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米粒呈長橢圓形,長寬比2.2;色澤晶瑩通透;氣味清香悠長;口感軟糯微甜,有嚼勁;飯粒表面油光艷麗,軟硬適中,冷飯不回生。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哈拉海農場地處大興安嶺南麓,大部分土地在海拔150-160 m之間,土壤肥沃,有機質含量高,土質疏鬆,透氣性好,地溫均勻,易灌溉。屬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位於黑龍江省第二積溫帶,常年大於10 ℃有效積溫在2400 ℃~2500 ℃之間,年平均氣溫3.2 ℃,年無霜期122~128 d,平均日照時數2600 h,年平均降雨量450~550 mm。產地氣候適宜,四季分明,雨熱同季,降水適量,日照時間長,晝夜溫差大,光照和積溫充足,滿足水稻作物生長發育、養分積累所需條件。
三.地域範圍
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種植保護範圍在哈拉海農場境內,位於梅里斯達斡爾族區西北端,所轄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哈拉海農場第一管理區、第二管理區、第三管理區共計3個管理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23°36′31″~123°21′09″ ,北緯47°44′26″~47°33′27″之間,地域保護面積29116.7公頃,水稻種植面積9528.14公頃,年產稻穀86630餘噸,年產優質大米近53974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外在感官特徵
米粒呈長橢圓形,長寬比2.2;色澤晶瑩通透;氣味清香悠長;口感軟糯微甜,有嚼勁;飯粒表面油光艷麗,軟硬適中,冷飯不回生。
4.2內在品質
膠稠度≥70 mm,堊白度≤3.0%,直鏈澱粉含量:13.0~20.0%。
4.3質量安全規定
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地環境及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綠色食品相關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
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執行NY/T 39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NY/T 393《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 394《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及NY/T 658《綠色食品包裝通用準則》,產品質量符合NY/T 419《綠色食品 稻米》的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3.1產地環境條件
符合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
3.2栽培品種
選用適宜機械化作業的品種,以早熟、優質、高產、抗低溫冷害、抗倒伏和抗病性強的品種合理搭配。梅里斯哈拉海大米選用品種為綏粳4號、綏粳18等。
3.3栽培與管理
哈拉海農場水稻採用「三化兩管」栽培模式,即旱育壯苗智能化、全程生產機械化、稻穀品質安全化、葉齡指標計劃管理和全面標準化管理。全過程建立檔案,記載種、肥、葯,使用時間、使用數量以及在田間管理上採用的農藝措施等,以備查閱。主要管理標準如下:
3.3.1清雪扣棚期
應在3月15日前完成春季清雪扣棚,保證播種前苗床有20 d以上的增溫時間。
3.3.2播種期
4月5日~4月15日完成播種。溫度要求:氣溫穩定通過5 ℃,置床溫度穩定通過12 ℃,開始播種,一葉一心後開始通風,棚內溫度不超過25 ℃,移栽前可晝夜通風。
3.3.3泡田整地期
4月15日~4月25日完成旱整地(旋耕或平地),按測土施肥的配方,利用撒肥機在旱田狀態下,將有機肥及化肥均勻撒施;4月25日~4月30日,上水泡田,待垡片浸透後,採用攪漿平地機進行水整地,整地深度12 cm左右,完成後進行封閉除草。水整地結束後保持水層5~7 cm,沉降時間15~20 d,缺水時及時補水,不能落干。
3.3.4移栽期
當地氣溫穩定通過13 ℃,泥溫穩定通過15 ℃時為移栽始期,一般在5月12日開始插秧,5月25日結束。插秧標準要求:行距30 cm,株距14 cm,5~8株/穴,畝保苗7~8萬株。
3.3.5夏管期
(1)水層管理:要求淺水插秧(2~3 ㎝),寸水返青(4~6 ㎝),薄水分櫱(2~3 ㎝),適時曬田,復水後淺灌,深水孕穗(6~8 ㎝),足水抽穗,乾乾濕濕灌漿,收穫前15~20 d斷水。
(2)肥料施用:肥料施用總體以穩磷、控氮、增鉀、補鋅、增施硅肥為重點,推廣測土施肥。泡田整地前施底肥,施用量為全生育期氮肥總量的50 %,磷肥的80 %,鉀肥的60 %;在水稻4葉期第一次施用返青肥,施用量為全生育期氮肥總量的20 %,盛櫱期第二次施用
返青肥,施用量為全生育期氮肥總量的10 %;抽穗前20 d,施穗肥,施用量為全生育期氮肥總量的20 %,鉀肥總量的30 %;齊穗期利用無人機適當噴施葉面肥。
(3)病蟲草害防治:要求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農業防治為基礎,因地制宜合理運用物理防治、機械防治、生物防治、化學防治等措施,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植物檢疫制度防止檢疫性病蟲蔓延、傳播,農藥的使用應符合NY/T 393的規定。
3.3.6收穫
(1)收穫時間:九月下旬,稻穀臘黃時,搶晴收割,10月15日前完成。
(2)收穫方式:機械直收,直接脫粒,分等級分品種入曬場或倉庫存儲。
3.4稻穀加工
為了保障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的品質特性,根據精加工米質要求,對原料收購、原料稻穀倉庫管理、加工、出庫、包裝和運輸等環節要有標準、有監管、有記錄、可追溯。
加工工藝流程:原料庫→原料初選→振動清理→電子流量去石→礱谷→磁選→谷糙分離→碾米→長度選擇→色選1→色選2→拋光→白米分級→檢驗→定量→包裝→入庫。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5.1 使用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的產品必須產自劃定區域。
5.2 使用梅里斯哈拉海大米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取得登記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5.3 標誌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做到信息可查,真實準確,同時必須進駐國家農產品質量追溯平台。
5.4 使用梅里斯哈拉海大米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5.5 使用梅里斯哈拉海大米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按照生產經營年度,向黑龍江省哈拉海農場水稻協會提出申請,並簽訂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產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5.6 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外包裝應按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誌》的規定執行,標明產品名稱、品種、等級規格、產地、包裝日期、生產單位、數量或凈含量、執行標準代號等。
5.7 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可以使用登記的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5.8 梅里斯哈拉海大米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保證梅里斯哈拉海大米地理標誌產品的品質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