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呼蘭雞蛋卵圓形,淺粉色,卵圓形,蛋殼細膩、結實不易碎。蛋重較小,45g~53g。蛋白高度高,有層次感,蛋黃大、金黃色,煮熟後蛋白有彈性,蛋黃香糯。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呼蘭雞蛋地域範圍位於松嫩平原南部,美麗富饒的呼蘭河畔。呼蘭為平原地貌形態,地勢平坦開闊。黑土和黑鈣土佔全區耕地面積的70%以上,土質肥沃,有機質含量高,宜耕性良好。呼蘭土地資源豐富,土地總面積21.41萬公頃,已開墾耕地15.54萬公頃。2017年糧食總產量21.79億斤,其中玉米18.19億斤,大豆0.09億斤。這也是呼蘭「滿洲穀倉」之說的由來。另外呼蘭區草原和濕地面積近7萬公頃,植被繁茂,水草豐盛,野生資源十分豐富,草類植物上百種,中藥材植物幾十種,草地中各種昆蟲多達十幾種。呼蘭雞養殖方式為舍飼加放養,並以放養為主。呼蘭雞為黑龍江本地雞和黑龍江黃雞,該雞放養時採食野草、草籽和捕捉昆蟲的能力極強。呼蘭豐富的野生資源和居高的糧食產量為呼蘭雞提供了豐富的動、植物飼料來源。
呼蘭境內有全省最大的國家森林公園,總面積10000公頃。呼蘭河口濕地公園是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此外還有其它的濕地和水庫。呼蘭天藍水清,空氣質量良好,為主要以放養為主的呼蘭雞提供了絕佳的生態環境,也是呼蘭雞蛋優越品質的生態保障。
呼蘭屬北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全年夏際涼爽、冬際冷涼,年平均氣溫3.3℃,年平均降雨量500.4mm,年平均相對濕度67%,全年日照時數2732小時左右,冬季多西北風,夏季多西南風。呼蘭位於北緯45°養殖黃金帶,全年氣候冷涼、四季分明,十分有利於畜、禽養殖,在這樣的環境中養殖的雞隻健康無病。呼蘭水資源豐富,有「一江四河」412個溝泡湖泊之說。呼蘭雞蛋保護區生態環境優越,自然資源豐富,氣溫光照適宜,土地肥沃,林地多草茂密,水資源豐富,十分適合呼蘭雞的繁衍生息和生產高品質的呼蘭雞蛋。
三.地域範圍
呼蘭雞蛋地域保護範圍為哈爾濱市呼蘭區所轄蘭河街道、呼蘭街道、建設路街道、腰堡街道、康金街道、雙井街道、沈家街道、長嶺街道、蕭鄉街道、公園路街道、二八鎮、石人鎮、白奎鎮、方台鎮、蓮花鎮、大用鎮,楊林鄉、許堡鄉和孟家鄉,共計10個街道、9個鄉(鎮)162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26°11′~127°19′,北緯45°49′~46°25′之間,養殖數量20萬隻,年生產鮮蛋375t。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產品外在感官特徵
呼蘭雞蛋卵圓形,淺粉色,卵圓形,蛋殼細膩、結實不易碎。蛋重較小,45g~53g。蛋白高度高,有層次感,蛋黃大、金黃色,煮熟後蛋白有彈性,蛋黃香糯。
4.2 產品特色及內在品質指標
呼蘭雞蛋蛋白質含量≥11g/100g,氨基酸總量≥10%(其中賴氨酸含量≥0.8%,蛋氨酸含量≥0.3%),硒含量0.2mg/kg~0.4mg/kg,維生素B2含量≥0.7mg/100g,膽固醇含量≤230mg/100g。
4.3 質量安全要求
呼蘭雞蛋質量符合GB2749 蛋與蛋製品的規定,符合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符合GB2763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呼蘭雞養殖方式為舍飼與林下放養相結合。採取自繁、自育、自配飼料、自種青草養雞模式。飼料中不添加任何有害添加劑。
3.1 產地選擇
呼蘭雞的生長環境必須選擇在生態環境優良、地勢開闊、高燥,背風向陽、土質肥沃、空氣清新、環境幽靜、綠草青青的林地邊緣。雞舍與放養區相連,並將放養區分成若干個小區,實行輪牧放養。
3.2 品種選擇
選擇具有獨特肉質和蛋質並且抗逆性強、適應野外放養的黑龍江本地雞和黑龍江黃雞。黑龍江本地雞和黑龍江黃雞都是黑龍江地方品種雞,形成歷史悠久,對黑龍江的自然條件高度適應。
3.3 育雛雞飼養管理
育雛期採用現代養雞模式,四層立體籠養,履帶自動清糞,天車自動布料,乳頭飲水。育雛期0~7周,育雛開始供溫30℃~32℃,密度50隻/m2,以後隨日齡增加逐漸降低溫度和疏散密度。公母雞混養,全程飼餵全價顆粒飼料,自由採食,自然光照。
3.4 育成雞飼養管理
3.4.1 飼養方式
育成期間採用舍飼加放養模式,隨雞日齡增加,逐漸以放養為主。舍內採用地面厚墊料發酵床平養方式,墊料主要為鋸末、稻殼,每周往墊料中噴洒一次微生態製劑,活菌濃度不少於108個/ml,定期翻動墊料使其鬆散,使雞糞得到充分的降解。舍內放棲架供雞棲息,設置食槽,飲水器為雞提供採食、飲水。
3.4.2 轉群
育成雞8周齡轉入育成雞舍,轉群安排在夜間進行,轉群前給雞服用電解質、維生素C等抗應激添加劑,轉群用運輸籠,抓雞時輕拿輕放。
3.4.3 育成雞飼養
3.4.3.1 轉群後逐漸更換育成期飼料,育成期配合飼料粗蛋白質含量15.5%,能量11.70MJ/kg。雞轉群後3天內舍飼不放養,自由採食,讓雞熟悉平養雞舍的環境。
3.4.3.2 放養後以放牧採食野生動、植物為主,收牧後補飼為輔,按「早半飽、晚適量」的原則確定補飼量,放牧前雞有飢餓感,在放牧時才能積極採食。
3.4.3.3 根據雞隻的健康和放養場資源情況,如果雞放養能採食到足夠的動物性蛋白,補飼的飼料只加玉米和麥麩單項飼料。不添加任何添加劑和蛋白質飼料。按實際情況每天每隻雞補飼25g~50g。
3.4.3.4 舍內乳頭飲水器數量要保證雞有充足的飲水。
3.4.4 育成雞管理
3.4.4.1 育成期公母分群飼養,可提高雞的成活率。
3.4.4.2 放養馴化,開始在陽光好的中午將雞放出,讓其由近及遠適應放牧,放養時間逐漸延長最後達到全天放牧。收牧時可採用鈴聲、哨音等方式使其回舍,建立條件反射,經過一周時間訓練,即可養成雞早出晚歸放牧的習慣。
3.4.4.3 要保證雞的放養效果,放養密度應適宜,以不破壞植被為原則,一般2隻雞/m2。場內應有樹木供雞棲息和遮蔭,放養雞應能採食到各種野菜、草藥、草類、草籽和多種昆蟲。放養雞應有充足的飲水。
3.4.4.4 種草養雞,根據場內植被的生長情況,可補種紫花苜蓿、麥類等供雞採食。
3.4.4.5 砂浴,場內為雞準備砂浴池,砂浴池4m2×4m2,內鋪15cm厚的細砂供雞砂浴。
3.4.4.4 光照管理,4~5月份育雛的雞,育成期間採取自然光照。
3.5 產蛋雞飼養管理
3.5.1 產蛋期飼養
3.5.1.1 產蛋期全天放牧,雞在6~10月份可在場內採食到十幾種草類、草藥,放養雞行動敏捷,可抓到幾種甚至十幾種昆蟲等,做為動物蛋白來源,產蛋期雞補飼的飼料為配合飼料,粗蛋白質含量17.0%,能量11.50MJ/kg,根據雞放養時採食的實際情況,每天每隻雞補飼70g~110g。在冬、春產蛋季節,飼料中應添加5%的動物性蛋白飼料。
3.5.1.2 蛋雞飼料中添加5%~10%的富硒玉米,生產富硒雞蛋,同時生產受精雞蛋,受精雞蛋既是對產品的一種保護也是產品的一大特色。
3.5.1.3 在舍內和放養場都要為雞提供充足、清潔的飲水。
3.5.2 產蛋期管理
3.5.2.1 開產前兩周在母雞群中按1∶7的比例放入公雞,生產受精雞蛋。
同時也起到穩定雞群結構和預防天敵的作用。
3.5.2.2 冬季要做好雞舍防寒保溫,保證舍溫15℃,也可以適當增加雞的密度。
3.5.2.3 雞開產前兩周放入產蛋箱,按5隻母雞一個開蛋箱放入。
3.5.2.4 產蛋期保證16h光照,每天早晨5.00點開燈,日出後關燈,日落後開燈,21.00點關燈。
3.5.2.5 根據產蛋時間和產蛋量及時揀蛋,每天應揀蛋3~4次。
3.5.2.6 雞蛋裝入蛋盤內送蛋庫保存,保存溫度為15℃~18℃,相對濕度為70%~80%。
3.5.2.7 放養雞的天敵和獸害主要有鷹類和黃鼬等。可採用公母雞混群飼養,或訓練邊境牧羊犬保護放養雞群,也可用尼龍網把放牧場圍好來預防。
3.6 自繁自育
呼蘭雞自繁自育,不對外引雞。飼養周期15個月,每年組建一次核心群,2月中下旬開始採集種蛋,3月上旬開始孵化。4~5月份開始育雛。
3.6.1 組建核心群採集種蛋
母雞從開產開始,按照制訂的選種要求,不斷將外貌一致高產個體選出組成核心群,並單獨飼養放牧,核心群母雞的數量按留存7天種蛋,每批應孵化的雛雞數量確定。核心群平時就是生產群,在採種蛋期間按1:5配入公雞,一周後即可採集種蛋。注意近交係數,公雞可在保護地內其它基地引入。在採種蛋前20天飼餵配合飼料,粗蛋白質含量17.0%,能量11.50MJ/kg。維生素添加劑按上限添加。
3.6.2 種蛋孵化
保存不超過7天的種蛋,用全自動孵化器孵化,也可找有生產許可證的孵化場自帶種蛋代孵。
3.7 雞病綜合防治
日常做好雞舍、環境的衛生消毒工作,提供良好的飼養管理,減少疾病的發生。按照免疫程序對雞馬立克、新城疫、支氣管炎、禽流感、法氏囊、雞痘等做疫苗免疫。地面飼養的雞容易患蛔蟲病和絛蟲病,雞下籠以後年內做二次驅蟲,蛔蟲按每千克體重0.25g驅蟲靈拌入飼料驅蟲。絛蟲按每千克體重0.15g~0.2g滅絛靈拌入飼料驅蟲。平時注意對雞球蟲病的預防。
3.7 生產記錄管理
生產記錄包括:進雛日期、數量、雛雞來源、轉群時間、飼料消耗、死亡數、存欄數、產蛋量、免疫時間、疫苗種類,驅蟲時間、次數等。要求生產記錄保存2年。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地域範圍內的呼蘭雞蛋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的要求使用標誌。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
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呼蘭雞蛋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並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註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