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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大米

9 6 月, 2024 | by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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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察隅大米米粒长4~6mm,宽2~3mm,长宽比为1.7,呈椭圆形,横断面呈扁圆形,晶莹透明,色泽洁白。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
察隅大米保护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南边缘,西藏东南部,属横断山脉西段地带的藏东南高山峡谷区。察隅大米保护区地势总的趋势是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6740米,最低海拔仅600米,平均海拔2800米,垂直高差悬珠,是典型的高山峡谷和山地河谷地貌。察隅大米的保护区土壤以黄壤为主,多呈微酸性,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以及速效钾含量的平均值分别是39.24g/kg、1.55g/kg、146.08mg/kg、28.55mg/kg、115.49mg/kg,土壤肥沃,为察隅大米生长提供了养分。
(2)气候情况
察隅县气候属亚热带气候,独特且复杂多样,由于南受印度洋暖湿气流的影响,北有德姆拉雪山天然屏障保护,气候既有青藏高原的特色,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造就了察隅“一山有四季,四季不同天”。察隅大米保护区,冬暖夏凉,四季温和,日照时间长,年均气温12℃,年日照时数为1615.6小时,年平均无霜期达200天,适宜水稻生长,有利于察隅大米灌浆物质的运输和转移,使得察隅大米干物质积累多,直链淀粉含量适中,支链淀粉含量较高;加之昼夜温差大(温度日较差≥18℃),察隅大米中可速溶的双链糖积累较多,促使水稻稻穗增长,穗粒增多,增加千粒重,提高产量。
(3)水源情况
察隅大米保护区年平均降水量为801.1毫米,3~9月为雨季,全年降水集中在4~6月,稻田以自流灌溉为主,灌溉水为境内以雅鲁藏布江支流察隅河和怒江为主体的几十条大中小河流,水资源丰富,保障了察隅大米的丰产丰收。

三.地域范围

察隅大米保护区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县的上察隅镇、下察隅镇、竹瓦根镇,共3个乡镇,33个行政村(居委会),北至上察隅镇荣玉村,南至下察隅镇沙玛村,西至上察隅镇荣玉村、东至竹瓦根镇雄久村,地理坐标为东经96°41′38″~97°18′56″,北纬28°20′05″~28°51′18″之间。保护面积408公顷,年产量0.245万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品质:察隅大米米粒长4~6mm,宽2~3mm,长宽比为1.7,呈椭圆形,横断面呈扁圆形,晶莹透明,色泽洁白。
(2)内在品质指标:蛋白质含量≥5g/100g,直链淀粉含量14%~20%,碳水化合物≥76g/100g。
(3)安全要求:察隅大米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要求规定。

五.特定生产方式

(1)选种:选用适宜当地种植本地自留的品种。
(2)秧田选择:选背风向阳、地势平坦、地力肥沃、灌排水方便的旱田,也可选通透性好的水田育苗。
(3)整地:3月初,秧田浅翻旋耕,除净残茬、找平,深耕20~25cm,将土壤整平耙细。
(4)浸种:3月中旬至下旬浸种,选用籽粒饱满的稻种,浸种48~72小时,浸种后进行催芽。
(5)催芽:用布或麻布包裹种子,在适温、湿润条件下进行催芽。
(6)施肥:耙前施肥,每亩施尿素13~17kg,过磷酸钙50~60kg,氯化钾10~12.5kg;或有机肥、无机肥结合,氮、磷、钾配合施用,施用时,每亩施有机肥≥500kg。
(7)晒水:4~8月,将水抽至水田上方的水池中晒水,使水温提升,再将水回放至水田灌溉。
(8)插秧:插秧时间为5月中旬。
(9)追肥:分蘖肥,返青后立即施用,施尿素6~9kg/亩,氯化钾10~12.5kg/亩。穗肥,齐穗期、灌浆期,施尿素3~6kg/亩。
(10)病虫害防治:
—— 稻瘟病:当稻瘟病的中心病团出现时,每亩可用稻瘟灵或克瘟散80g兑水45kg喷雾,或每亩喷洒6%春雷霉素可湿性粉剂60~90g兑水15~25kg,或用2%农抗120水剂200倍液喷雾,或每亩用三环唑20~25g喷雾。
—— 稻飞虱:每亩用10%毗虫咻可湿性粉剂10g兑水45kg,针对稻株中下部喷雾。
(11)收获:9月下旬~10月上旬收获,自然取晒。
(12)加工:风选→清理→去杂→砻谷→谷糙分离→碾米→精选→分级→检验→包装→入库。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察隅大米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书面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察隅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察隅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察隅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察隅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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