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和县辣椒为牛角型,果肩平,果尖钝,外形敦实,一般单果长15-18cm、最大横径6-7cm。果实鲜红,果面光滑,果肉致密硬度高,口感微辣,鲜美爽口。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2.1 地质地貌
产区地处皖东长江下游西岸,大别山余脉。最高海拔315米,最低海拔5.4米。地形东南滨江,西北环山, 西北高出而东南低倾,素有三山七圩之说。土质为沙质壤土,耕作层深18-20cm,PH值6.5-7.5。土壤的有效硫、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等含量均达丰富水平。其中速效钾平均含量在76~129mg/kg之间,为形成和县辣椒通体鲜红、透亮,肉感强,肉质厚等品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 水文情况
产区境内有牛屯河、姥下河、太阳河、得胜河、双桥河、石跋河、驷马河七条内河,另有裕溪河、滁河两条界河,均自西向东注入长江,水网密布,为和县辣椒提供了丰富且优质的灌溉水源。
2.3 气候情况
产区属温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全年日照2126.1小时,其中8月最高日照率为60%,≥10%℃期日照时数为1466.3小时,占年总日照时数的69%,光照充足。气候特点是梅雨明显,暴雨多集中在梅期,伏秋易旱,隆冬常干。由于和县辣椒不耐涝,生产中即避开了梅期且热量资源和光照条件充足,为和县辣椒的生产提供了优越的自然生长环境。
三.地域范围
马鞍山市和县所辖历阳镇、乌江镇、西埠镇、功桥镇、石杨镇、香泉镇、善厚镇、白桥镇、姥桥镇共计9个镇82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4′29″~118°29′52″,北纬31°26′18″~32°03′39″。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产品品质特色
4.1.1外在感官特征
和县辣椒为牛角型,果肩平,果尖钝,外形敦实,一般单果长15-18cm、最大横径6-7cm。果实鲜红,果面光滑,果肉致密硬度高,口感微辣,鲜美爽口。
4.1.2内在品质指标
钾≥2000㎎/㎏,维生素C≥70㎎/100g。
4.2质量安全规定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 产地选择
选择土壤、水源和大气未受工业三废和放射性污染的区域作为生产基地,产地符合NY/T5010《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3.2 品种选择
选用适宜本地生长的优质高产、抗病性强、挂果集中、生长势强、牛角型的优良品种。种子质量符合GB 16715.3《瓜菜作物种子 第3部分:茄果类》的要求。
3.3 特定的种植方式
3.3.1 育苗。采用泥猴法育苗或育秧工厂有机基质穴盘育苗。
3.3.2 定植。8月上中旬定植,活棵后培土壅根平穴,于畦面行间铺设微(滴)灌软管,覆地膜物理除草并及时放苗。
3.3.3 日常生产管理。符合GB/Z 26583《辣椒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
3.3.4秋延保鲜。入冬后进行多层覆盖,控温、控湿,实施在田保鲜管理。
3.4 采收管理
一般在10月底至次年5月,错峰分批进行采收、瓦楞纸箱包装、待运。采收完毕后应及时清洁田园,无害化处理秸杆和废地膜。
3.5 生产记录要求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设专人做好以下记录:生产地点、土壤耕作茬口,施肥名称、方式、时间、施肥量、施用农药名称、方式、时间及施药量,产品收获、包装运输、销售等项目的日期、方式、数量等。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5.1标识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5.1.1生产经营的和县辣椒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5.1.2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1.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1.4具有和县辣椒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5.2标识使用
5.2.1使用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5.2.2地域范围内的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5.2.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允许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且符合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不得向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5.3标识标注方法
和县辣椒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实行品牌、标准、标识、监管、宣传的统一制度。
5.3.1可以在销售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3.2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5.3.3标志使用人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5.3.4标志使用人保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