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砀山油桃果实近圆形,平均单果重约160 g,果皮油亮光滑、呈鲜红色,果肉金黄色或白色、肉质细脆,酸甜可口。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砀山油桃产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全年日照时数2480.6 h,无霜期200 d,年平均气温为14.1℃,有效积温4597.2℃,夏秋两季昼夜温差较大。大气平均湿度71%,年平均降水761 mm。生产区域为黄河冲积平原,主要地貌类型为微倾斜平原,土壤类型为沙土,土壤质地为沙壤土。土壤呈中性至弱碱性,pH 7.5左右。土壤钙、钾等元素含量丰富,特别适宜油桃生产。
三.地域范围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所辖砀城镇、周寨镇、葛集镇、玄庙镇、李庄镇、良梨镇、唐寨镇、官庄镇、程庄镇9个镇72个行政村及砀山果园场、砀山园艺场2个国营农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9′56.74″~116°38′21.37″,北纬34°16′6.81″ ~34°39′13.20″。生产规模6800 公顷,年产量23万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 感官品质
果实近圆形,平均单果重约160 g,果皮油亮光滑、呈鲜红色,果肉金黄色或白色、肉质细脆,酸甜可口。
4.2 内在品质
可溶性固形物≥12.0%,总酸含量≤0.50%,维生素C≥4.5 mg/100 g,果实硬度≤10.0 N/cm2,可食率≥90%。
4.3 质量安全规定
产品质量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 产地要求
符合NY/T 5010标准的规定。
3.2 品种范围
以‘中油4号’‘中油16号’等品种为主。
3.3 生产控制
按照DB34/T 2181 鲜食油桃露地栽培技术规程执行。
3.4 产后处理
按照NY/T586-2002的要求处理。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5.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1.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严格来自登记确定的地域保护范围;
5.1.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1.3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1.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5.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5.2.1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同意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砀山油桃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5.2.2 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
展销;
5.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5.3.1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5.3.2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5.3.3 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4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5.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