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介紹
威縣梨主要包括秋月、新梨七號兩個品種。
秋月:果實大,單果重350g左右,大者可達850g;果實扁圓形,果形端正;果皮青褐色,套袋後呈黃褐色;果皮薄、果心小;果肉乳白色,細膩酥脆,甘甜多汁;果實成熟期為9月上旬。
新梨七號:果形長圓形,單果重175g左右,大者可達400g;果面光亮,果皮底色黃綠色,陽面有少許條形紅暈,果點中大而密;果皮薄,果心小;果肉嫩白色,酥脆多汁,清香化渣;果實成熟期7月下旬。
二.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2.1 地貌土壤情況
威縣地處華北平原南部,為冀南低平原區,海拔30至50米,威縣梨生產區域主要分布在老沙河、西沙河沿岸,屬古黃河、古漳河長期泛濫淤積而成的沖積平原,具有緩崗、沙丘、窪地等微地貌類型,土層深厚,土壤為沙性土壤,土壤毛管作用強,pH值7.8~8.7,有機質含量在0.93%以上,而且土壤中速效鉀、有效銅、有效鐵、有效錳等元素豐富,具有種植梨樹的天然優勢。沙性土壤,疏鬆透氣,晝夜溫差大,促進了梨含糖量的轉化,形成了威縣梨最適宜的地貌土壤條件。
2.2 氣候情況
威縣處於暖溫帶大陸性半乾旱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雨熱同季,日照充足。年平均氣溫13.4℃,最熱月份為7月,月平均氣溫27.0℃。年均日照時數2296.7小時。全年≥10℃積溫4515.5℃。年均降水量為497.7mm,且集中在夏季。年均無霜期213d。春夏季節光照充足,熱量充沛,雨量充沛,該氣候條件非常適宜威縣梨喜光喜溫特性,光合效率高,有利於威縣梨糖分積累,形成了威縣梨外觀靚麗,果甜汁足,品質出眾的品質。
2.3 水文情況
威縣梨生產區域內,地上水資源匱乏,地下淺層及深層淡水豐富,水質礦化度1~2克每升,pH值7~8之間。區域內無污染源,主要河渠有老沙河、清涼江、西沙河、衛西乾渠、威臨渠、東風渠及十條支渠,灌溉條件便利,利於威縣梨的豐產及優越品質的形成。
三.地域範圍
威縣梨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河北省邢台市威縣現轄行政區域內的洺州鎮、七級鎮、候貫鎮、梨園屯鎮、章台鎮、常庄鎮、第什營鎮、方家營鎮、賀營鎮、趙村鎮、賀釗鎮、棗園鄉、張營鄉、常屯鄉、固獻鄉、高公庄鄉16個鄉鎮522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北緯36°52′10″~37°18′36″,東經115°13′38″~115°34′34″之間。保護面積共計101200公頃,現種植面積6900公頃,年產量41.4萬噸。
四.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官特徵
威縣梨主要包括秋月、新梨七號兩個品種。
秋月:果實大,單果重350g左右,大者可達850g;果實扁圓形,果形端正;果皮青褐色,套袋後呈黃褐色;果皮薄、果心小;果肉乳白色,細膩酥脆,甘甜多汁;果實成熟期為9月上旬。
新梨七號:果形長圓形,單果重175g左右,大者可達400g;果面光亮,果皮底色黃綠色,陽面有少許條形紅暈,果點中大而密;果皮薄,果心小;果肉嫩白色,酥脆多汁,清香化渣;果實成熟期7月下旬。
4.2 內在品質指標
秋月:可溶性固形物≥12%,總糖≥8g/100g,總酸≤1.3g/kg,鈣≥50mg/kg。
新梨7號:可溶性固形物≥11%,總糖≥6.3g/100g,總酸≤1.7g/kg,鈣≥50mg/kg。
4.3 安全要求
產品質量應符合綠色食品質量要求。
五.特定生產方式
威縣梨定位為高端產品,把綠色、高品質放在首位,按照國家綠色A級、AA級果品標準,編製「一標五規」,即梨果質量標準和育苗、建園、生產、貯藏保鮮、加工等五大技術規程,把梨園建設分解為八大程序、三十道工序,建立了果品檢測、化學品控制、疫病監控、產品追溯「四大體系」。
為了保證威縣梨的品種特色和優良品質,主要採取「寬行密株、樹盤覆蓋、行間生草」的生產方式,並重點控制好以下技術環節,即「兩足兩控一化一適度」。
(1)充足光照。威縣梨生產統一採用南北行栽植,與太陽照射的採光角基本一致,保證了光照基礎。採用圓柱形栽培模式,主推株行距為1m×4m,結果枝組圍繞中心干布局,保證了梨果通風透光。冬季修剪採用單軸延伸,疏除過長枝,過粗枝,過密枝,病蟲枝;夏季修剪是疏除直立枝,保證光照充足。
(2)充足有機肥。以腐熟好的有機肥料為基礎,采果後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施入,2~4噸/畝,在樹體滴水線下開溝拌土完成。在施足有機肥基礎上,推廣梨樹樹體營養診斷、配方平衡施肥等技術,在落花後15天左右或採收前30天,按生產50kg梨果追施3kg配方肥標準,一次性開淺溝施入,及時滴水,增強了施肥精準性,提高了肥料利用率。
(3)控制水分。圓柱形梨樹,一般在5月下旬–6月上中旬視墒情適時灌水(多數是滴灌、小管出流等節水灌溉),其他時間適時控水,保持田間最大持水量60%以內。果實成熟前30天內,不宜澆水。
(4)控制產量。梨樹圓柱形模式,採用每畝166株,單株剪留25–30個骨幹枝(結果枝組),每個骨幹枝留1–2個果,單株均產量15kg左右,畝均產量控制在2500kg左右,保證基本果型、個頭及優質果率。
(5)行間生草化。在梨樹行間種植黑麥、黃豆等高蛋白飼草(作物),及時分茬打碎,覆蓋在樹盤內,提高土壤肥力。讓「威縣梨」成為吃草長大的梨果,回到兒時吃梨的味道。
(6)適度(時)採收。一般情況下,梨果為了適合運輸通常在八分熟採收。而威縣梨要求在九分熟(糖度≥11%、且達到品種固有口感)採收,以此保證果實的優良品質。適時採收時間:新梨七號在7月下旬,秋月梨在9月上旬。
此外,為了保證果品安全,對於主要病蟲害,威縣梨的農藥使用嚴格按照《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393),除了必要的低毒農藥,主要採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
六.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本規定地域範圍內的威縣梨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威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提出申請,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威縣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5.1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威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能力。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2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1)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5.3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自覺接受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3)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4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
5.5 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使用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6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7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