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倉雪藕

一.產品介紹

暫缺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地形地貌:長興縣地質構造複雜,境內地層從志留系(除三系)至第四系均有出露。呂山鄉位於長興縣東南部平原㘰區,為浙北低山丘陵向太湖西岸平原過渡的區域,地勢東低西高,屬水網平原地貌,全鄉總面積3850公頃,下轄9個行政村,耕地1758公頃,塘面459公頃,桑地288公頃,物產豐富,素有「魚米之鄉」之稱,也是久負盛名的「水產之鄉、蠶桑之鄉」。
2.2 氣候特徵:長興縣呂山鄉屬北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年平均日照時數1810.3h,年平均氣溫15.6℃,無霜期226d,降水量約1309mm。全年光照充足、氣候溫和、降水充沛、四季分明、雨熱同季、光溫協調,適宜農作物的生長。此區域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特點有利於「胥倉雪藕」的生長和品質特徵的體現,肉質細膩、清脆爽口、甘甜無渣。
2.3 土壤條件:長興縣呂山鄉一帶原本位於苕溪北岸,千百年來因飽受西苕溪洪水漲落帶來的淤泥影響,圩盪湖漾很多,土壤肥沃,土層深厚,有機質含量高,多為珍貴的香灰泥,土壤pH中性至弱鹼性,適宜蓮藕種植。
2.4 水文條件:長興縣位於浙江省最北端,地處蘇、浙、皖三省結合部,東臨太湖,屬於太湖流域,主要河港有龍溪港、泗安港、長興港、合溪新港,它們與和平水庫、泗安水庫、二界嶺水庫、合溪水庫等相連,與太湖相通,構成全縣水系網。呂山鄉為水網平原,水系發達,南有西沼溪沿境而去,北有「東方萊茵河」美稱的「黃金水道 」長湖申航道斜貫而過,中有泗安港、胥倉港十字縱橫,將全鄉自然構成棋盤狀。

三.地域範圍

胥倉雪藕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長興縣呂山鄉,轄呂山、楊吳、呂虹、土斗門、雁陶、金村、南楊、胥倉、龍溪9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9°53′7.61″~119°57′52.93″,北緯30°52′8.28″~30°56′6.65″間。保護區域面積3850公頃,其中蓮藕面積267公頃,年產量6000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感官特徵:青荷藕表皮藕銹少、白嫩、光澤度好,肉質細膩、清脆爽口、甘甜無渣;黃熟藕澱粉含量高,熟食粉糯香甜。
4.2內在特徵:青荷藕澱粉含量大於1.0 g/100 g ,總糖含量大於3.0 g/100 g ,粗纖維含量小於1%,氨基酸總量大於0.6%。
4.3 質量安全:生產、貯運、銷售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雙塘雪藕栽培技術規程」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標準,確保產品質量安全,並做好生產、銷售等相關記錄。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產地選擇:胥倉雪藕栽培的環境技術條件應符合NY/T 5010要求。選擇水源充足、水流緩慢、漲落平穩、排灌便利、保水性好、保肥性強的藕塘,耕作層深度≥40 cm,pH值5.5~7.5。
3.2品種選擇:胥倉雪藕主要品種為 『浙湖一號』、 『飄花』、『鄂蓮6號』。
3.3 栽培技術
3.3.1 定植時間:清明前後日平均氣溫升到13℃左右時開始種植。
3.3.2 藕塘準備:種植前1~2天耖耙,平整土壤。一般魚塘種植蓮藕第一年可不施基肥,新開塘、連作藕塘施用有機肥料作基肥,每畝施用腐熟農家肥1500kg~2000kg和複合肥30kg~50kg。
3.3.3 種藕選擇:選用頂芽完整,具有2~3個完整的藕節、無病斑,無機械損傷的子藕作種藕。
3.3.4定植
3.3.4.1 定植方法:排種前保持淺水3cm~5cm,斜植,栽植深度10cm~20cm,藕頭向下呈20°~30°傾斜,後節略翹起。
3.3.4.2 定植密度:因栽培條件和品種而異。早熟品種宜密植,中晚熟品種宜稀。一般行株距1.5m×1.5m,每穴栽1支或2支。
3.3.5 肥水管理:立葉抽生初期,每畝施尿素10kg~15kg;結藕初期,每畝施複合肥20kg~30kg。封行前,保持淺水10cm~15cm,提高土溫,促進萌發;隨著氣溫升高,蓮藕發生分枝、出現立葉,逐漸加深水位至20cm~35cm;展葉後至結藕前,水位加深至80cm;結藕時水位適當放淺,促進蓮藕膨大。
3.3.6採收:宜在主藕形成2~3個膨大藕節時開始採收嫩藕,葉片黃熟後採收老熟藕,一直可採收到翌年春季萌芽前。
3.4 病蟲防治
3.4.1 主要病蟲:主要病害有褐斑病、腐敗病等,主要害蟲有蓮縊管蚜、斜紋夜蛾、福壽螺等。
3.4.2 防治原則: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優先採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科學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化學農藥。
3.4.3 農業防治:採用無病種藕,及時清園消毒,合理輪作,選用無病種藕等。
3.4.4物理防治
3.4.4.1殺蟲燈誘殺:用殺蟲燈誘殺斜紋夜蛾等害蟲。
3.4.4.2性誘劑誘捕:將斜紋夜蛾性信息素(性誘劑)放置於誘捕器中,誘捕器懸掛在植株上方25cm~30cm處,每畝放置誘捕器1~2個。
3.4.5 藥劑防治:農藥使用應符合GB/T 8321、NY/T 1276要求。優先使用生物農藥,輪換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和高毒、劇毒、高殘留的農藥。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實行公共標誌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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