25°的坡地,按等高線築梯地,梯面寬宜在1.5m 以上。開墾分初墾和復墾兩種。初墾深度50cm左右,復墾深度25 cm~30cm。
3.2.3種植
種植分春季種植和秋季種植。春季種植時間為每年2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秋季種植時間為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單條植的行距150cm,株距30cm,每公頃苗數小於45000株。雙條植的大行距150cm,小行距40cm,株距30cm,每公頃苗數小於90000株。
3.3肥培管理
3.3.1土壤管理
保持水土,應經常維修和保養茶園排灌水系統和梯田,防止梯壁崩塌和圳道淤塞,達到能排能灌。定期耕作,包括淺耕和深耕。適時除草,幼齡茶樹根周圍的雜草直接拔除。在高溫、乾旱和冰凍季節到來前的夏初和秋末,宜在茶樹行間鋪草。
3.3.2施肥
肥料分為有機肥和無機肥。春茶前施催芽肥,夏、秋茶前追肥,秋、冬季結合深耕施基肥。對幼齡茶園,氮、磷、鉀配合施肥。定植後一年內的幼齡茶園,當年或次年初夏第一次施肥,結合鬆土,每公頃用純氮15kg~25kg澆施,夏秋季再追肥1 次~2 次。第二年開始每年分春、夏、秋三季追肥,用量應隨樹齡增長逐年增加。對成齡茶園,以氮肥為主,輔磷、鉀肥。施肥量根據土壤肥力及干茶產量確定,每生產100kg干茶應施純氮20kg~30kg,N、P、K肥按3:1:1比例配施,其中基肥施肥量佔總量的40 %以上,春、夏、秋追肥量比例為5:2:3。
3.4茶樹修剪
3.4.1定型修剪
幼齡茶樹在茶苗移栽定植時用整枝剪在離地15cm~20cm處剪去主枝;第二年3月上旬用籬剪在離地30cm~35cm或在上年剪口上提高10cm~15cm處修剪;第三年春茶採摘後,用籬剪或修剪機在離地45cm~50cm處修剪。
3.4.2輕修剪
成齡茶園可每年或隔年進行一次,春茶採摘後剪去冠面3cm~5cm的枝葉,陽坡茶園可在秋末冬初進行。
3.4.3深修剪
經多年採摘茶樹樹冠面的小枝生長出現過密、過細、節結多的茶園,春茶後或夏茶後剪去冠面10cm~15cm。
3.4.4重修剪
宜在春茶或早茶後進行,用整枝剪或重修剪機將衰老茶樹地上部分的枝條剪去1/2或1/3,重新培育樹冠。
3.4.5台刈
宜在早春或春茶後進行,用台刈鋏或鋒利柴刀將老茶樹離地5cm~10cm地上部枝條全部刈去,重新全麵塑造樹冠。
3.5病蟲害防治
按照「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綠色防控技術,以農業防治為基礎,根據病蟲發生、發展規律,因地制宜、合理運用化學防治、生物防治、物理機械防治等措施,經濟、安全有效地控制病蟲害。加強病蟲預測預報,做到及時、準確地防治。農藥使用按GB4285《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和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所有部分)的規定執行。
3.6鮮葉採摘
採摘時間為2月下旬至5月中旬、8月上旬至9月下旬,茶樹一芽一葉初展時為茶園開採適期。採摘標準為一芽一葉初展至一芽三葉,鮮葉質量要求芽葉完整、鮮嫩勻凈,採摘方法為根據制茶等級按標準採摘,先發先採、分批分次;採用提手采,不得掐采、捋采、抓采和帶老葉雜物採摘。鮮葉用清潔衛生、透氣性良好的竹籃、簍筐等竹製器具盛裝,不得緊壓。鮮葉運送必須及時,運送工具應清潔衛生。
3.7加工工藝
溫州早茶根據加工工藝不同分捲曲形和扁形。加工環境與設備符合GB/T 32744《茶葉加工良好規範》的規定要求。烘乾工藝採用中溫保鮮技術,形成了「嫩、鮮、甘」的獨特品質。
3.7.1溫州早茶(捲曲形)
工藝流程為:攤青→殺青→揉捻→二青→三青→乾燥→整理。
3.7.1.1攤青
鮮葉要分級驗收,分別攤放,攤青厚度不超過20cm,攤青葉失水率控制在10%~15%。
3.7.1.2殺青
殺青掌握「高溫殺青,先高後低,嫩葉老殺,老葉嫩殺」的原則,殺青減重率控制在40%左右。
3.7.1.3揉捻
揉捻投葉量視揉捻機型號而定,揉捻加壓輕、重、輕交替進行,揉捻程度視鮮葉嫩度而定,以葉片細胞組織破碎率達30%~65%,成條率達60%~80%為宜。
3.7.1.4二青(初烘)
採用高溫快烘法,風溫130℃~150℃,攤葉厚度小於2cm,時間8min~12min為宜。
3.7.1.5三青(復烘)
鍋(風)溫120℃為宜,炒(烘)至含水率在20%左右。
3.7.1.6乾燥
按產品質量要求,可採用炒或烘兩種乾燥方式,鍋(風)溫110℃~120℃,炒(烘)至足干,含水率控在6.5%以下。
3.7.2溫州早茶(扁形)
工藝流程為:攤青→青鍋(殺青)→理條→攤涼回潮→輝鍋→整理。
3.7.2.1攤青
鮮葉要分級驗收,分別攤放,攤青厚度不超過5cm,攤青葉失水率控制在10%~15%。
3.7.2.2青鍋(殺青)
按鮮葉等級、數量和設備條件,採用手工炒制或機械炒制,掌握「高溫殺青,先高後低,嫩葉老殺,老葉嫩殺」的原則,投葉量、溫度、力度、時間等控制參數視不同攤青葉、設備條件而定;完成青鍋,初步成扁形(採用殺青和理條方式機械加工工藝則呈挺直條形),茶葉含水量下降40%左右。
3.7.2.3理條
機械炒制方式可運用此工藝,一般嫩殺後理條,投葉量視設備條件而定,芽葉挺直即可,茶葉含水量控制在40%左右。
3.7.2.4攤涼回潮
青鍋葉簸去片末後,及時勻攤在竹匾上,厚度不超過2㎝,攤放時間1h~2h。
3.7.2.5輝鍋
視青鍋(理條)葉數量、等級、回潮程度等狀況,此工藝可一鍋到底或分步進行(如機械加工中,理條葉可先小鍋壓扁成形,炒至含水量約20%出鍋,再並大鍋炒至足干);鍋溫先高後低,後期鍋溫以130℃~150℃為宜,炒至含水量在6.5%以下。
3.8貯存
茶葉應存放在清潔陰涼、乾燥避光、專用倉庫或專用冷庫內。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的有關規定,對溫州早茶地理標誌的使用做如下規定:凡在標誌範圍內生產經營的溫州早茶,並按照溫州早茶生產控制技術規範生產的基地(戶),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已獲得的溫州早茶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簽訂相關合同,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溫州早茶地理標誌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以及對登記的溫州早茶地理標誌的地域範圍、標誌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溫州早茶地理標誌使用進行社會監督。使用本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對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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