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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山瓜蒌籽

9 6 月, 2024 | by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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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天柱山瓜蒌籽外形扁平椭圆,籽粒饱满,颜色浅棕略灰,籽仁鲜香微甜。其典型特征是粒大饱满,鲜香微甜,回味久,具有独特风味。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2.1气候情况
天柱山瓜蒌籽生产区域正位于北纬30°,这里不仅有天柱山瓜蒌籽最适宜生长的大气候环境,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较长,而且具有典型的小气候环境,天柱山海拔1489.8米,晴天形成局地环流,雨天增加降水,昼夜温差大,小气候独特,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侯环境和瓜蒌籽生长习性高度吻合,适宜瓜蒌籽生长。
2.2土壤情况
天柱山瓜蒌籽产地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水稻土、棕壤等,土层深厚,土质疏松,肥力充足。
2.3水源、水质情况
潜山市境内水源丰富,溪涧网布,水流清澈无污染,水质均达2级以上标准,排灌方便,适合瓜蒌喜湿怕涝的习性要求。

三.地域范围

安庆市潜山市所辖梅城镇、王河镇、源潭镇、余井镇、黄泥镇、槎水镇、官庄镇、水吼镇、黄柏镇、黄铺镇、天柱山镇、油坝乡、痘姆乡、塔畈乡、五庙乡、龙潭乡共计16个乡镇18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4′08″~116°46′03″,北纬30°27′0″~31°04′12″。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外在感官特征
天柱山瓜蒌籽外形扁平椭圆,籽粒饱满,颜色浅棕略灰,籽仁鲜香微甜。其典型特征是粒大饱满,鲜香微甜,回味久,具有独特风味。
4.2内在品质指标
天柱山瓜蒌籽千粒重≥290g,水分≤12g/100g,酸价≤0.68mg/g。
4.3安全要求
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产地要求
天柱山瓜蒌籽种植选择土层深厚、土质轻松、肥力充足、水源丰富、地下水位在1米以下的沙壤土或水稻土种植为佳,PH值在5.2左右,有效土层深度≥50cm。
3.2 品种选择
以“皖蒌9号”为主导品种,品质优势明显,为生产品质独特的天柱山瓜蒌籽提供了种质资源保证。
3.3 生产控制
3.3.1高垄栽培整地搭设柱架:前茬收获后,及时灭茬施肥深翻,做到根茬翻埋良好,耕深18-25㎝。在翻耕前亩施腐熟的有机肥1000-2000kg、生石灰25-40kg打板。待土壤经冬冻后及时整地,按瓜蒌栽培垄2m、耕作沟1-1.5m、垄高0.3-0.5m,垄面耙平待移栽。搭棚架:搭棚应本着棚架要牢固,方便人工架下作业,提高架面覆盖率。大田种植的瓜蒌多采用平面棚架。
3.3.2育苗移栽定植:定植方法有两种:一是块根直接移栽法。二是育苗移栽,包括营养钵育苗和组培脱毒育苗。块根直接移栽应在3月上中旬,带苗移栽在4月上旬,合理的密度为3.0×0.9米,当年栽瓜蒌每亩不少于240株。科学搭配雄株,按照100:2-3的雌雄株比例在田间均匀分布定植。
3.4田间管理
瓜蒌定植活棵后,可7-10天灌施一次水溶肥提苗扶壮,及时中耕除草及清沟排水防渍。合理整枝:一年生植株主茎留1~2根,第二年后,每株只留1个健壮主茎。及时抹去在架面下主茎上的新生芽。扶苗上架:当瓜蒌主茎长到0.3~0.5米时,插好攀援物,用软质带绳将苗固定在攀援物上,促其向上生长,使之尽早到达架面。花蕾期生产管理:时间一般在5月中下旬到7月底,历时60天左右,可追肥2次,复合肥40-50Kg或有机肥150-200Kg。此阶段必须做好肥水管理、整枝、人工辅助授粉、巧施微肥、病虫防治,力争多座果,座好果。
3.5收获分级
瓜蒌成熟期为10月下旬到12月上中旬,成熟瓜蒌果呈金黄色,采摘时先除去死瓜坏瓜,适时采收瓜果,采摘坚持按标准、及时、分批采,采摘后及时进行壳瓤籽分离、漂洗、瓜籽晾晒、筛选分级入库。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5.1标识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天柱山瓜蒌籽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5.1.1生产经营的瓜蒌籽符合确定的地域范围;
5.1.2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1.3产品严格按照天柱山瓜蒌籽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进行的;
5.1.4具有天柱山瓜蒌籽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5.2标识使用
5.2.1使用天柱山瓜蒌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5.2.2地域范围内的天柱山瓜蒌籽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天柱山瓜蒌籽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5.2.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允许天柱山瓜蒌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且符合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条件的各类天柱山瓜蒌籽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5.2.4农产品标志许可使用人不准将证书转给他人使用。未经登记证持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5.3标识标注方法
天柱山瓜蒌籽地理标志使用实行品牌、标准、标识、监管、宣传的统一制度。
5.3.1可以在销售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3.2可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展示、展销等广告宣传;
5.3.3标志使用人自觉接受登记持有人相关监督检查;
5.3.4标志使用人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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