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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苹果

9 6 月, 2024 | by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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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滦州苹果果形端正、果面光洁、色泽饱满、着色均匀、肉质细腻、松脆多汁、酸甜适口、果香浓郁。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滦州苹果种植在北部燕山余脉形成的浅山丘陵地区。光热充足、昼夜温差大、雨量适中,土壤条件好、空气、水质优,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是苹果生长的优生带。
2.1光热充足 生长期平均日照时数2304.7h,光合有效辐射高达3023.8MJ/㎡,充足的光热条件更有利于滦州苹果可溶性固形物的合成、果实增大和着色。
2.2 昼夜温差大 生长期平均气温19.5℃,无霜期180天,10℃以上积温为4359.4℃。最冷月在1月,平均温度-6.5℃,最热在7月,平均气温24.3℃。气温指标均处于苹果最适宜生长范围之内,促进了苹果生长结果和生理代谢。生长期日较差12.1℃-12.8℃,昼夜温差大,有利于滦州苹果糖份的累积、着色和独特风味的形成。
2.3 雨量适中 生长期平均降水量737.5mm,主要分布在6-9月,适时适量的降水,满足苹果所需要的水份供应。空气湿度60%-70%,适宜降水和空气湿度促进了花芽分化和果实成熟,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保证了滦州苹果果面光洁,色泽饱满。
2.4土壤条件好 有机质含量1.5-2.4%之间,PH值6.5-7.5,土壤为轻壤质花岗岩淋溶褐土,钾的含量高,通气透水性好,有利于果实着色和糖分的累积。
2.5空气、水质优 滦州境内无大型工矿企业和其他污染源,空气质量高,境内有滦河、沙河、陡河三大水系,天然水质符合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苹果种植核心区内空气水质土壤检测均符合绿色食品认证要求。优良的空气水质条件提高了滦州苹果的质量安全性。

三.地域范围

滦州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所辖王店子镇、杨柳庄镇、九百户镇、榛子镇、油榨镇、古城办等6个镇(街),213个行政村。地理位置东经118°14′06″~118°49′34″,北纬39°34′52″~39°58′27″。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外在感官特征:果形端正、果面光洁、色泽饱满、着色均匀、肉质细腻、松脆多汁、酸甜适口、果香浓郁。
内在品质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4%,总酸≤0.3g/100g,维生素C≥7.3mg/100g。
质量安全规定:滦州苹果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五.特定生产方式

滦州苹果采用的是优良的品种,优良的砧木,优良的栽培技术。
3.1 优良的品种
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滦州苹果主栽品种为富士系。
3.2 优良的砧木
乔砧为八棱海棠或山定子;矮化密植栽培基砧为八棱海棠,中间砧SH40。
3.3 优良的栽培技术
3.3.1 矮化栽培 宽行密株
以矮化密植栽培模式为主要发展方向,株行距(1.5-2×4-4.5)m,其他乔砧密植果园株行距3*5(m),科学的株行距有利于提高产量和品质,也便于机械化作业。树高控制在3.5m左右,便于管理。
3.3.2 瘦长树形 单轴延伸
瘦长树形的整形修剪以刻芽、缓放、拉枝、疏枝、回缩等技术为主。干高70-80cm,树高3.5m。保持中心干生长优势,主枝和中心干的粗度比应小于1/3;主枝上不留侧枝,直接着生结果枝组,结果枝组与主枝的粗度比应小于1/4;通过拉枝培养下垂结果枝组。整形完成后,形成中心干、主枝和结果枝组的三级单轴延伸。这种树体结构便于早结果早丰产,增强通风透光性,有利于果实优良品质的形成。
3.3.3合理负载 尽早疏果
按照间距法确定留果量,每20-25cm留一个果,疏果时间在谢花后一周开始,在一个月之内结束。合理确定负载量可以减少大小年,防止树势早衰,增大果个,增加优质果率,提高果实品质。
3.3.4合理施肥 平衡营养
根据土壤诊断和树体长势调整肥料种类和用量。秋季基肥以有机肥为主,配合适量氮肥和磷肥、微生物菌肥;每年土壤追肥两次,花前以氮肥和磷肥为主,果实膨大期施用低氮、高磷、高钾三元素复合肥;叶面喷肥补充Ca、Fe、Zn、B等中微量元素。有水肥一体化设施的果园,从萌芽前后开始每15天追施一次水溶肥,花前以高氮、低磷为主;花后到6月下旬以前,以低氮、高磷、中钾为主;7月初到9月底,以低氮、中磷、高钾为主。在施用大量元素水溶肥的同时,注意补充中微量元素。达到提高水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提高果品产量和品质的目的。
3.3.5抓关键期 节水灌溉
常规果园抓住萌芽期、花前、果实膨大期、封冻前等四个关键时期灌溉。滦州苹果种植核心区采用水肥一体化滴灌,从萌芽前后开始到10月初,根据土壤墒情,每7-10天灌水一次。
3.3.6 行间生草 粉碎还田
采用行间自然生草,当草长至40cm时,用割草机割草粉碎还田。通过行间生草改善土壤结构和田间小气候,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果实品质。
行内铺设地布,蓄水保墒,增加土壤温度,防止杂草丛生,节省用工。
3.3.7 绿色防控 确保安全
病虫害防治采用绿色防控技术,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物理防治和农业防治,加强病虫情调查和预测预报,仅在必要时科学使用化学防治,化学药剂采用高效低毒农药,确保果品质量卫生安全。
3.3.8 摘叶转果 铺反光膜
摘袋后通过摘叶转果,树冠下铺设反光膜,使果实全面着色,提高全红果比例。
3.4 产品采收
遵循“适时采收,精细采收”的原则,避开雨天和雨后,避开高温和有露水的时间采果。采摘时做到轻采、轻放,避免碰伤和指甲刺伤果实。用布制采果袋和内衬软质材料的采果框装果,分期采收,先采冠上和外围着色好的果,再采内膛和下部的果实。
3.5 果实分级
采用人工选果和机器选果相结合的方式分级选果。滦州苹果按特级、一级、二级分级。直径≥85mm的为特等果,直径在80-84mm之间的为一等果,直径75-79mm的为二等果。
3.6 生产记录
利用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按照苹果的生长的关键节点做生产记录。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5.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滦州苹果地理标志确定的地域范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5.2申请使用标志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三)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四)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5.3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5.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5.5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5.6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监督。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应当保存五年。
5.7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5.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滦州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9对违反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滦州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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